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2-04-21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5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抽樣單編號為SC21510000003939096的不合格食品“高粱酒”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有關情況
產品名稱:高粱酒;規格型號:散裝;購進日期:2021年1月26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仁和區連云酒店(以下簡稱連云酒店);不合格項目:甲醇。
二、經營單位行政處罰情況
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1月2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連云酒店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6日對其做出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沒收不合格高粱酒4L;
3.沒收違法所得100元(大寫:壹佰元整);
4.罰款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況
經排查,連云酒店在購進該批次高粱酒時沒有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仁和區市場監管局責令連云酒店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0日進行了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