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1-07 來源:系統管理組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市人民政府
一、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概況
今年8月27日,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了《關于攀枝花市201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對審計工作給予肯定。同時要求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處理,切實進行整改,并報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切實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要求報告涉及的相關單位認真糾正問題,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審計部門要加大審計整改的跟蹤督查力度,確保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市政府的要求,市審計局加大跟蹤檢查的工作力度,積極采取措施,抓實抓好審計整改工作。一是在今年8月底召開了審計整改督辦會,了解各被審計單位的整改進展情況,并提出明確的整改時限和要求,嚴肅審計整改問責。二是派出審計小組到被審單位督辦落實。要求被審計單位對照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認真糾正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相應的制度。三是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專項審計工作中,深入相關單位,把是否健全整改責任制,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是否嚴肅整改問責的情況,作為審計內容回訪檢查。四是把督促整改工作與審計局內設職能部門的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形成跟蹤、指導、督查三位一體的聯動機制。
各責任部門、單位十分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主動對照問題,采取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補交收入等方式進行整改,并立足長效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共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辦法和程序16項。如,市財政局為進一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代擬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部門結余資金管理的通知》,并以市政府文件下發實施;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第二人民醫院、東區區委宣傳部等單位采納審計報告建議,就規范財務業務辦理程序、財務審批及報銷、公務出差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公務卡結算等制定出臺了多項制度和辦法。
截至11月末,審計報告提到的四個方面問題基本整改到位。審計查處違規金額559.45萬元,相關單位已按審計決定全額上繳市財政,整改率為100%;管理不規范金額42339.72萬元,相關單位按審計報告的要求已完成糾正或調賬處理33532.47萬元,審計報告確定的其他不規范事項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二、審計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
㈠ 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1.市級預算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市級預算收入未及時繳庫20457.42萬元的問題。市財政局已于2014年4月將預算收入全額繳庫。
⑵關于市財政“暫付款”掛賬3666.49萬元的問題。市財政將視財力情況,從2015年起逐年安排預算予以解決。
2.其他部門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部門年初預算到位率有待提高的問題。市財政局于2014年9月下發了《關于編制2015年本級部門預算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結合2015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支出預算,對申報的項目進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和嚴格的評審,細化項目支出內容,不斷提高部門年初預算到位率。
⑵關于市林業局將以前年度基建撥款滾存結余資金130.44萬元列入“暫存款”,未按規定上交市財政的問題。市林業局于2014年6月上交財政71.61萬元,其余58.83萬元已用于其他林業建設項目上。
⑶關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檢驗費和農村公路管理費23.01萬元應交未交市財政的問題。該單位已于2014年6月將該款全額上交財政。
⑷關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超標準和提前報銷手機話費1.75萬元的問題。該單位根據審計決定已于2014年7月收回4位人員超標準和提前報銷的手機話費1.75萬元。
⑸關于市衛生局“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138.48萬元未作收入,新增固定資產37.82萬元未計入“固定資產賬”核算的問題。市衛生局于2014年6月對“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138.48萬元進行了賬務調整,并補記固定資產37.82萬元。
3.市級財政存量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⑴關于部分部門(單位)支出掛賬2781.23萬元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將自2015年起逐步予以解決。
⑵關于部分預算單位因在往來款中核算導致少計收入2107.96萬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要求補計收入并調整了賬務。
㈡ 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1.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鹽邊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擠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13.15萬元,用于支付縣城投公司代建費的問題。鹽邊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已于2014年5月全額歸墊被擠占挪用的專項資金。
⑵關于部分縣(區)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失公平,存在71戶(東區29戶,鹽邊28戶,米易14戶)保障對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條件超標,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問題。相關縣(區)已對此進行了整改。其中:東區29戶經區民政局復核后,有1戶由于身份證號有誤造成查詢錯誤,其余28戶實物配租人員不符合租賃條件,截至2014年10月已清理23戶,另有5戶尚在辦理之中;鹽邊28戶中13戶獲得廉租房補貼資金家庭于
⑶關于釩鈦高新區和西區相關經辦機構未及時向1460戶保障對象發放應享受的廉租住房補貼227.13萬元(釩鈦高新區180戶23.51萬元,西區1280戶203.62萬元)的問題。釩鈦高新區已于2014年3月將未及時發放的廉租房補貼23.51萬元全額發放完畢;涉及西區的203.62萬元,已于2014年2月報經區住建局核準后全額下發。
⑷關于6個小區359套保障性住房欠繳租金19.15萬元的問題。截至2014年11月底,已清收欠繳的租金1.26萬元,所涉及的街辦、社區強化了對租賃戶的日常管理,通過政策宣傳、張貼、發放告知書等方式,加強催繳力度,力爭做到應收盡收。
⑸關于米易縣城南社區管理的2套廉租房空置時間超過一年的問題。米易縣住建局、民政局已于2014年5月按規定對2套空置的廉租房進行了分配。
