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5-01-1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規定編制。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內容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市政府辦公室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持續深化政務公開,積極回應群眾關心關切,不斷完善平臺建設,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功能,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主動公開方面。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不斷增強公開的實效性和實用性。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共公開信息14645條。一是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信息公開。聚焦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政策措施,公開涉及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18件、各類政策解讀40件。及時公開各項政策落實以及重大項目、重大平臺建設等情況信息2300余條。二是推進民生保障信息公開。加強民生政策推送,推進面向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的支持政策文件公開,公開政策措施54件。加大空氣質量、飲用水源地水質等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共公開信息561條。三是推進政府自身建設信息公開。集中公開市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信息18條,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辦理答復信息271條。同步發行市政府公報紙質版和電子版12期,全年刊登市政府文件25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17件、部門規范性文件13件。通過“中國攀枝花”APP、“攀枝花發布”微信和微博等政務新媒體公開政府信息2000余條。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積極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功能,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程序,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全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信件21件,辦結21件,辦結率100%,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集中清理2015年以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完成有效性標注,方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建設完善“攀枝花市政策文件庫”,共收錄文件403件,其中市政府文件134件、市政府辦公室文件269件。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實現集中展示和動態更新,全年廢止規章1部,現行有效3部;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失效或廢止12件,現行有效36件。加強與省政府政策文件庫的數據同步,全年共向省政策文件庫推送政策文件403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目前,全市開設政府網站40個,政務新媒體92個,2024年下線政府網站2個,清理政務新媒體5個。結合實際,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定期巡查網站欄目,確保集中發布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與網站其他欄目內容數據一致。規范設置欄目,減少瀏覽層級,合并同類欄目,完善搜索、查詢、下載等功能,為用戶提供良好體驗,并能快速定位信息,提升了網站的可用性和便捷性。
(五)監督保障方面。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24年度政務綜合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攀辦函〔2024〕45號),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評。2024年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政務公開專項檢查,形成檢查報告和問題清單,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市政府辦公室采取專題調研、線上答疑、頂崗鍛煉等多種方式加強業務指導。參加省、市組織的各類培訓10余次,全面提升工作人員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1 |
3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5 |
12 |
3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 益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依申請公開渠道需進一步完善。目前,依申請公開主要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途徑單一,不能充分滿足申請人的便捷需求。二是公開的政府信息與企業和群眾的期盼還有距離,整合的政策服務不夠豐富,信息匯聚和場景化服務能力有待加強。
(二)改進情況。一是拓展公開渠道。依托政府網站,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功能,用戶可根據實際需要,向各縣(區)、各部門提出申請,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服務。二是提升信息資源融合能力。堅持以用戶思維為導向,著力提升信息和服務的集成性,優化頁面結構,合理組織頁面內容,采用清晰的層次結構和布局,用戶可快速瀏覽頁面,查詢和獲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4年未收取信息處理費,且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