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委托攀枝花檢驗檢疫局部分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08-08-2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國家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委托實施辦法》(第64號令)規定,國家局直接委托四川局及分支局在所管轄區域內部分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四川局委托分支局在所管轄區域內部分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如下:

一、國家局直接委托四川局及各分支局在所管轄區域內部分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1、出口食品標簽審核

2、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

上述行政許可事項,由各分支局、局機關有關業務處按照國家局規定的程序及文書操作,并嚴格使用四川局統一刻制的行政許可專用章。

二、四川局委托分支局在所管轄區域內部分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1、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2、出口商品質量許可

3、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

4、出口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衛生注冊登記

上述行政許可事項,將由四川局統一刻制行政許可專用章,通過與各分支局簽訂行政許可委托書,委托各分支局部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