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西區檢察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
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職能簡介。
1、對于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2、對于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并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3、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6、對于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二)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重點工作。
1、確保檢察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對標黨的二十大對檢察工作提出的任務要求,更加自覺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中領悟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徑研究制定貫徹措施,更加能動地服務保障全區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權威,積極助力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持續強化自身建設,著力打造“五個過硬”檢察隊伍,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引領檢察工作,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作出檢察貢獻。
2、更實服務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
強化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找準檢察機關服務發展的著力點,聚焦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嚴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犯罪,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嚴懲電信網絡詐騙、涉養養老詐騙等活動,提高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質效,努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3、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
(1)加強證據審查運用。強化審查后處理的實質化,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建立對非法證據排除定期分析并向公安機關通報、向上級院報告制度。
(2)深入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案件質效。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刑事和解制度優勢,在辦案過程中做好矛盾化解等工作,進一步提高認罪認罰適用比率、認罪認罰不起訴率和降低訴前羈押率。
(3)積極推進追贓挽損工作,化解社會矛盾。增強辦案過程中追贓挽損的主動性,進一步擴寬工作覆蓋面,依法用好用足釋法說理、法律手段相結合進行追贓挽損、化解風險,把減少社會矛盾與修復社會關系結合起來,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六穩”“六保”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4)進一步“完善公益訴訟制度”,使其在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推動國家治理中發揮應有的制度作用。加大對國有財產領域,特別是稅收領域的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力度。
(5)全面推進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線索排查移送,協助市院查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6)發揮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優勢。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促進依法行政中,明確行政檢察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的方向、定位和重點工作,進一步做好行政檢察工作,為推進依法治區、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716.59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53.4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劃為市財政預算單位,該預算反映在編政法干警的工資、社保、公用經費等,未包含區級財政負擔的干警績效、退休人員費用等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收入預算716.59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支出預算716.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09.92萬元,占99.07%;項目支出6.67萬元,占0.93%。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716.59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減少253.4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劃為市財政預算單位,該預算反映在編政法干警的工資、社保、公用經費等,未包含區級財政負擔的干警績效、退休人員費用等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16.59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5.6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5.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9.43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16.59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253.4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劃為市財政預算單位,該預算反映在編政法干警的工資、社保、公用經費等,未包含區級財政負擔的干警績效、退休人員費用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525.61萬元,占73.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07萬元,占10.62%;衛生健康支出55.48萬元,占7.75%;住房保障支出59.43萬元,占8.2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518.94萬元,主要用于:干警工資、津貼補貼、公用經費。
2.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4.67萬元,主要用于:辦案業務網絡租賃、差旅、電腦耗材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國家司法救助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萬元,主要用于:救助司法困難群眾。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73.7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2.33萬元,主要用于:遺屬生活補助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38.1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2.4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補助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4.8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59.4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09.9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06.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
公用經費103.7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7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43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財政例行節儉預算下調10%.。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外來單位公務活動接待。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財政資金困難,下調20%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4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1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3萬元,用于5輛執法執勤車的燃油、維修、保險、過路費、停車費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偵查、審查、起訴、監督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未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未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4輛,越野車1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10.39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72.4萬元,下降39.61%。主要原因是書記員工資、社保經費上年在機關運行經費反映,本年在人員經費反映,調離4人,離職1人,使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減少。
(二)政府采購情況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5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檢察院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涉及預算6.67萬元。其中:特定目標類項目3個,涉及預算6.67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運轉性項目、政府專項資金項目的支出安排數。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6.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現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現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 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表
表 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 6-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 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