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4號公告: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10-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6年對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材集團)2015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建材集團總部及所屬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中國建材、北新集團)等5家二級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建材集團成立于1984年,主要從事建材產品及裝備制造、工程服務、貿易物流以及工業化房屋建造。據合并財務報表反映,建材集團2015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182家、參股公司92家;資產總額4326.48億元,負債總額3341.91億元,所有者權益984.57億元,資產負債率77.24%;當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992.5億元,利潤總額38.36億元,凈利潤19.59億元,凈資產收益率2.1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96.40%。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建材集團2015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帶有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在中國貨幣網公開。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建材集團推動企業戰略轉型,制定企業創新驅動、綠色發展和國際化的發展戰略,通過聯合重組和資本運營提高了水泥產業集中度;大力推行股權多元化,以國有權益吸引社會資本,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實推進;創新經營管理,結合外部市場和內部管理,提出一系列創新性經營管理方法,降低制造成本,企業盈利能力不斷提升。此次重點審計財務會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情況,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所屬北新集團等12家企業因合并報表范圍不完整、虛增收入規模等多計利潤3.69億元,其中2015年3.43億元。
2.2013年至2016年,所屬中國建材發放的7537.51萬元薪酬未按規定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其中2015年2368.27萬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材財務審核不嚴,部分員工以不合規票據報銷交通費101.95萬元,其中2015年32.41萬元。
4.2010年至2016年,所屬烏蘭察布中聯水泥有限公司預付1.24億元工程款的建設項目長期未清理結轉固定資產。
(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2011年,所屬中建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投公司)未按規定退出房地產業務,涉及資金3.6億元。
2.至2016年6月,建材集團未按要求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尚未清理處置資產占84.45%;18戶下屬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19項業務未完成分離移交。
3.至2015年底,建材集團未按規定淘汰落后產能600萬噸;所屬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水泥)違規租用落后產能139萬噸。
(三)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
1.2011年至2014年,所屬中國建材以會簽方式代替會議決策程序,收購75家企業,涉及金額218.54億元。收購完成后才召開會議予以追認。
2.2011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新型房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新房公司)等3家單位未經批準,出資或承諾出資41.25億元設立、收購或租用88家企業,其中2015年6家、涉及金額3.51億元。
3.2008年至2014年,建材集團未按規定向國資委備案投資計劃,收購80家水泥企業,涉及金額36.50億元。
4.至2015年底,所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未經批準出資22.95億元開展項目建設等,其中1.35億元形成或面臨損失。
5.至2016年6月,建材集團先后將24家子公司的股權交由其他企業代持,11.97億元資產存在財務及法律風險。
6.2007年至2016年6月,所屬中新房公司等6家單位違規對外出借資金或提供擔保11.82億元,其中7.26億元借款本息尚未收回,被擔保方貸款0.6億元出現逾期;部分股權轉讓中風險管控不到位,發生賠償損失4069.49萬元。
7.2009年至2012年,所屬北方水泥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履行公開招投標程序,涉及金額3.85億元。
8.建材集團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賬戶存放集團資金,至2016年6月余額3.76億元;所屬中新房公司等3家單位1.65億元項目資金閑置逾3年。
9.2012年,所屬北方水泥未經審批在境外投資2.43億元建設3個項目,其中1個項目因缺乏配套生產線一直未投產。
10.至2016年底,所屬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在承建境外項目中盡職調查不充分等,造成損失1.01億元;107名職工違規持有下屬單位2311.42萬元股權。
11.2013年,所屬科特林水泥有限公司未經評估和上級批準,無償對外轉讓水泥生產線項目建設權。
12.至2016年6月,建材集團《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未及時修訂,財務、業務系統未有效集成,財務軟件未建立審計數據接口;所屬中國建材還存在重大股權投資集體決策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
1.2008年至2016年6月,所屬4家單位5名管理人員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涉及交易金額等2.47億元。
2.2015年,建材集團違規批準所屬單位出資6957萬元超標準購置辦公樓。
3.2013年至2016年6月,所屬中新房公司違規購車4輛,涉及金額166.23萬元。
4.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所屬中建投公司用公款支付部分管理人員個人消費39.67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建材集團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紀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