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1號公告: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8-2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6年對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重工)2015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船重工總部及所屬中船重工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以下分別簡稱財務公司、七二五所)等6家二級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主要從事船舶及配套產品、非船舶裝備的研發生產。據合并財務報表反映,中船重工2015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768家、參股公司250家,資產總額4430.51億元,負債總額2887.22億元,所有者權益1543.29億元,資產負債率65.17%;當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263.15億元,利潤總額105.51億元,凈利潤67.66億元,凈資產收益率4.60%;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9%。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中船重工2015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船重工確立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堅持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推進軍工做精、民船做穩、非船做強;重視風險防控工作,采取積極措施防范經營風險等。強化制度建設,在重大決策、規劃建設等十一個方面建立多項制度;著力推進大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完善與母子公司管理體制相適應的運行管理模式;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科技產業化體制創新,穩步實施事業單位戰略性重組。資產、收入及利潤穩步增長,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大幅提升。此次重點審計財務會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方面情況,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4年至2015年,所屬中船重工物資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多計收入130.18億元、成本122.72億元、利潤7.46億元,其中2015年多計收入78.78億元、成本74.09億元、利潤4.69億元。
2.中船重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將本應在2014年確認的投資收益推遲至2015年確認,造成2014年、2015年分別少計、多計投資收益30.03億元。
3.2015年底,所屬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重工程)等6家公司少計提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9691.28萬元。
4.2014年底,所屬中船重工物資貿易集團有限公司云貴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少計提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6974.88萬 元。
5.2015年,所屬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船重工)未及時沖回預提費用3607.72萬元,造成多計成本3607.72萬元。
6.至2014年底,所屬新中動力廠有3085.93萬元存貨盤虧未確認損失。
7.2014年至2015年,所屬武重工程等2家公司未將已完工且投入使用的資產結轉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少計提折舊2701.65萬元,其中2015年1693.94萬元。
8.2015年,中船重工未將擁有實際控制權的14家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造成多計利潤425.72萬元。
9.2014年,所屬財務公司直接在業務費中列支津貼等支出20.84萬元,未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5年底,所屬山西汾西重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風力電機產業升級等3個重大項目進展滯后,分別僅完成計劃進度的36.18%、63.17%、14.23%。
2.至2016年6月,中船重工16家下屬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36項業務尚未完成分離移交。
3.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工作進展緩慢。
(三)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4年,中船重工月均貨幣資金余額1132.04億元,月均帶息負債余額1008.74億元,存貸雙高不利于控制企業財務成本。
2.2006年,中船重工將船用低速柴油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投資總額由11.89億元壓低至7.8億元,規避了發展改革委核準。該項目實際投資額12.71億元,至2014年底累計虧損7.56億元。
3.2005年至2015年,所屬武重工程等6家公司在物資采購和委托生產中未按規定招標或議標,涉及金額5.93億元。
4.2007年,中船重工批復青島海西灣海洋工程基地(一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建設運營中由于實際財務成本較高等,至2014年底累計虧損3.49億元。
5.2015年,所屬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船重工)對外簽訂船舶改裝合同未報經中船重工風險審查批準,至2016年6月有3.13億元款項逾期未收回。
6.2008年,中船重工在未向國資委報告的情況下,批準建設度假型酒店凌舞山莊,至2014年底實際完成投資2.55億元。
7.2005年至2012年,所屬七二五所將2.11億元應直接采購的材料轉交代理商采購,增加了采購成本。
8.2010年,所屬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一所(以下簡稱七一一所)間接控股的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報經上級公司審批,自行決定投資3個新能源項目,1.93億元投資因技術不成熟等面臨損失風險。
9.2012年至2014年,所屬山西平陽重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對外賒銷產品,1.59億元貨款難以收回。
10.2015年,所屬武船重工違規將承接的3艘散貨船建造合同的全部工程,作價9388.8萬元對外轉包。
11.2004年,所屬中船重工科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未經中船重工批準,將8000萬元資金用于委托理財,至2014年底損失3071.99萬元。
12.2011年,所屬武船重工在未充分進行可行性研究的情況下租用外單位造船基地,至2014年底累計虧損6098.92萬元。
13.所屬山海關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承接的郵輪改裝維修項目,由于境外船東債務重組,3304.36萬元尾款無法收回。
14.2016年,所屬中船海裝(北京)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公司)與外單位簽訂虛假咨詢服務協議,支付資金2450.6萬元。
15.2007年,所屬武船重工違反公司規定,未經招標向供應商采購的鑄件存在質量問題,造成損失2266.38萬元。
16.2014年,所屬新能源公司未經資產評估對外收購資產,多支付收購價款1576.63萬元。
17.所屬大船重工成本管理不嚴格,2006年至2015年完工的200條船中,有94條船的總成本超標,51條船的采購成本超標,52條船的加工成本超標,且未按規定對相關人員追責;有195條船未按規定出具完工成本分析報告。
18.2014年,所屬七二五所未經資產評估,將2188.66平方米的房屋等對外出租。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2010年至2015年,所屬七二五所等單位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115.03萬元;七二五所還通過編制虛假會議資料等方式套取資金1449.88萬元。
2.2009年至2013年,所屬七二五所10名所領導違規通過持股企業取得分紅620.46萬元;所屬重慶齒輪箱有限責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按規定清退相關股份,取得分紅234.35萬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屬七一一所列支購買禮品、購物卡等費用103.82萬元,其中2015年9.69萬元。
4.2013年,所屬財務公司在召開會議期間向參會的董事、監事發放現金9.3萬元。
(五)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署2010年審計中指出,中船重工所屬科研院所737名中層以上人員持有下屬企業股份4380.77萬元。到此次審計時,該問題尚未整改。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船重工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紀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