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1年2月發布)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3-01     來源:西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四川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1)

序號

部門

項目名稱

收費標準

政策依據

資金管理方式

公安

 

 

 

 

 

 

1.證照費

 

 

 

 

 

   (1)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道路交通安全法》,發改價格[2004]2831號,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行業標準GA36-2014,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川價發[2005]28號,川發改價格[2019]554號

繳入地方國庫

 

 

       ①號牌(含臨時)

1.汽車反光號牌每副100元、不反光號牌每副80元。
2.掛車反光號牌每面50元、不反光號牌每面30元。
3.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反光號牌每副40元、不反光號牌每副25元。
4.摩托車反光號牌每副35元、不反光號牌每副50元。
5.機動車臨時號牌每張5元。   

 

 

 

 

       ②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上述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用。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

 

 

 

 

       ③號牌架

車主自愿安裝號牌架的,鐵質號牌架及同類產品每只5元(含號牌安裝費),鋁合金號牌架及同類產品每只10元(含號牌安裝費)。

 

 

 

 

   (2)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

1.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標準為每本 10 元。
2.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每證10元。
3.駕駛證工本費為每證1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發改價格[2004]2831號,財綜[2001]67號,計價格[2001]1979號,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地方國庫

 

 

   (3)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標準為每本 10 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財綜[2008]36號,發改價格[2008]1575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地方國庫

自然
資源

 

 

 

 

 

 

2.土地復墾費

詳見文件

《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

繳入地方國庫

 

 

3.土地閑置費

詳見文件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發[2008]3號,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

繳入地方國庫

 

4.不動產登記費

1.80元/件(住宅類)。
2.550元/件(非住宅類)。
3.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物權法》,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川財規[2019]13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5.耕地開墾費

詳見文件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

繳入地方國庫

住建

 

 

 

 

 

 

6.污水處理費

1.未投入運行前:居民不低于每噸0.4元,非居民不低于0.6元。
2.建成投入運行時:居民不低于每噸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財稅[2014]151號,發改價格[2015]119號,川財綜[2015]4號,川發改價格[2015]345號

繳入地方國庫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

由市(州)、縣發改、財政部門制定。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城[1993]410號,財稅[2015]68號,川財綜[2012]2號,川發改價格〔2018〕332號

繳入地方國庫

交通

 

 

 

 

 

 

8.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

 

《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交公路發[1994]686號,川交發[2005]101號,川交發[2020]26號

繳入地方國庫

經信

 

 

 

 

 

 

9.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1.集群無線調度系統:5萬元/頻點(全國范圍使用);1萬元/頻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使用);2000元/頻點(地、市范圍使用)。
2.無線尋呼系統:200萬元/頻點(全國范圍使用);20萬元/頻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使用);4萬元/頻點(地、市范圍使用)。
3.無繩電話系統:150元/每基站。
4.廣播、電視:100—5萬/每套節目(省及省以下臺)。
5.船舶電臺(制式電臺):100—2000/艘。
6.微波站:20—300/每站每兆赫(發射)。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發射)。
8.其他:固定電臺:1000/頻點;移動電臺:100元/臺。
9.蜂窩移動通信: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1600萬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頻段1400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00 萬元/兆赫/年。在省級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160 萬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頻段140 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0 萬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由16 萬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頻段14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萬元/兆赫/年。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發改價格[2005]2812號文件執行 。

《無線電管理條例》,發改價格[2013]2396號,發改價格[2011]749號,發改價格[2005]2812號,計價格[2000]1015號,發改價格[2003]2300號,計價費[1998]218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8]601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0.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

按現行規定執行,詳見信部聯清〔2004〕517號文件。

《電信條例》,信部聯清[2004]517號,信部聯清[2005]401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中央國庫

水利

 

 

 

 

 

 

11.水土保持補償費

1.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1.3元/平方米。
2.開采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收取;開采期間,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開采量(采掘、采剝總量)計征:0.3元/平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燒制磚、瓦、瓷、石灰,根據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平方米。
4.排放廢棄土、石、渣,根據排放量:0.3元/平方米。

《水土保持法》,財綜[2014]8號,發改價格[2014]88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川財綜[2014]6號,川發改價格[2017]347號,財稅[2020]58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農業
農村

 

 

 

 

 

 

12.農藥實驗費

 

《農藥管理條例》,價費字[1992]452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田間試驗費

60-200(每小區)

 

 

 

 

(2)殘留試驗費

15000-17500(一種劑型、一種作物、一處試驗點、兩年實驗期)

