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10-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6號)規定,市駐京聯絡處職能為:一、負責與中央國家機關和相關駐京機構的聯絡。二、開展宣傳、聯絡、協調、信息收集與傳遞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三、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間經濟、技術、人才、文化交流與合作。四、承擔有關接待工作,為市級部門、縣(區)企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在京活動提供服務。五、協助做好我市在京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做好維護首都穩定的有關工作。六、負責對聯絡處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省駐京辦的指導下,聯絡處全面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的重點工作如下:一是加強對外交流和宣傳,樹立陽光花城的新形象。大力尋求中央部委政策支持,切實通過攀枝花與西城區友好城區合作關系,以及在京攀枝花籍人士等渠道和平臺,著力打造攀枝花“釩鈦之都、陽光花城、南向門戶”等城市新標識,進一步促進京攀兩地的學習交流活動。2014年在中國(攀枝花)釩鈦產業博覽會、中國首屆陽光康養產業論壇等全市重大招商活動中,市駐京聯絡處圓滿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但對外宣傳了攀枝花,對內也給攀枝花創造了許多新的招商機會。為此,聯絡處被市委評為“先進集體”稱號。二是加強信訪維穩工作機制建設,確保首都的穩定與和諧。將穩控工作與源頭治理有機結合,變“群眾上訪”為“主動接訪”,真正落實北京處置非正常上訪的源頭治理,實現“事要解決在基層,人要穩控在當地”的有機結合和無縫對接。由于措施有效、方法得當、工作扎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期間,成功確保了非訪“零進京”的目標,未發生一起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信訪惡性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2014年市駐京工作組僅在外圍就成功勸返攀籍群眾進京準備在京非訪人員51人次,及時從相關單位接離、穩控準備在京非訪的上訪人員21人次;省工作組統計考核的我市全年進京非訪22人次,較2013年統計的36人次,下降38.89%,被評為2014年度四川省駐京信訪工作先進集體。三是加強渠道和網絡平臺建設,積極推進招商引資工作。一方面整合招商引資工作資源,以聯絡處為紐帶,搭建招商平臺,通過省駐京辦、專業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以及攀枝花聯誼會等各種形式的組織,擴大招商平臺,營建招商渠道;另一方面細化和落實招商引資工作的服務、銜接工作,以駐點招商為抓手實現聯絡處招商引資工作的全時態勢,駐點工作人員與聯絡處工作人員實現了工作同向、生活同伴,確保和協助了市本級、區縣在京招商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以服務攀枝花為己任,確保重點工作和群眾利益。隨著攀枝花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以及對外聯絡和協作的加強,聯絡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于全市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的職能日益凸顯,對外聯絡協調工作更具挑戰性和復雜性,以服務保障為第一要務,聯絡處既服務全市面上的一些重大活動,又積極幫助區縣部門解決在京工作不便等困難問題,確保了全市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項目在京事宜的順利推進。五是以黨建為抓手,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在2014年度四川省駐京機構黨建目標考核中,中共攀枝花市駐京聯絡處黨支部被評為“優秀黨支部”的稱號。
二、部門概況
聯絡處下屬二級決算單位1個,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務不獨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市駐京聯絡處收入決算總額為474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439萬元,無事業收入,無上年結轉收入,其他收入35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54萬元,主要原因為:1、由于綜合樓下半年租期已滿收回市里,所需要的大樓運行維護經費增加。2、市駐京聯絡處遠離攀枝花,沒有辦法用財政系統大平臺,只能人工操作。因銀行方面原因,2012年年底有已墊付的 45萬元沒有及時到賬,只能收回財政作為2013年年初結余資金進行歸墊。而2014年沒有歸墊資金,故2014年收入較2013年高。
2014年市駐京聯絡處支出決算總額為4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萬元,沒有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9萬元,主要原因為:1、由于綜合樓下半年租期已滿收回市里,所需要的大樓運行維護經費增加。2、市駐點招商小組人員增加,故增加駐點招商經費。3、市信訪小組人員增加,故增加信訪經費。4、2014年新增1名事業單位人員,故所需人員經費增加。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市駐京聯絡處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承擔全市經濟事業發展以及維護首都穩定等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聯絡處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聯絡處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8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職工工資等人員經費、支付聯絡處日常辦公運行費、支付辦公樓運行維護費、支付駐京招商小組、駐京信訪小組工作經費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萬元,主要用于:發放退休職工退休金及支付退休人員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沒有因公出國(境)費。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約1萬元(四舍五入后數據),較2013年決算數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規范財經紀律,凡是無三單一函的部門和單位來京一律不予接待。
201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26人,共計支出0.6237萬元(四舍五入后為1萬元),具體開支內容為公務接待用餐及交通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萬元,與2013年決算持平。
截至2014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2輛、越野車1輛、商務車1輛。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3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