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市委、市政府決定2018年繼續實施十項民生工程,突出辦好50件民生實事,計劃安排資金45.03億元。
十項民生工程
一、就業促進工程(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殘聯、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市農牧局)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65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00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12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2015級民族地區“9+3”免費職業教育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5%;勞務品牌培訓1500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下鄉創業培訓700人;青年勞動者技能培訓2500人。
(2)幫扶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500人。
(3)扶持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6000人。
2.市級目標
(4)農業特色產業科技扶貧培訓。選擇10個以上貧困村開展畜牧、水果、食用菌、經濟林業等特色產業實用技術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
(5)農民實用技術培訓。為900人提供農民實用技術培訓。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資金安排5528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368萬元,市級資金100萬元,縣(區)資金60萬元。
(2)幫扶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資金安排56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1萬元,縣(區)資金5萬元。
(3)扶持城鄉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資金安排289.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35萬元,市級資金198萬元,縣(區)資金79.15萬元。
2.市級目標
(4)農業特色產業科技扶貧培訓。資金安排17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萬元,市級資金5萬元。
(5)農民實用技術培訓。上級資金安排5萬元。
二、扶貧解困工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總工會、市扶貧移民局、市殘聯)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重點救助對象,經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法律援助。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15000人次,其中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項13000件;新建2個鄉鎮(街道)規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3)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給予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獎扶金;給予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給予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育齡夫婦每戶3000元一次性獎勵金。
(4)困難職工救助。為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醫療救助。
(5)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扶持1200名農村殘疾人發展農業生產;為1327名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
(6)貧困家庭殘疾人健康救助。對全市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50例;為100名貧困家庭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為35名貧困家庭聽力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
2.市級目標
(7)農村扶貧解困。完成15個貧困村摘帽退出,扶持6636名農村扶貧對象脫貧。
(8)貧困肢體殘疾人裝配假肢。為105名貧困肢體殘疾人裝配假肢。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資金安排1519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39萬元,市級資金50萬元,縣(區)資金230萬元。
(2)法律援助。資金安排81.2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5萬元,市級資金27萬元,縣(區)資金39.2萬元。
(3)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安排1700.44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157.45萬元,市級資金220萬元,縣(區)資金322.99萬元。
(4)困難職工救助。資金安排310.38萬元,其中,上級資金安排237.23萬元,市級資金38萬元,縣(區)資金25萬元,其他資金10.15萬元。
(5)貧困殘疾人扶貧解困。資金安排234.43萬元,其中,市級資金138.18萬元,縣(區)資金96.25萬元。
(6)貧困家庭殘疾人健康救助。資金安排197.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安排126.81萬元,市級資金35萬元,縣(區)資金35.69萬元。
2.市級目標
(7)農村扶貧解困。資金安排650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500萬元,市級資金1000萬元,縣(區)資金3000萬元,其他資金1000萬元。
(8)貧困肢體殘疾人裝配假肢。資金安排84萬元,其中,市級資金30萬元,縣(區)資金54萬元。
三、教育助學工程(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仁和區政府)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學前教育。減免民族待遇縣(區)18700名在園幼兒保教費;減免非民族地區600名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保教費。
(2)義務教育學生“一補”。在義務教育“三免”基礎上,為19800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提供生活補助。
(3)職業教育。中職學校招生5000人,免除除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外的10000名中職學生學費。
(4)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5000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免除4900名非民族自治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為4700名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為4652名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為585名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學生提供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400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本專科學生;資助407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職工子女上學400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該項目由團市委依據捐方意愿選擇資助對象);資助業余訓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運動員104名。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57600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6)“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選派不少于10名教師到“三區”支教,為推動“三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2.市級目標
