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020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解讀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11-06     來源:審計署門戶網站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0年10月21日,審計署發布了2020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圍繞此次審計的相關情況,記者采訪了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相關負責人。
     一、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跟蹤審計的總體情況如何?
     2020年第二季度,審計署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和12個中央部門、15家金融機構開展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審計中,圍繞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重點審計了減稅降費、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深化“放管服”改革、鄉村振興、財政資金提質增效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抽查了1140個單位、2800個項目,涉及資金3317.99億元,還對以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從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克服疫情災情影響,結合實際主動作為,采取措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積極為企業減負,落實脫貧攻堅決戰階段剩余任務,推動鄉村振興相關項目落地,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取得較好成效。
     二、第二季度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主要發現了哪些問題?
     一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相關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減稅降費、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
    1.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方面。一些地區存在應減免未減免費用、違規收費、轉嫁費用等問題,涉及金額1475.15萬元。主要包括:在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政策中,3個省的10家單位應減免未減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共計221.39萬元;6個省的17家單位違規收取應免收的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等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應由財政承擔的評審、系統維護、檢測等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共計426.25萬元;2個省的3家金融機構違規在擔保費之外向企業收取咨詢服務費、評審費或將自身應承擔的房產評估費轉嫁給企業承擔,共計500.5萬元;1個省的1家事業單位違規開展與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收費,共計130.5萬元;此外,還有1家協會未按規定設置固定標準收取會費,涉及金額196.51萬元。
     2.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部分地區清欠臺賬不準確或未制定清償計劃,甚至邊清邊欠。主要包括:9個省的133個地區和41家單位少報或多報欠款,涉及金額27.16億元;2個省的12家單位未按規定制定欠款清償計劃或未落實還款資金來源,涉及欠款9.07億元;4個省的9家單位新增欠款1.93億元。部分地區未完成清償任務。主要包括:1個省的1家單位拖欠1245名農民工工資1140.51萬元;2個省的2家單位未按計劃清償3691.22萬元欠款,2個省的157家單位未完成500萬元以下無分歧欠款“清零”等任務,涉及金額8050.71萬元;4個省的24家單位虛報償還金額5.13億元。
    3.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部分地區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要求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要件或違規指定中介服務等問題,涉及3個省的4家單位。部分地區網上審批等優化服務政策落實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規定優化流程、在線獲取行政審批要件或重復要求提交資料等問題,涉及4個省的9家單位。部分地區違規設置不利于公平競爭的條件。主要是1個省的1家單位對省內外企業實施了差別對待的區域保護等不合理政策。
    二是鄉村振興政策落實相關審計情況。本次審計了18個省的198個縣高標準農田建設、糧食生產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9個省的2424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質量不達標、后續管護不到位等;11個省的120個縣糧食和生豬生產項目推進慢,財政補貼、農業保險等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9個省的11個縣農村廁所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項目效果不佳;3個省的54個縣落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到位,涉及4.13萬人;11個省的10.13億元惠農補貼和涉農項目資金滯撥、閑置等。

    三是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政策落實相關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統籌盤活財政資金、穩就業穩投資相關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4個省本級和1個省的1個地區未統籌盤活結余和結轉2年以上財政資金13.15億元;2個省的12個地區違規發放公益性崗位補貼等資金1.25億元;6個省的24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未按期開工或完工。
    三、從跟蹤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如何?
除上述問題外,截至2020年8月21日,13個省積極整改審計指出的其他問題,涉及金額15.48億元,其中收回和歸還原渠道資金2.49億元,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6253.46萬元,退還各類違規多收費用7573.37萬元,追回各類違規發放或被騙取套取的財政補助等資金95.24萬元,清理退還各類保證金3.91億元,盤活和下達資金7.62億元,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補發或補繳各類資金668.74萬元,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及中介服務事項25項,出臺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0項。審計署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如何持續開展?
下一步,審計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在做好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專項審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重點,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減稅降費方面,重點關注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落實情況,圍繞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的相關決策部署,重點關注免征、減征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放管服”改革方面,圍繞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重點關注行政事業單位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脫鉤任務及其收費情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圍繞保市場主體和提升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獲得感,重點關注各地區清欠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情況、新增拖欠情況以及清欠任務較重地區和部門的支出控制情況。
    二是推動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和鄉村振興。緊扣“精準、安全、績效”,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關注各地區影響如期脫貧和糧食安全的突出問題。
    關注疫情災情對完成剩余脫貧攻堅任務的影響,揭示貧困群眾返貧致貧風險;揭示扶貧公益崗位和消費扶貧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關注糧食生產保障相關資金使用、項目建設以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揭示高標準農田、糧食產后服務、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等項目進展慢、質量不達標、閑置浪費等問題。
    三是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圍繞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關注被審計地區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相關政策落實的總體情況,重點關注違規占用耕地和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情況。關注違規占用破壞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搞人工景觀等開發建設,耕地實際現狀已為非耕地;因養殖、建設項目占用等原因造成耕地實際撂荒等問題。
    四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機構要抓住合理讓利這個關鍵,保市場主體,穩住經濟基本盤,以及金融系統全年向各類企業合理讓利1.5萬億元等相關要求,重點關注引導貸款和債券利率下行、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發放小微企業無擔保信用貸款、減少銀行收費等一系列政策落實的總體情況,以及銀行計提撥備和讓利于中小微企業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