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11-26 來源:攀枝花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典型案例:攀枝花明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預制排水管改造項目未批先建,配套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完全建成。
2021年8月12日,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攀枝花明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新增建設的預制排水管改造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已基本建成并將投入生產,配套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完全建成。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并參照《四川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2019版)》第四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3.68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上述項目停止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