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維權路 仲裁巧調解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9-17     來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9月2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辦公室格外熱鬧。在市仲裁院工作人員的傾心調解下,成功為一名工傷職工調解了一起長達三年的維權案件。 

當拿到調解書的那一刻,田某某和代理人臉上終于露出了喜悅的笑容,連聲道謝:“謝謝,非常感謝你們為我討回了公道,有了你們的幫助,才我苦盼了三年的工傷維權終于有了圓滿結果。

案件還得從三年前的一天說起2018年1月19日,田某某在工作時因工受傷。市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因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系,導致工傷認定中止,遂向市仲裁院申請確認田某某用人單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經過開庭審理,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裁決后,用人單位不服,起訴至仁和區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裁決結果。經仁和區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一審判決后,用人單位又起訴至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仁和區人民法院判決結果2020年5月,一審、二審人民法院均確認田某某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田某某拿到生效的判決書后,信心滿滿的再次來到市勞動行政部門恢復工傷認定申請。2020年6月,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田某某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服依法向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法院維持了工傷認定結果。但用人單位仍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自行撤訴,該行政案件再次經歷一審、二審,田某某的工傷結果終于塵埃落定,并鑒定為拾級傷殘。  

當拿到法院的裁定文書,田某某掩藏不住內心的喜悅,但她知道三年多的維權路并未就此結束。經過與用人單位多次協商均無果,田某某再次做好了“一裁兩審”的心理準備,想到這里田某某說:“本應該屬于我的賠償,卻要通過六七個法律程序才能結束,況且公司經營不善,幾年后還不一定能拿到錢,這個官司打得我心力交瘁”。

20217月9日田某某市仲裁院提起拾級工傷待遇的仲裁請求,并于同年727日開庭審理考慮本案雙方當事人為該糾紛已經歷時且用人單位支付能力較弱,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前期也投入較大精力,如能在仲裁階段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支付待遇,必將對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起到積極作用仲裁員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多次雙方當事人做疏導工作,用人單位無奈告知目前無支付能力,只愿意支付3萬元,勞動者一方更是堅決不同意。經過多輪調解,仲裁員通過辯法析理,雙方由堅冰慢慢融化,仲裁院始終抱著不放棄的信念,不斷尋求切實可行的最佳處理方案,使法、理、情融為一體,從最初的3萬元調整到6萬元再到7萬元,從分期支付到一次性履行,最終在庭后調解階段,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于20219月2,在市仲裁院辦公室轉賬支付了田某某7萬元工傷待遇

三年半的漫長糾紛個月的耐心勸說,雙方終于通過和解的方式為該案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