 

 

 

 

(3)藥效試驗費

750-900(每試驗點)

 

 

 

13.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1.內陸水域漁業資源費年征收金額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專項采捕經濟價值較高的漁業資源品種,漁業資源費年征收金額,由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海區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在其批準發放捕撈許可證的漁船前三年采捕該品種的年平均總產值3%~5%的幅度內確定。
2.經濟價值較高的漁業資源品種名錄,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漁業法》,財稅[2014]101號,財綜[2012]97號,計價格[1994]400號,價費字[1992]452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林業和草原

14.草原植被恢復費

1.高寒草甸草地:2900元/畝。
2.高寒沼澤草地:3000元/畝。
3.高寒灌叢草甸草地:2900元/畝。
4.亞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元/畝。
5.山地草甸草地:2900元/畝。
6.山地疏林草叢草地:2800元/畝。
7.山地灌木草叢草地:2800元/畝。
8.山地草叢草地:2800元/畝。
9.干旱河谷灌木草叢草地:2900元/畝。
10.干熱稀樹草叢草地:2900元/畝。
11.農隙地草地:2100元/畝。

《草原法》,財綜[2010]29號,發改價格[2010]1235號,川財綜[2011]31號,川發改價格[2018]573號

繳入地方國庫

人防

 

 

 

 

 

 

1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1.一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點縣(市、區)每平方米35元。
2.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范圍內的各類建筑;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單獨修建的公共廁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變配電房(站)、開閉所、區域機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氣站、發射塔、水塔、老舊居民樓小區改造項目新建民用建筑暫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降為零。

中發[2001]9號,計價格[2000]474號,川財綜[2012]28號,財稅[2014]77號,川發改價格[2016]650號,川發改價格〔2018〕193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0]58號,川發改價格〔2019〕358號,川財規[2019]13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法院

 

 

 

 

 

 

16.訴訟費

1.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0元。
2.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3.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100元。

《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481號),川價發[2007]234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十一

市場
監管

 

 

 

 

 

 

17.商標注冊收費

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項目(除商標評審延期費和受理馳名商標認定費),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

《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發改價格[2013]1494號,發改價格[2008]2579號,財綜[2004]11號,計價費[1998]1077號,財綜字[1995]88號,計價格[1995]2404號,價費字[1992]414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財稅[2017]20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

繳入中央國庫

 

 

  (1)受理商標注冊費

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60元。

 

 

 

 

  (2)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含刊登遺失聲明費用)

500元

 

 

 

 

  (3)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

500元

 

 

 

 

  (4)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

500元

 

 

 

 

  (5)受理商標注冊延遲費

250元

 

 

 

 

  (6)受理商標評審費

750元

 

 

 

 

  (7)變更費

150元

 

 

 

 

  (8)出具商標證明費

50元

 

 

 

 

  (9)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

1500元

 

 

 

 

  (10)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

1500元

 

 

 

 

  (11)商標異議費

500元

 

 

 

 

  (12)撤銷商標費

500元

 

 

 

 

  (1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

150元

 

 

 

 

18.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

詳見川發改價格[2019]175號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發改價格[2015]1299號,財綜[2011]16號,財綜[2001]10號,川發改價格[2014]80號,川發改價格[2019]175號

繳入地方國庫

十二

藥品監管

 

 

 

 

 

19. 藥品注冊費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75號,川發改價格[2019]491號,川財稅〔2020〕4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補充申請注冊費

2800元/個·次(常規),13500元/個·次(需評審)。

 

 

 

 

    (2)再注冊費

12500元/個·次

 

 

 

20.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川發改價格[2019]491號,川財稅〔2020〕4號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首次注冊費

39500元/個·次

 

 

 

 

    (2)變更注冊費

16500元/個·次

 

 

 

 

    (3)延續注冊費

16500元/個·次

 

 

十三

知識產權

 

 

 

 

 

 

21.專利收費(含PCT專利申請收費)

詳見文件

《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6]78號,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財稅〔2018〕37號,財稅[2019]45號

繳入中央國庫

 

 

22.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收費

50—1000元/件·次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中央國庫

十四

仲裁

 

 

 

 

 

 

23.仲裁收費

1.爭議金額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仲裁法》,國辦發[1995]44號,財綜[2010]19號,川價函[2000]104號

繳入地方國庫

 注:1.標注“▲”號的收費項目,按照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收。
    2.國家和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時,將實行動態調整。

 

 

 

 

 

 

審核: .   責任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