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摘登)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7-01     來源:攀枝花市審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審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市審計局對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情況表明,市級各部門認真執行市人大批準的財政預算,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財政經濟運行情況總體趨穩。

——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更加積極有為。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2019年,市級財政注重發揮積極財政政策調節作用,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27.17億元,盤活存量資金2.07億元,市級各部門(單位)向上爭取資金同口徑增長17.03億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16.52億元、專項轉移支付支出4.35億元,兩類支出同比增速均大于收入同比增速。協同稅務部門推動實施全市歷史最大規模減稅降費,為實體經濟注入28.99億元稅費減免紅利。

——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在2019年財政收支矛盾加劇的情況下,市級財政圍繞“兩城”和“五大區域高地”建設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認真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同2018年相比,市本級一般性支出總體壓減7.99億元,壓減比例達13.24%,其中,有23個市直部門一般性支出壓減超過20%,更多資金被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確保了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繼續保持在65%以上。

——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有序推進。2019年,進一步健全政府債務分類限額管理機制,市本級安排5.51億元用于政府債務還本付息,保持政府債務正常鏈接;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新增債券4.29億元,其中3.95億元專項債券為“兩城”建設提供直接支持;嚴格執行預算法相關規定,依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管控情況。截至2019年底,市本級政府債務余額為97.46億元,未超過規定限額,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一、市級預算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2019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全面完成,預算支出完成率均在93%以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預算分配管理方面。

1.部分預算批復不及時,影響預算執行。有3項資金共計2603.84萬元未及時批復預算指標,影響預算執行,截至2019年底,上述3項資金預算執行率僅為16.3%。

2.安排項目預算未統籌考慮上年項目結轉資金。在4個項目2018年結轉共計2496.49萬元的情況下,繼續新增安排預算668.7萬元,導致2836.39萬元資金在2019年底繼續結轉。

3.部分財政資金未按規定清理盤活。截至2019年底,市級財政有4832.3萬元結轉兩年以上存量資金未按規定清理盤活。

(二)預算績效管理方面。

1.部分市級預算單位對預算績效管理重視不夠。有63個獨立核算單位未開展部門預算整體績效自評工作,占198個應參評部門的31.82%。

2.部分環境保護項目推進不力,導致資金未發揮效益。因項目推進不力,1個項目2018年下達的2000萬元中央資金于2019年8月被省級財政收回;1個項目2018年下達的4470.6萬元中央資金閑置。

(三)財政風險防范方面。

1.財政暫付款清理消化目標任務未完成。市級財政2019年存量暫付款清理消化任務為5256.64萬元,但實際清理消化3879.54萬元,比目標任務少1377.1萬元。

2.政府債券管理和使用不規范。有58.8萬元債券資金被違規使用。市本級有9個項目因建設進度滯后等原因,導致5939.44萬元債券資金閑置一年以上。

二、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利用信息化手段對73家市一級預算單位實現審計全覆蓋。開展數據分析后,重點選擇18家預算單位進行了現場審計,發現以下問題:

(一)違規使用和轉移預算資金。

一是12家單位有737.71萬元存量資金未及時上繳市級財政統籌盤活。二是3家單位違規轉移財政資金171.19萬元。三是1家單位的基本支出擠占上級專項資金395.36萬元。四是1家單位向縣(區)部門違規實撥資金15.5萬元。五是1家單位超預算安排支出40.64萬元。

(二)項目預算支出執行率低。

市民政局項目預算支出執行率低的問題較為突出。2019年,市民政局有15個項目安排預算共計1529.96萬元,實際支出123.86萬元,預算執行率僅為8.1%。

(三)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

一是3家單位超出合同價或中標價實施工程項目。二是2家單位違規出借資金。三是2家單位執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或會議定點召開要求不嚴格。四是2家單位違規列支會議費、節假日值班費等。五是1家單位電話費報銷不規范。上述問題涉及金額共計197.52萬元。

(四)預算單位基礎管理存在短板。

一是5家單位資產管理不到位。二是2家單位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三是10家單位財務管理和核算不規范。上述問題涉及金額共計2426.86萬元。

(五)預決算編制不準確、不合理。

11家單位存在少計收入、決算報表信息不準確等問題,涉及金額3194.8萬元。

(六)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

截至2020年7月底,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農牧局對以往年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尚未整改問題涉及金額907.22萬元。

三、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脫貧攻堅專項審計情況。

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2019年脫貧攻堅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以下問題:一是34個建設項目進度滯后,涉及總投資1.02億元。二是68個項目未及時報賬,未報賬資金共計1.15億元。三是1個縣未及時收回已到期產業扶持周轉金93.95萬元。

