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補貼類項目:
(一)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專項生活救助
1、救助對象:在全國工會幫扶管理系統中建檔的我市城鎮困難職工和農民工。
2、救助標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90元以下(含490元)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按1500元/戶的標準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91—980元的城鎮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81—1470元(含1470元)的意外致困建檔職工按800元/戶的標準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10元以下(含610元)困難農民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11—915元(含915元)意外致困農民工按500元/戶的標準救助。
(二)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醫療救助
1、救助對象:在全國工會幫扶管理系統中建檔的我市城鎮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指共同生活居住且相互間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直系親屬,下同)患重癥、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因違法違紀、打架斗毆、交通肇事、酗酒、賭博、吸毒、自殺、自殘、醫療事故等引發的傷害和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的醫療費用除外,下同),家庭支付醫療費用較高的。
2、救助病種:重癥指癌癥、尿毒癥、系統性紅斑狼瘡、腎移植、惡性腫瘤、器官移植、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兒童腦癱(患者須為未滿14周歲困難職工子女)、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須為未滿14周歲困難職工子女)等疾病。慢性病指糖尿病一型、二型、三型,高血壓二級及以上并伴心、腦、腎損害,慢性肺心病,風心病,心肌病合并心功能不全或心律失常,冠心病,帕金森氏癥,癲癇,精神病(指除重性精神病以外的其他精神病),急性腦血管恢復期,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并感染,肌萎縮側索硬化,重癥肌無力,肝硬化,乙肝,甲減,甲亢,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非放、化療藥物維持治療等疾病(下同)。
3、救助標準:視家庭困難程度及所患病種、家庭自付醫療費(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扣除各種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的醫療費用,下同)情況給予救助。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職工按照一個年度內自付醫藥費部分的5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6000元;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困難農民工按照一個年度內自付醫藥費部分的4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5000元。患慢性疾病的,特困職工按照一個年度內自付醫藥費部分的4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5000元;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困難農民工按照一個年度內自付醫療費的3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4000元。
(三)因病致貧城鎮職工、農民工醫療救助
1、救助對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471元—1960元(含1960元)、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癥、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家庭自付醫療費超過家庭12個月總收入50%的攀枝花市城鎮職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16元—1220元(含1220元)、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癥、慢性病或意外事故,家庭自付醫療費超過家庭12個月總收入50%的攀枝花戶籍農民工。
2、救助病種:同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醫療救助相同。
3、救助標準:視所患病種和家庭自付醫療費情況給予救助。其中患重大疾病的,按照本年度內自付醫藥費部分的3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4000元;患慢性疾病的,按照本年度內自付醫療費的20%給予救助,最高不超過3000元。
(四)助學救助
1、救助對象及條件:⑴建檔困難職工(含困難農民工)子女或城鄉低保戶家庭子女;⑵經市扶貧移民局認定的建檔立卡的農村精準扶貧戶子女;⑶攀枝花市戶籍;⑷在攀枝花市內高中就讀參加今年全國普通高考(在外地高中就讀但學校提供獎助學金、免學雜費的可納入)。
2、救助標準:按照考入大學的類別給予3000—6000元的一次性救助(不含圓夢行動)。
需提供的救助申報材料
(一)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專項生活救助
按照特困職工、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困難農民工、意外致困農民工五個類別,分類別填寫困難職工(農民工)專項生活救助實名制匯總表、困難職工(農民工)專項生活救助申請表。
(二)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醫療救助及因病致貧城鎮職工、農民工醫療救助
按照建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和因病致貧職工、農民工分類別填寫報送匯總表,申請表,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基層工會出具的家庭情況證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員情況和家庭收入狀況),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資卡、單位勞資部門證明等),病情診斷書(原件及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三)助學救助
填寫報送匯總表,申請表,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基層工會出具的家庭情況證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員情況和家庭收入狀況),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資卡、單位勞資部門證明等),大學錄取通知書(網絡查詢截圖或復印件)。
申報流程
由職工向所在單位工會或居住地基層工會申請,基層工會審核情況后簽字蓋章上報上級工會,上級工會審核簽字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市總工會;申請表上填報單位意見須有工會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并署名、蓋工會鮮章,不得蓋空白章。
二、培訓類項目:
1、實施政策文件。按照省總下發的培訓類項目申報文件收集縣(區)總工會、國企改革大企業培訓需求以項目書形式申報省總,以省總審批文件作為培訓依據;2、受益對象及選取。根據省總批復文件要求的類別進行培訓,目前,培訓類對象包括:工會建檔困難職工、下崗職工、轉崗職工、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農民工;3、培訓機構選擇。市總根據市人社局定點培訓機構名單進行實地調研檢查,并組織市總相關部門統一評審,優先選擇實力強、辦學效果好的培訓機構以文件形式確定為市總工會定點職業培訓學校。市、縣(區)總工會委托定點培訓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結束后,對培訓結果進行公示;4、培訓方式。按照人社部關于職業能力培訓的文件,分為初級、中級、高級進行培訓課程、培訓時間、培訓師資安排,嚴格考勤制度、抽查制度。培訓結束后,市總根據培訓人員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每班不超過50人)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