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0號公告:北京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9-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北京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礦冶集團)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礦冶集團總部及所屬北京當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當升科技、北礦科技),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礦冶集團成立于1956年,主要從事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相關的工程與技術服務、先進材料技術研發與產品開發生產等。據其2016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反映,礦冶集團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37家、參股公司19家;資產總額57.58億元,負債總額19.57億元,所有者權益38.01億元,資產負債率34%;當年營業總收入25.64億元,利潤總額1.69億元,凈利潤1.43億元,凈資產收益率3.83%;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2.12%。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礦冶集團進一步明確發展規劃,突出工程與技術服務等三大主業;推動企業改革和內部資源優化整合,實施重大資產并購重組;推進科研平臺建設和科研業務開展,加快機構與實驗室認證;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審計也發現,礦冶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交通和午餐補貼、勞務費等工資性支出446.93萬元。

2.2016年,礦冶集團將當期應費用化的支出資本化等,多計利潤381.58萬元。

3.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科研項目管理費結轉不及時等,少計利潤313.57萬元。

4.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提前確認部分技術服務收入,多計利潤83.97萬元。

5.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承擔所屬企業內部退養人員費用26.1萬元。

6.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部分房產未入賬核算,涉及建筑面積7767平方米。

(二)經營管理方面。

1.2007年至2015年,所屬兩家企業存在資金使用不規范、效果未達到預期等問題,涉及資金2.02億元。

2.2016年,所屬當升科技12個工程項目和設備采購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金額8701.50萬元。

3.2007年至2016年,所屬北礦科技因管理不嚴等造成存貨、資產處置等損失7623.81萬元,其中2016年23.39萬元。

4.2012年至2016年,礦冶集團6個科研及產業化等項目未按計劃實施或進展緩慢,涉及資金6900.22萬元。

5.2009年至2014年,礦冶集團總部及所屬北礦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10個項目支出內容列報不實3623.77萬元。

6.2007年至2014年,所屬北礦科技將3270.37萬元機器設備提供給3家外部企業無償使用。

7.礦冶集團總部鎢鉬異型材生產線自2014年以后基本處于停產閑置狀態,涉及投資1493.52萬元。

8.2012年9月,礦冶集團總部在北京北礦鋅業有限責任公司持續虧損的情況下,投資1361.35萬元收購其66.7%的股權,2014年全額計提了減值準備。

9.2007年至2010年,礦冶集團總部承包的工程項目因設計漏項和管理不善等原因,虧損948.1萬元。

10.至審計時,礦冶集團總部對長期停業的公司未注銷和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涉及資產903.31萬元。

11.2007年9月,所屬北礦科技未經集團審批收購外部企業股權,因被收購企業持續虧損,至2016年底形成損失661.47萬元。

12.2011年4月,礦冶集團總部未經批準出資440萬元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因該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未正常開展業務等,至2016年底形成損失274萬元。

13.2010年至2016年,礦冶集團總部將部分業務違規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涉及金額435萬元,其中2016年65萬元。

14.2012年和2015年,所屬北礦科技固安分公司、北礦磁材(阜陽)有限公司發生兩起生產事故,形成直接經濟損失113萬元。

15.2011年,所收購的株洲火炬工業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株洲公司)僅向原股東單方分配應由雙方共享的公司利潤,造成國有權益損失83.85萬元。

16.至2016年底,礦冶集團未按要求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

17.2016年,礦冶集團未按時制定企業改革實施方案、未完成應收賬款和存貨壓控等工作。

18.2012年12月,礦冶集團總部在未評估股權價值的情況下,向所屬株洲公司增資1846萬元,增資取得的股權比例確認依據不足。

19.礦冶集團總部申請增建的科研樓,2013年5月完工后至2016年底一直用于出租。

20.2012年8月,所屬江蘇當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基地項目一期工程在未取得施工等許可的情況下即開工建設。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07年至2014年,北礦科技以咨詢費、勞保用品等名義購買436.58萬元購物卡向員工發放,其中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涉及金額30.49萬元。

2.2007年至2016年,所屬北礦科技、北京中鼎高科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以培訓費、業務招待費等名義列支員工旅游費等164.03萬元,其中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列支16.06萬元。

3.2007年至2015年,礦冶集團總部14名高管人員在所屬企業兼職取酬40.14萬元,其中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領取15.89萬元。

4.至審計時,礦冶集團總部1名中層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將其持有的下屬公司股權轉讓。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礦冶集團通過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財務報表、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挽回損失等方式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