⑹關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各縣(區)住建部門針對存在的制度性缺失問題積極向市住建局反映,并提出了改進建議,各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將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逐步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交易收益的分配和信息化管理辦法。截至11月底,鹽邊縣已出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鄉鎮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細則》;米易縣擬定了《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建設租賃管理辦法》,并草擬了《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施細則》。
⑺關于釩鈦高新區和西區5個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土地供應和使用不合規的問題。截至2014年11月底,釩鈦高新區有2個項目已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對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即開工建設的1個項目,釩鈦高新區正督促項目業主及時補辦手續;針對西區2個項目土地供應和使用不合規的情況,西區住建局已安排專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⑻關于釩鈦高新區實際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16套,與市級目標任務數相比尚差87套的問題。釩鈦高新區與市住建局溝通協商,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糾正,確保目標任務與實際完成數一致。
2.竣工決算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多計工程決算價款6369萬元的問題。有關業主單位將按照審計決定和報告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并進行相應賬務調整。
⑵關于臨江路連接濱江大道立交橋、陽光馨園紅線外配套基礎設施等4個建設項目超概算1292萬元的問題。項目建設單位已按程序向發改部門報批,正在辦理投資概算調整手續。
㈢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收入及項目結余應交未交財政355.64萬元的問題。截至2014年11月底,涉及的部門和單位已按規定將收入及項目結余全部上交財政。
2.關于6個部門(單位)未按財務規則進行會計核算計167.74萬元的問題。各部門(單位)均按審計決定和報告進行了賬務調整。
3.關于改變專項資金用途和無發票列支17.06萬元的問題。涉及的無發票列支1.6萬元部分已按規定調出,并在取得相關原始憑證后列支;涉及改變專項資金用途的15.46萬元部分,待資金落實后再行歸墊。
㈣ 其他審計及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相關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涉及47.3萬元會計支出核算要素及手續不完備的問題。該支隊已按審計報告的要求,完善了手續并補齊所需的原始憑證及附件資料。
⑵關于市國營林場總場等3個單位未按規定進行財務核算359.59萬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對賬務進行了調整(其中:市第二人民醫院80.94萬元,市國營林場總場272.52萬元,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6.13萬元)。
⑶關于市國營林場總場坐支政府非稅收入265.02萬元的問題。該單位報請財政同意后,根據審計決定的要求進行了賬務調整。
⑷關于往來款282.34萬元(市第二人民醫院143.34萬元,市國營林場總場139萬元)長期掛帳未及時清理結算的問題。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國營林場總場已根據審計報告對長期掛帳的往來款項進行了清理,并按規定對相關賬務作了調整。
2.仁和區財政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
⑴對罰沒收入應交未交市級收入93.19萬元的問題。區財政局已于2013年11月將應交市級收入全額上交市財政。
⑵對區財政預列財政支出645.62萬元的問題。區財政局已按預算用途全額安排使用。
⑶對區級相關部門2010年及以前年度的項目預算指標2070.61萬元尚未執行的問題。區財政局組織開展了甄別清理,并根據清理結果注銷了應調整的項目預算指標,至2014年11月底,涉及的項目預算指標已全部執行完畢或注銷。
3.省級環保項目專項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⑴關于市環境監測站環保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和西區格里坪鎮莊上、經堂、苦蕎村環境連片綜合治理等2個項目專項資金結余259.57萬元,未及時申請結余資金項目調整的問題。市、區環保局已就結余資金的項目調整向上級部門提出報批申請。
⑵關于市環保局和米易縣環保局專項資金核算不細化,未按項目單獨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的問題。市環保局和米易縣環保局已按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改進了科目核算。
⑶關于西區環保局下撥專項資金以行政事業非經營性收據和普通收據列支,存在以撥作支的問題。相關鄉鎮和企業已完善了原始單據,同時改變原撥款方式,由區財政局將專項資金直接撥付項目實施單位。
⑷關于西區3個項目區級地方財政應支持的項目資金未到位774.99萬元的問題。因區級財政困難,配套的資金暫時無法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盡管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要從源頭上解決違規問題,還需付出長期的努力。下一步,市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將在繼續跟蹤督促整改的基礎上,緊緊圍繞維護財政安全、防范財政風險、規范財政管理等加大工作力度,并對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各項要求、縮減三公經費、控制會議費等厲行節約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重點審計監督。通過審計,不斷提高預算執行審計的層次和水平,客觀評價財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揭示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改進財政預算管理的建議,確保國家宏觀調控措施得到落實,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㈠ 進一步跟蹤審計整改落實的情況。市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將在這次整改的基礎上,繼續跟蹤檢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進一步整改落實,做好審計成果的運用。
㈡ 以服務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為目標,做“深”預算執行審計,提高財政審計水平。注重財政資金的科學合理分配,細化部門預算,嚴格預算執行;注重財政資金的績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注重財源建設,增強財政保障能力;注重推進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圍繞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做好審計監督工作。
㈢ 以規范政府投資建設市場秩序為目標,加強政府投資審計。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領域的市場秩序,揭露建設領域違法違紀問題,減少工程項目的損失浪費,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審計的體制機制,確保投資政策落實到位,發揮審計的建設性和預防性作用。
㈣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目標,進一步強化專項資金審計監督。加強對“三農”、醫療、社保、教育、環保、保障性住房等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及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