(7)攀枝花超前民營學校項目。年底前攀枝花超前民營學校主體工程開工建設。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學前教育。資金安排1121萬元,其中,上級資金932萬元,市級資金50萬元,縣(區)資金139萬元。
(2)義務教育學生“一補”。資金安排215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635萬元,市級資金110萬元,縣(區)資金410萬元。
(3)職業教育。資金安排1941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641萬元,市級資金300萬元。
(4)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金安排4009.73萬元,其中,上級資金3099.44萬元,市級資金614.62萬元,縣(區)資金295.67萬元。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安排4126.54萬元,其中,上級資金3346萬元,市級資金100萬元,縣(區)資金680.54萬元。
(6)“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上級資金安排17萬元。
2.市級目標
(7)攀枝花超前民營學校項目。其他資金安排15000萬元。
四、社會保障工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城鄉困難群眾救助。按照省民政廳等部門發布的全省低保標準低限,根據城鄉居民消費支出等因素,調整我市城鄉低保標準,確保我市城鄉低保標準不低于全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切實做到以戶為單位、按標施保、應補盡補、應保盡保、動態管理。
(2)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為全市15947名60周歲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員,居家養老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殘疾獨居老年人,居家養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鄉低收入家庭中80周歲以上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參保率達到97%,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5%。
(4)志愿服務隊伍建設。待西部計劃志愿者招募完成后,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分配到服務地。
(5)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建設。建設100個城鄉社區兒童之家。
(6)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為8025名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
2.市級目標
(7)攀枝花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項目。年底前完成攀枝花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建設并投入使用。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城鄉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安排6093萬元,其中,上級資金4773萬元,市級資金500萬元,縣(區)資金820萬元。
(2)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安排340.72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90.91萬元,市級資金39.36萬元,縣(區)資金110.45萬元。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安排33502.67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9167萬元,市級資金1260萬元,縣(區)資金3075.67萬元。
(4)志愿服務隊伍建設。資金安排83.61萬元,其中,市級資金5萬元,縣(區)資金78.61萬元。
(5)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建設。縣(區)資金安排104.5萬元。
(6)為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資金安排554.9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32.31萬元,市級資金74萬元,縣(區)資金248.59萬元。
2.市級目標
(7)攀枝花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項目。資金安排240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000萬元,市級資金1400萬元。
五、醫療衛生工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殘聯)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建檔率達到93%。
(2)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向城鄉符合生育政策計劃懷孕夫婦免費提供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以上。
(3)食品藥品安全。完成食品安全抽檢288批次、藥品安全抽檢636批次。
2.市級目標
(4)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住院)醫療救助。為910名貧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藥(住院)醫療救助。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安排6162.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452.12萬元,市級資金255.83萬元,縣(區)資金454.55萬元。
(2)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資金安排98.5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6.6萬元,市級資金2萬元,縣(區)資金39.95萬元。
(3)食品安全。上級資金安排140萬元。
2.市級目標
(4)貧困精神病患者服藥(住院)醫療救助。資金安排170萬元,其中,市級資金45.8萬元,縣(區)資金124.2萬元。
六、百姓安居工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安全監管局、市質監局)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農村危房改造925戶。
(2)緩解城鎮居民住房困難。改造危舊房棚戶區24649套。
(3)安全社區建設。建成省級安全社區4個。
2.市級目標
(4)民生領域安全保障。完成1300臺件計量器具檢定;對全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24臺老舊電梯進行安全評估。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農村危房改造。上級資金安排1117.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017.5萬元,縣(區)資金100萬元。
(2)緩解城鎮居民住房困難。資金安排59122萬元,其中,上級資金30808萬元,縣(區)資金2550萬元,其他資金25764萬元。
(3)安全社區建設。資金安排13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10萬元,市級資金5萬元,縣(區)資金20萬元。
2.市級目標
(4)民生領域安全保障。資金安排27.2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3.6萬元,市級資金13.6萬元。
