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號公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8-2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6年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2015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石油集團總部及所屬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中國石油、勘探開發公司)等21家二級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中石油集團成立于1998年,主要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成品油批發零售和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設計、施工、建筑安裝。據合并財務報表反映,中石油集團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902家、參股公司404家;資產總額40 340.98億元,負債總額16 358.09億元,所有者權益23 982.89億元,資產負債率40.55%;當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0 167.57億元,利潤總額824.69億元,凈利潤562.42億元,凈資產收益率2.43%,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2.2%。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中石油集團2015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在中石油集團網上公開。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石油集團突出油氣主業,加快結構布局調整,優先發展資源勘探和油氣生產業務,推進重點油氣管道和儲備設施建設,加強海外油氣戰略合作;壓縮投資規模,開源節流降本增效,更加注重從規模發展向質量效益發展的轉變;實施擴大經營自主權試點,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內部規范化建設和安全環保等基礎性工作,重大科技專項攻關取得重要成果。此次重點審計了中石油集團在財務會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方面情況,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至2015年底,中石油集團未將實際控制的5戶企業納入合并財務報表,涉及資產89.77億元、負債48.96億元、當年利潤7.66億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屬四川石油管理局等2家單位擠占派出至集體企業人員工資9億元,超標準計提補充醫療保險金6.01億元,其中2015年3.21億元。
3.2011年至2015年,所屬天然氣銷售分公司等3家單位少計資產減值損失等2.22億元,其中2015年1.49億元;所屬新疆石油管理局等4家單位多計資產減值損失等3.26億元,其中2015年1404.36萬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屬華北油田分公司等5家單位超工資總額發放補貼等3.18億元,其中2015年937.69萬元。
5.2013年至2015年,所屬新疆金戈壁油砂礦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單位因委托生產原油未入賬等少計資產4544.25萬元、負債3565萬元,其中2015年少計資產2915.25萬元、負債1936萬元。
6.2014年,所屬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違規為職工承擔住房貸款利息等3995.47萬元。
(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6年6月,中石油集團未按規定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尚未清理處置資產占12.01%;2家下屬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3項業務尚未完成分離移交。
2.至2016年7月,所屬華北油田分公司承擔的一項重大項目工程已延期4年,18.07億元資金未及時發揮效益。
3.2013年至2016年5月,所屬遼寧等9家銷售分公司違反有關成品油銷售政策,涉及金額7.63億元,其中2015年2.99億元。
4.2014年8月至2015年,中石油集團向不符合天然氣利用政策的項目供應天然氣2.63億立方米。
(三)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
1.2013年,所屬中國石油在未列入投資計劃、未向國資委報備的情況下,引入600億元社會資本設立合資公司,2015年12月收購社會資本股份時以避免經濟糾紛為由支付補償款等6967.44萬元。
2.2013年,中石油集團未嚴格執行內部集體決策程序,同意所屬企業出資12.11億美元收購一境外項目35%的權益。
3.2009年至2015年,所屬新疆石油管理局等11家單位存在應招標未招標等問題,涉及金額69.94億元,其中2015年3.01億元。
4.至2015年底,所屬勘探開發公司1個境外項目未按規定向發展改革委報告,超出概算4.44億澳元。
5.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所屬廣東銷售分公司未經批準,撥付資金11.74億元開展煉油小產品購銷業務,至2016年6月形成損失2億元。
6.2013年至2014年,中石油集團批準所屬企業出資10.57億元進行非主業股權投資,未按規定向國資委報告。
7.2008年至2015年,所屬長慶油田分公司油氣工藝研究院未經評估和審批,轉讓專利技術使用權涉及金額6601.09萬元;違規將9.58億元工程交由無資質企業實施,且有7.22億元未經招標,其中2015年3.47億元。
8.2013年至2014年,所屬華油實業開發總公司等3家企業未經批準或集體決策開展購銷業務,7.61億元資產面臨損失風險。
9.2013年至2015年,所屬長慶油田分公司等違規將補充醫療保險6.62億元轉入個人賬戶,其中2015年2.32億元。
10.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所屬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4.86億元貸款審核不嚴,形成不良資產1180萬元、逾期貸款0.99億元、貸款質押物懸空1.39億元。
11.2007年,所屬華中銷售分公司未經評估簽訂總價4億元合作購房協議。
12.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所屬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未經評估處置資產,賬面原值2.69億元,獲得處置收入605.8萬元。
13.所屬勘探開發公司2012年實施的1個境外項目,實際投資超出發展改革委批復額度3637萬美元,至2015年9月退出前未按要求申請變更。
14.2013年,所屬中國石油在未列入投資計劃及向國資委報備的情況下,實施1個油氣項目的合作開發,并承諾6.5%保底收益,至2016年4月已虧損2.14億元。
15.2012年至2014年7月,所屬廣西等3家銷售分公司違反內部規定委托代建加油站,支付代辦費用1.89億元。
16.2013年,所屬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與1家公司合作實施天然氣脫硫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存在違反內部規定變更合同性質、資產被轉售難以收回以及審核不嚴多付加工費等問題,涉及金額9427.59萬元。
17.2012年,所屬四川銷售分公司未按規定報批和評估,以8400萬元收購正在籌建的3座加油站,至2015年底2座加油站尚未開工,2011.87萬元資金被對方無償占用。
18.2008年至2009年,所屬哈爾濱石化分公司違反內部規定對外銷售渣油1.98萬噸,涉及金額3363.22萬元。
19.2014年,所屬中國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責任公司未按合同約定驗貨,發現質量問題后未追究供貨商責任,并全額支付尾款,涉及采購總額2246.88萬元。
20.2014年,所屬勘探開發公司等2家單位存在對外捐贈未報備、違規擴大捐贈范圍等問題,涉及金額2622.12萬元。
21.2008年,中石油集團未按規定程序進行集體決策,決定對外實施1個油氣合作項目。
22.2013年至2015年,中石油集團違規以傳簽方式審批延長部分資產折舊年限。
23.中石油集團信息系統存在數據交互不完善、未全面監控下屬單位執行成品油升級和價格政策,以及個別系統交付后閑置等問題。
24.2013年,所屬新疆油田分公司未經集團批準,利用11.71公頃工業用地建高檔住宅,2015年8月才補辦手續。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14年,所屬廣東銷售分公司超工資總額向其中層管理人員發放獎金133.3萬元。
2.2013年,中石油集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會議費中列支高檔酒水、個人消費等31.68萬元。
3.2013年,所屬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用公款組織員工旅游,涉及金額3.86萬元。
(五)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署2013年審計中指出,中石油集團所屬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至2012年底未按時完成清退職工股。此問題至此次審計時尚未完全整改,涉及1336人、金額687.21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石油集團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紀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