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2017年第7號)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12-0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2017年第7號
(總第21號)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
(草案)審簽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審計局對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部門決算(草案)進行了審簽。現將審簽結果及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批復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年初綜合預算支出為342.40萬元,年度調整后綜合預算支出697.33萬元。2016年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決算(草案)決算支出490.96萬元。經了解,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已于2016年10月對2015年決算按規定進行了公開。
審簽結果表明,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決算(草案)編報口徑基本符合決算編報要求,預算調整基本符合相關規定,應納入與實際納入本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數量一致,非本部門使用的預算資金和上級部門直接撥入本部門的資金均納入了本部門決算編報,2015年部門決算與“三公”經費決算和2016年部門預算與“三公”經費預算公開的時間、媒介和數額均符合規定。但審簽也發現,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存在部分專項支出未按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核算,填報決算(草案)時填入“商品和服務支出-委托業務費”欄目需要改進的問題。
二、審簽發現的主要問題
決算(草案)未按照經濟分類科目列報234858元。賬面反映“項目支出-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殘疾人文化藝術”科目核算差旅費、音樂制作費、交通費等支出234858元,未按照經濟分類科目進行核算,填報決算(草案)時填入“商品和服務支出-委托業務費”欄目,未按照經濟分類科目進行列報。
三、審簽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攀枝花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簽意見。對決算(草案)未按照經濟分類科目列報234858元的問題,已要求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按規定進行調整,據實填報決算(草案),確保各項決算數據真實、完整、準確。
四、審簽整改情況
攀枝花市殘疾人聯合會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于2017年6月30日對列報的234858元按照經濟分類科目進行了相應調整,對2017年發生的所有支出都嚴格按照經濟分類科目進行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