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市醫療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醫療保險管理局職能簡介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法律和法規,并按照市醫療保障管理局的安排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相關實施辦法;
(2)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醫療待遇審核及支付工作;
(3)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有關經辦管理工作,對各縣(區)、基層勞動保障所(站)及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開展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業務進行指導和考核;
(4)負責對全市醫療、生育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支付情況的稽核,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考核;
(5)按照協議對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保險政策規定和為參保病員提供醫療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本地參保人員在全省范圍內異地就醫和刷卡購藥即時結算;負責全省異地就醫人員在本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療費用審核結算和監管工作,考核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異地就醫服務質量;
(7)負責全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金預決算,開展各類募捐活動,審核匯總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的支付申請,向市級財政部門提交用款申請;
(8)配合相關單位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鎮居民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升級維護和安全管理等協調工作;
(9)指導縣(區)、企業做好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經辦工作;
(10)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出建議意見。
(二)市醫療保險管理局2019年重點工作
1.全面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及移交工作。一是2019年是全面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及移交工作的第一年,我中心積極與稅務部門銜接,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將城鄉居民參保征繳業務移交稅務部門。截至12月底,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為69.69萬人,參保率達到99%,超額完成省上下達的2019年民生工程目標任務97%的參保率,其中財政全額資助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點困難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參保率達到100%;全力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征繳移交工作。二是2019年我市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為250元/人·年、400元/人·年,已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截至12月底,全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當期收入56073.66萬元,支出49755.01萬元,基金累計結余32809.65萬元。
2.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工作提質增效。一是織密結算網絡,全市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部接入異地平臺。二是優化報銷流程,開展容缺受理,將原來墊付費住院報賬提交資料由10項精簡到5項,為參保人員提供電話、微信、手機APP等多種備案方式,逐步實現備案服務“不見面、零跑腿”。三是加強異地就醫協議管理,開展異地就醫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異地就醫和我市智能審核監控系統加強異地就醫審核監管。
3.加強定點醫療機構日常稽核,開展專項交叉檢查。一是2月25日至3月4日對全市醫療保險單行支付藥品和高值藥品政策執行及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此次檢查未發現定點醫藥機構的違規違約行為。二是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召開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期通報的幾起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三是5月13日至10月中旬開展 2019 年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現場檢查,此次檢查對所屬協議醫藥機構實現了全覆蓋,對查出問題的6家定點醫藥機構分別約談,對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4.強化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做好兩定機構年度考核。一是開展兩定業務管理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定點醫療機構190家,同比去年增加11家;定點零售藥店427家;同比去年增加15家;國談藥品供藥機構4家,同比去年增加2家。二是重新修訂、完善、制發了2019年度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及補充協議(審核、門特、外傷、精神專科),開展培訓,于6月底完成全部協議簽訂。三是進一步強化定點醫藥機構年度考核,出臺《攀枝花市定點醫藥機構年度考核辦法實施細則》,制定定點醫藥機構考核工作流程,做好兩定機構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做好兩定機構2018年度考核結果應用,4月25日披露部分定點醫療機構2018年住院費用相關信息, 5月24日公布公布 2018 年納入病組點數法付費的定點醫療機構年度清算系數。
5.付費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繼續穩步推進。基于我市2018年開展DRGs結合點數法付費方式省試點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5月21日,國家醫保局確定我市為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9月,攀枝花市在全省醫改推進會上進行經驗交流。10月下旬,全省DRG付費試點工作現場會在攀召開。12月下旬,攀枝花市DRG付費國家試點培訓會在攀召開。我市醫保付費方式改革進展與成效得到國家保障局、省局及省領導的充分肯定。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醫療保險管理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醫療保險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7.8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8.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9.37萬元。市醫保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867.8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醫保局2019年收入預算867.8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7.82萬元(包括行政運行663.72萬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60.00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8.0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6.73萬元,住房公積金59.3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醫保局2019年支出預算867.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07.82萬元(包括行政運行663.72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8.0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6.73萬元,住房公積金59.37萬元),占93.09%;項目支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60.00萬元,占6.91%。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67.8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7.82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外交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8.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9.3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醫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67.8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8.32萬元,主要是增加了5名在編人員的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以及年休未休假預算資金。
市醫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67.8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8.32萬元,主要是增加了5名在編人員的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以及年休未休假預算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8.45萬元,占93.16%;住房保障支出59.37萬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663.7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險繳費及日常運轉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60.0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16名聘用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以及日常辦公管理事務的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18.0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房帖、目標績效獎和福利費支出。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66.7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59.3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07.8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99.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退休費。
公用經費107.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9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1.71%
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較上年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市醫保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7.8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20.48萬元,增長23.43%。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醫保局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醫保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0.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505001]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ar
部門預算公開表_[505001]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