七、道路通暢工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
(一)工作目標。
(1)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年底前完成項目總工程量的75%。
(2)三堆子大橋。年底前完成三堆子大橋主橋上部結構、南北岸匝道橋主體工程。
(3)城市道路市政設施功能修復。年底前完成炳三區新宏路、機場路段排水功能修復工程,城市橋梁維修加固及隧道安全檢測。
(二)項目資金。
(1)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其他資金安排80000萬元。
(2)三堆子大橋。其他資金安排6500萬元。
(3)城市道路市政設施功能修復。其他資金安排1300萬元。
八、民生基礎設施工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花城新區管委會、市農牧局)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農村交通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40公里。
(2)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管理。國省干線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數(PQI)達到84。
2.市級目標
(3)楚攀天然氣支線及攀枝花天然氣利用項目。年底前完成攀枝花段開挖及組裝焊接工程。
(4)觀音巖引水工程。年底前實現河門口水廠、大渡口水廠、炳草崗水廠通水。
(5)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年底前實現主體結構封頂。
(6)太陽能提灌站建設。年底前在西區、鹽邊縣各建設1座太陽能提灌站。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農村交通建設。資金安排155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405萬元,縣(區)資金150萬元,其他資金1000萬元。
(2)國省干線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安排135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安排350萬元,市級資金安排1000萬元。
2.市級目標
(3)楚攀天然氣支線及攀枝花天然氣利用項目。其他資金安排40000萬元。
(4)觀音巖引水工程。其他資金安排16000萬元。
(5)市政務服務中心項目。其他資金安排30000萬元。
(6)太陽能提灌站建設。資金安排13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7萬元,其他資金3萬元。
九、生態環境工程(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環境保護局)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天然林保護及退耕還林。鞏固退耕還林成果27.5萬畝,補償集體和個人所有公益林133.79萬畝。
2.市級目標
(2)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攀鋼煉鐵廠新3號燒結煙氣脫硫系統改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天然林保護及退耕還林。上級資金安排2971.29萬元。
2.市級目標
(2)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其他資金安排4500萬元。
十、文化體育工程(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一)工作目標。
1.省級目標
(1)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免費開放6個圖書館,6個文化館,44個鄉鎮文化站,2個博物館紀念館。
(2)體育場館免費開放。公共體育場館向群眾免費低收費開放體育鍛煉76萬人次。
(3)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免費放映農村公益電影4188場次。
(4)電視戶戶通工程。完成1616戶電視戶戶通工程建設。
(5)廣播村村響工程。完成30個貧困村廣播村村響工程建設。
2.市級目標
(6)安裝健身設施。安裝40套健身路徑、100張乒乓球桌。
(7)社區和學校公益電影放映。在全市132個社區放映公益電影1584場;在全市109所具備放映條件的學校放映公益電影436場。
(二)項目資金。
1.省級目標
(1)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資金安排621.57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10.09萬元,市級資金18萬元,縣(區)資金93.48萬元。
(2)體育場館免費開放。資金安排202.1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00.1萬元,縣(區)資金2萬元。
(3)農村公益電影放映。資金安排109.61萬元,其中,上級資金74.42萬元,市級資金5.88萬元,縣(區)資金29.31萬元。
(4)電視戶戶通工程。上級資金安排32.32萬元。
(5)廣播村村響工程。上級資金安排90萬元。
2.市級目標
(6)安裝健身設施。市級資金安排100萬元。
(7)社區和學校公益電影放映。資金安排84.288萬元,其中,市級資金43.008萬元,縣(區)資金41.28萬元。
50件民生實事
一、16件省級民生實事
(一)新(改)建40公里農村公路(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扎實推進交通精準扶貧,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40公里。資金安排155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405萬元,縣(區)資金150萬元,其他資金1000萬元。
(二)改造925戶農村危房和6765戶農村土坯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扶貧移民局)。
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完成全市925戶改造任務。實施“農村土坯房改造行動”,在按規定執行相關補助政策基礎上,對需要貸款改造土坯房的困難農戶,省級財政按市、縣財政實際貼息部分給予50%補助,2018年力爭完成6765戶改造任務。資金安排1117.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017.5萬元,縣(區)資金100萬元。
(三)改造城鎮危舊房棚戶區24649套(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全市改造24649套城鎮危舊房棚戶區。資金安排59122萬元,其中,上級資金30808萬元,縣(區)資金2550萬元,其他資金25764萬元。
(四)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城鄉居民參保率達97%,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75%。資金安排33502.67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9167萬元,市級資金1260萬元,縣(區)資金3075.67萬元。
(五)代繳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扶貧移民局)。
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部門按每人180元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給予全額代繳。資金安排892.26萬元,其中,上級資金548.99萬元,市級資金28萬元,縣(區)資金315.27萬元。
(六)全額報銷貧困人口縣域內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住院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政策給予報銷,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支出控制在10%以內。此項目資金根據實際發生列支。
(七)對貧困人口進行免費健康體檢(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在基本公共衛生方面對65歲以上老年人和7歲以下兒童進行免費健康體檢的基礎上,在脫貧攻堅期間對貧困人口開展1次免費健康體檢服務。資金安排141.84萬元,其中,市級資金88.5萬元,縣(區)資金53.34萬元。
(八)代繳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扶貧移民局)。
