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共青團攀枝花市委財政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3-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辦文辦會、公務接待、內務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務工作;承辦黨組安排的工作任務;負責調查研究全市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分析研究青年思想動態;負責單位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以及年終目標工作考核;負責機關財務、國資管理、檔案、機要、文印管理、應急、保密、信訪、計生、愛衛、統計、綜治、維穩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人事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組織和統戰聯絡部
研究制定我市共青團組織、團干部隊伍和團員隊伍建設的措施和規劃;研究分析全市團員青年思想狀況,根據黨的要求和青年自身的特點,結合攀枝花實際;協助區(縣)、委(局)、大企業黨組織管理直屬團委領導班子,加強基層共青團機關的自身建設;負責全市團的整體化建設工作及推優入黨、推優上崗工作;負責團費收繳管理和組織統計工作;承辦團市委機關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年終考評等有關工作和團市委機關干部轉業推薦工作,并對直屬單位的相應工作予以指導。研究、指導我市青年統戰工作和民族地區團的工作,在青年知識分子、民主黨派青年、信教青年和民辦(私營)企業青年中開展交流和聯誼工作,與國內青年組織建立廣泛的聯系;建立全市青年人才信息庫,加強合作聯誼;加強對青年社團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市青年聯合會的日常工作及委員的聯絡工作。
(三)志愿者工作部
負責團市委并指導全市團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團市委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動,開展各專項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研究青年志愿者工作理論,制定青年志愿者工作規章和制度;組織全市性青年志愿者培訓;負責全市青年志愿者組織和管理者之間的交流和學習;負責“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實施。
(四)青年工作部
研究、指導全市城市企業和城區街道、社區共青團的工作,圍繞經濟建設中心開展團的各項活動;負責全市青工戰線先進人物、先進集體的評選、表彰和宣傳工作;開展適合青工特點的各項文化、教育活動,搞好全市青年創業行動,協助做好青工的穩定工作;指導城市企業、城區街道、社區的基層建設。研究、指導全市農村、民族地區和鄉鎮企業團的工作;組織全市農村青年圍繞經濟建設開展活動、學習科技和文化知識,進行實用技術培訓,培養農村青年致富人才;指導農村團的基層建設,發揮農村團員的模范作用。研究、探索、指導全市開展新媒體組織、引導、服務青年的相關工作;引導青年開展“保護母親河”等生態環境建設活動。
(五)學校少年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
指導全市大、中、小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的工作,及時了解、掌握青年師生的思想動態;指導大、中專學生開展好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活動和課外科技文化活動;指導和幫助學生會開展工作;指導學校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抓好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少先隊校外陣地建設及少年宮開展各種有益于少年兒童的文化、體育、科技活動;負責少先隊宣傳工作。參與研究制定青少年權益工作的意見、規劃,提出青少年權益問題的對策;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呼聲和愿望;參與制定青少年法律法規和政策并推動落實;構建青少年維權工作體系;負責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關工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關工委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市關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文秘、檔案、財務、人事、安保、宣傳、印章和車輛管理等工作,執行關工委主任辦公會決議,協調督辦具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深入基層調研、全面掌握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建議。不斷建立健全關工委規章制度和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關工委自身建設,不斷壯大“五老”隊伍,經常開展學習交流,創建學習型、創新型關工委,努力提高關工隊伍素質和工作水平;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充分發揮老同志優勢,長期開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社會實踐教育、校外輔導教育、家庭教育指導及幫困扶弱活動等;形成關心下一代工作合力,聯系服務成員單位和縣區關工委,統籌協調、指導督促有關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凝聚愛心力量。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團市委收入預算總額為219.07萬元,當年財政撥款收入219.07萬元,安排支出預算219.0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96.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0.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團市委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各項業務工作。
基本支出157.07萬元,用于保障我委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62萬元,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少先隊工作、全市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建設運行、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青少年網絡建設、五四活動、預青工作經費、未保工作經費、關愛留守學生及青春送溫暖活動經費、關工委工作和活動經費等費用)。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我委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關于共青團攀枝花市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
共青團攀枝花市委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