(二)公立醫院審計情況。

對攀枝花市中心醫院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財政財務收支和政策執行情況審計發現,醫院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涉及金額8456.88萬元。例如,未及時清理往來款3826.14萬元;部分采購項目不合規,涉及金額3055.87萬元。

(三)全市民族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對全市2017年至2019年民族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發現以下問題:一是部分省級民族資金相關項目申報、資金分配等重大事項未進行集體決策,涉及金額1306萬元。二是3個縣(區)共4個項目建設進度滯后或管理不到位。三是2個縣(區)450.44萬元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四)市縣供銷社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按照省紀委監委和審計廳統一部署,對市供銷社和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供銷社2010年至2019年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以下問題:一是1個縣與項目單位弄虛作假,對不符合條件的3個項目給予資金補助178萬元;有46萬元分配存在“小、散”問題;由社會企業實施的3個補助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二是1個縣有36.95萬元資金閑置兩年以上;1個項目未嚴格按照申報內容進行建設。

四、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采用“點、線、面”相結合的審計方式,分別實施以下審計。

(一)竣工決算審計。

對攀枝花三線建設博物館等11個建設項目實施竣工決算審計,節約政府投資9230.4萬元,發現項目單位多計待攤投資354.84萬元、項目結余資金1187.58萬元。

(二)中央、省級資金投資項目全覆蓋審計。

結合審計廳重大項目全覆蓋審計在攀試點工作,對仁和區、米易縣共39個投資項目推進情況實施審計,發現以下問題:一是3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即下達開工令。二是2個項目超標準預留質保金。三是2個項目在可研批復時未辦理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四是違規建設5個公共基礎設施及安置房項目。五是2個項目未及時實施、工期延期。

五、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攀枝花仁江釩鈦有限公司2.91億元債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發現以下問題:一是攀枝花仁江釩鈦有限公司2.91億元債權實際僅為2689.54萬元,虛增債權2.64億元。二是有979.02萬元被金江鎮政府長期借出未收回,涉及4家公司、1個居民委員會和15名個人。三是仁江釩鈦有限公司、金江鎮政府財務管理混亂、賬務不清、財務核算錯誤較多。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對全市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清理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發現: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23個部門拖欠47家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7950.67萬元。2019年已清理償還上述賬款共計1478.25萬元,剩余6472.42萬元應償還賬款須在2020年內清理償還,有關部門的賬款償還壓力較大。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情況

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資金5215.24萬元,實際使用2007.32萬元。全市共收到社會捐贈資金1179.7萬元,支出598.22萬元,結余581.48萬元;共收到捐贈醫用防護服、口罩等物資119.76萬件,安排使用82.76萬件,結余37萬件。重點保障企業申請并獲得1筆400萬元財政貼息貸款。發現問題如下:一是財政資金458.04萬元分配和撥付不及時、不合理。二是非定向捐贈資金147.39萬元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使用。

本報告反映的上述七方面問題,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單位)總體上高度重視,正抓緊推動問題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已有1.58億元應糾正問題金額得到及時糾正,其中,脫貧攻堅專項審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查出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本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將以適當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告。

八、審計建議

(一)繼續深化財政改革,釋放區域經濟發展活力。

統籌推進預算管理、績效管理、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等系列重大改革,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范圍,持續提升財政自給率。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全力提高轉移支付績效,將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與強化縣域經濟發展動能、實現人民對高品質生活向往有機融合,為穩定經濟發展預期、增強區域發展能力、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優化投融資模式,提高政府投資效率。

全力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兩城”建設,圍繞科技創新能力和技術轉化能力建設、內外大通道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建設等,抓好重大項目儲備。優化投融資模式,依托政府投資基金吸引成渝優質資本,助力我市釩鈦、康養產業集群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用好新增政府債券資金,更加注重政府投資效率,緊盯增量資本產出率提升“抓項目、促投資”工作水平,放大乘數效應。

(三)抓好經濟社會風險防范,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協調把握公共風險、財政風險的有效隔離和積極防范,穩住經濟基本盤,放大新增財政資金效益,繼續削減財政存量暫付款。結合全市宏觀經濟運行、財政預算收支、存量債務規模變化形勢,強化市本級和各縣(區)國庫庫款運行監測和態勢預判,協調把握財政支出及時性與均衡性關系,筑牢高質量發展的財政基石。

(四)匯聚各方監督合力,共同助推高效能治理。

堅持黨的領導,依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繼續深化“巡審結合”創新監督模式;以新增財政資金專項審計為契機,探索建立“財審聯動”常態化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監督的意見》,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做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滿意度測評工作,爭取人大監督支持,做好審計監督“后半篇文章”,匯聚各方力量共同服務和保障我市高效廉潔政府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