全市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部門按每人每年100元標準代繳。資金安排221.37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33.53萬元,市級資金20.65萬元,縣(區)資金67.19萬元。
(九)實施農村公辦養老機構床位改造提升行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持續推進農村公辦養老機構床位適老化改造提升,確保2018年完成700張床位改造任務。資金安排341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40萬元,市級資金21萬元,縣(區)資金80萬元。
(十)支持建設55套農村教師周轉宿舍(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支持邊遠貧困地區建設55套農村教師周轉宿舍。上級資金安排220萬元。
(十一)用好四項基金,對貧困家庭教育、醫療、產業發展的特殊困難給予救助和扶持(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農牧局、市衛生計生委)。
拓展四項基金籌資渠道,引導建立長效補充機制,保持基金合理規模。對農村貧困家庭在享受現有教育、醫療幫扶政策基礎上,仍然存在的特殊困難通過教育、衛生扶貧基金給予及時救助。更好發揮產業扶持基金和扶貧小額信貸分險基金支持貧困群眾產業發展作用,促進貧困群眾持續增收。此項目資金根據實際發生列支。
(十二)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提高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資金安排390.5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8萬元,市級資金69.31萬元,縣(區)資金193.19萬元。
(十三)支持殯儀館綠色環保標準化改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支持殯儀館進行綠色環保標準化改造,購置環保火化爐4臺,改造環保標準化火化爐1臺。
(十四)治理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安置農戶55戶(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對全市已排查發現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分類處置,組織開展3處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施55戶分散農戶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資金安排1167.9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165萬元,縣(區)資金2.9萬元。
(十五)實施城鄉垃圾污水處理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
持續實施重點流域污染防治,推進16個城鄉垃圾污水無害化處理項目,啟動54個鄉村居民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專項行動。資金安排30200萬元,其中,縣(區)資金200萬元,其他資金安排30000萬元。
(十六)實施公共廁所新(改)建工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旅游局)。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廁所革命”,分類籌資、分項推進實施各類廁所新(改)建工程,新建廁所36座,改建廁所18座。縣(區)資金安排300萬元。
二、34件市級民生實事
(一)公共廁所建設(責任單位: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鹽邊縣政府)。
1.在東區龍箐大橋、四十中小、三森家居市場、煙草公司、臨江路、110指揮中心、鳳凰花公園、阿署達花舞人間新建8座公廁。
2.在西區寶鼎金沙小區、景怡社區新建2座公廁。
3.在仁和區路歇橋新建1座公廁。
4.在米易縣城南閘壩下方河堤景觀帶、河濱公園音樂廣場靠河堤一側、海棠藍灣三橋下、縣人民醫院正門口河堤處、河西小區門口河堤處、寧澤陽光酒店旁新建6座公廁。
5.在鹽邊縣格薩拉彝族鄉古德村、箐河鄉箐河瀑布景點新建2座公廁。
資金安排97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70萬元,市級資金20萬元,縣(區)資金700萬元,其他資金80萬元。
(二)公辦幼兒園建設(責任單位: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
1.東區奧林匹克中心幼兒園。3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西區第二幼兒園。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3.仁和區蓮花幼兒園。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4.米易縣城南幼兒園。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資金安排320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76萬元,市級資金300萬元,縣(區)資金2724萬元。
(三)公共停車場建設(責任單位:東區政府、市人防辦)。
1.東區政府東側立體停車庫。6月底前投入使用。
2.炳三區人防停車位。年底前在帝景華庭、中環天地、半山康城、華芝萬象城等商住區修建1000個停車位。
資金安排1120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1200萬元,其他資金10000萬元。
(四)農貿市場建設(責任單位:東區政府、仁和區政府)。
1.東區海德堡公益性農貿市場。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仁和區四十九云盤1號農貿市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資金安排1100萬元,其中縣(區)資金500萬元,其他資金600萬元。
(五)老舊小區改造(責任單位:東區政府、西區人民政府、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鹽邊縣政府)。
1.東區金甌小區。年底前完工。
2.東區民建小區。年底前完工。
3.西區玉樹巷。年底前完工。
4.西區芳茗巷。年底前完工。
5.仁和區建筑小區(二期)。年底前完工。
6.仁和區林業小區。年底前完工。
7.米易縣教師園區(一期)。年底前完工。
8.鹽邊縣月潭小區。年底前完工。
資金安排266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400萬元,市級資金550萬元,縣(區)資金1600萬元,其他資金110萬元。
(六)公園綠地建設(責任單位:東區政府、西區政府、鹽邊縣政府)。
1.東區馬坎公園。年底前完工。
2.西區河門口公園。6月底前完工。
3.鹽邊縣“七一”公園。年底前完工。
資金安排380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900萬元,縣(區)資金2400萬元,其他資金500萬元。
(七)醫療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花城新區管委會、東區政府)。
1.花城新區醫院。年底前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2.攀枝花愛爾眼科醫院。6月底前完成建設并試營業。
其他資金安排25000萬元。
(八)學校基礎設施改造(責任單位: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鹽邊縣政府)。
1.西區格里坪鎮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學生食堂改擴建。
2.仁和區務本鄉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學生運動場建設。
3.米易縣民族中學。年底前完成教學綜合樓建設。
4.鹽邊縣惠民鄉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學生宿舍樓建設。
資金安排1790萬元,其中,上級資金375萬元,市級資金300萬元,縣(區)資金1115萬元。
(九)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鹽邊縣政府)。
1.東區后山道路—炳東線工程。年底前完成路基土石方總工程量的25%、路基防護工程總量的10%、路基排水工程總量的10%。
2.硬化13公里民族地區道路。年底前完成仁和區9公里民族地區道路硬化、米易縣4公里民族地區道路硬化。
3.優化調整公交線路,更新(清潔)能源公交車。年底前優化調整公交線路4條,更新(清潔)能源公交車49臺。
4.開通農村客運專線。年底前開通鹽邊縣漁門鎮至惠民鄉、國勝鄉、溫泉鄉3條客運專線及金江鎮環城專線。
資金安排20919萬元,其中,上級資金269萬元,縣(區)資金70萬元,其他資金205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