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0號公告:中國民航信息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9-2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中國民航信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信)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航信總部及所屬中航信云數據有限公司、青島民航凱亞系統集成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中航信云數據、青島凱亞)等10家二級單位,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中國航信成立于2002年,主要從事航空業務管理系統應用和代理結算清算等。據其2016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反映,中國航信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45家、參股公司10家;資產總額202.03億元,負債總額42.47億元,所有者權益159.56億元,資產負債率21.02%;當年營業總收入62.22億元,利潤總額28.62億元,凈利潤24.73億元,凈資產收益率16.55%;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13.37%。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國航信進一步明確構建大平臺、匯聚大數據、開展大服務的發展路徑,加快企業轉型發展;創新管理組織體系,加強對新業務創新的引導和扶持;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實現境內外全覆蓋,探索中長期激勵機制。審計也發現,中國航信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中國航信2010年、2011年收到土地補償資金9.1億元,2015年和2016年才確認收入,其中2016年多計收入5億元。

2.2016年,所屬中航信云數據少計提固定資產折舊2452.56萬元。

3.2016年,所屬中航信云數據未及時確認資產出租等收入1161.93萬元。

(二)經營管理方面。

1.2005年至2016年,中國航信對免費提供給客戶使用的2.28億元設備未建立完整的資產實物臺賬,也缺乏有效管理。

2.2016年,所屬北京亞科技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上級公司批準支付1.31億元營銷費用。

3.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取得的873.2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6057.46萬元)業務收入長期存放在所屬境外公司代收賬戶,有的超過3年。

4.2009年至2016年,中國航信在未簽訂合同或合同未經審批的情況下,聘用外協技術人員維護設備,支付相關費用2339.3萬元。

5.2009年至2011年,中國航信少收取部分信息系統使用費1611.97萬元。

6.2016年,中國航信在未按規定程序決策的情況下,支付中介服務費用1344.34萬元。

7.2016年,中國航信未經招標采購1010.25萬元設備材料。

8.2013年,中國航信在與外部企業協議約定開發信息系統時,對履約風險估計不足,后因違約賠償造成損失918.8萬元。

9.2005年至2009年,中國航信在外部企業出現拖欠信息處理服務費589萬元的情況下,未及時終止相關合作,新增欠費671萬元。

10.中國航信對2011年收購的上海捷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管控不力,至2016年底該公司已資不抵債,528萬元收購投資面臨損失風險。

11.2012年至2015年,中國航信向外部企業支付注冊建造師掛靠費用278.89萬元。

12.2012年10月,中國航信違反合同約定,減免應收外部企業合作項目收入150萬元。

13.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原定完成的21個子系統研發工作推進較慢,實際完成14個。

14.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未按規定程序決策在浙江省嘉興市建設共用信息(災備)服務中心項目,建成后未達到預期目標,機房使用率僅為6.25%。

15.至審計時,中國航信投資的新數據中心項目因對配套設施不完備的困難預計不足等,項目建設較慢,部分土地未有效使用。

16.2010年10月,中國航信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將外部企業銷售系統作為內部測試系統直接接入生產主機,未收取相應的服務費。

17.2009年至2012年,中國航信違規報銷機票費用14.64萬元。

18.2007年至2014年,中國航信違反內部規定開立5個銀行賬戶。

19.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未按內部規定向所有境外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部分境外子公司財務管控薄弱。

20.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9家三級境外子公司中有8家處于微利或虧損狀態。

21.至2017年3月,中國航信6個外部科技研究類項目超出計劃完成時間尚未完成驗收。

22.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未及時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方案,未按要求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等工作。

23.至2016年底,中國航信尚未建立集中統一的采購管理制度,未明確部分部門采購權限,未對采用非招標方式采購信息進行規范。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08年至2016年,中國航信一名管理人員的親屬控股企業承接該集團業務,取得技術服務費252.71萬元;一名管理人員的親屬所設立企業免費使用中國航信信息系統,涉及資金18.43萬元;所屬青島凱亞與其一名高管人員親屬設立的企業發生業務往來4945.16萬元。

2.2012年12月至2013年,中國航信在會議費中列支演出費用、購買高檔禮品等與會議無關費用36.13萬元,購買高檔酒水10.42萬元。

3.2011年至2013年,中國航信一名管理人員報銷個人消費4.64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國航信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等方式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