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市衛健委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衛生計生委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4 〕73 號),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衛生計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規劃全市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計生工作。

  2.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相關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貫徹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據授權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4.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6.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系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7.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四川省藥品增補目錄,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相關數據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1.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12.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13.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4.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省要求,組織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15.指導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16.負責市干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攀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8.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重點工作。

  1.加快區域醫療衛生高地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責任明晰、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3.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依法依規加強醫療管理,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4.努力提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不斷推進人口計生工作邁上新臺階;

  5.大力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

  6.著力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加快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繼續加強衛生計生宣傳;

  7.持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推進健康城市創建;

  8.抓好衛生計生精準扶貧工作。

  9.持續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重大傳染病慢性病防治,進一步鞏固免疫規劃工作,提升衛生監督和應急管理水平,繼續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水平,深入推進婦幼健康服務。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下屬二級單位9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8個。包括:市中心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中心。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本年收入合計155618.8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517.27萬元,占11.26%;事業收入136998.01萬元,占88.03%;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103.58萬元,占0.71%。

  2016年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本年支出合計154228.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41.77萬元,占92.03%;項目支出12287.19萬元,占7.9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分別為29449.34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分別減少3626.1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33.0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5.06%。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2404.03萬元,增長11.5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33.0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64萬元,占0.15%;科學技術支出23.8萬元,占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65.92萬元,占11.04%;醫療衛生支出20331.98萬元,占87.51%;住房保障支出242.12萬元,占1.04%;其他支出30.78萬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201):2016年決算數為34.64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戰略規劃與實施(2010404)1.94萬元;其他人力資源事務(2011099)支出10萬元;其他組織事務(2013299)支出22.70萬元。

  2.科學技術(206):2016年決算數為23.8萬元,全部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2060402),完成預算99.1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心醫院申報的科研課題項目工作尚未結束,剩余0.2萬元將繼續用于課題研究。

  3.社會保障和就業(208):2016年決算數為2565.92元,完成預算99.84%。其中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支出(2080107)0.1萬元,完成預算8.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農合基金決算和審計尚未結束,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2080199)344.83萬元,完成預算100%;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02)12.62萬元,完成預算100%;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4)82.90萬元,完成預算99.41%,決算數小于調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結余部分離退休經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2016.97萬元,完成預算100%;死亡撫恤(2080801)107.10萬元,完成與預算100%;兒童福利(2081001)1.4萬元,完成預算100%。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210):2016年決算數為20331.98萬元,完成預算76.51%。其中行政運行(2100101)805.06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100102)121.96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支出(2100199)3萬元,完成預算100%;綜合醫院(2100201)3333.26萬元,完成預算99.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省級補助項目已完成政府采購,尚余質保金未支付;傳染病醫院(2100203)1791.21萬元,完成預算100%;精神病醫院5(2100205)64.25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他公立醫院支出(2100299)2729.59萬元,完成預算54.45%,決算數小于決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醫改工作是一項持續推進的過程,醫院信息化建設、感染性疾病質量控制分中心等工作還在持續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2100401)2064.5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監督機構(2100402)516.93萬元,完成預算100%;婦幼保健機構(2100403)497.84萬元,完成預算85.4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資金下達較晚,未來得及安排使用;采供血機構(2100406)1549.97萬元,完成預算100%;重大公共衛生專項(2100409)1030.96萬元,完成預算65.4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醫院相關支出尚未結算和當年經費下撥較晚,因此結轉下年使用;其他公共衛生支出(2100499)137.28萬元,完成預算54.3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口支援等項目工作尚未結束,結轉下年使用;其他醫療保障支出(2100599)75.27萬元,完成預算100%;中醫(民族醫)藥專項(2100601)24.49萬元,完成預算7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工作未開展完,結轉下年繼續使用;計劃生育機構(2100716)46.03萬元,完成預算100%;計劃生育服務(2100717)17.39萬元,完成預算94.5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工作本年度尚未結束,結轉下年使用;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2100799)87.73萬元,完成預算65.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資金年底才下達,結轉下年用于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相關工作;食品安全事務(2101016)300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他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109901)4635.26萬元,完成預算60.3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涉及的項目周期較長工作開展未結束,且該指標下達時間較晚,需按擬定實施方案結轉下年執行。

  5.住房保障支出242.12萬元,完成預算100%。

  6.其他支出30.7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947.7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848.8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245.74萬元、津貼補貼1501.33萬元、獎金107.27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07.71萬元、伙食補助費0萬元、績效工資1004.9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006.71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33.43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6.34萬元、離休費181.11萬元、退休費990.08萬元、撫恤金90.7萬元、生活補助40.67萬元、醫療費17.58萬元、獎勵金0萬元、住房公積金242.12萬元、提租補貼0萬元、購房補貼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53.1萬元。

  公用經費3098.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33.18萬元、印刷費39.54萬元、咨詢費14.82萬元、手續費0.15萬元、水費16.86萬元、電費80.73萬元、郵電費46.42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146.3萬元、差旅費90.2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維修(護)費85.3萬元、租賃費7.45萬元、會議費1.53萬元、培訓費16.67萬元、公務接待費1.73萬元、專用材料費1448.55萬元;勞務費128.68萬元、委托業務費78.44萬元、工會經費14.59萬元、福利費43.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8.34萬元、其他交通費43.33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83.9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68萬元、專用設備購置194.95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9.07萬元,完成預算57.2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5.93萬元,完成預算59.4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14萬元,完成預算26.61%。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實施公車改革及部門各單位嚴格執行接待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95.40萬元,下降49.0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94.59萬元,下降49.6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81萬元,下降20.51%。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單位實施公車改革及部門各單位嚴格執行接待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5.93萬元,占96.8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14萬元,占3.1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5.93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14輛,其中:轎車32輛、越野車10輛、載客汽車9輛、其他車型63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5.93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衛生計生業務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3.14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檢查、調研等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30批次,307人,共計支出3.14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各級各部門專項檢查、督導3.06萬元及調研工作0.08萬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計生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57.54萬元,比2015年增加30.16萬元,增長13.26%。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市衛生計生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785.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08.6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794.45萬元、采購服務282萬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構建、醫療專用設備、辦公設備、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有車輛114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86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9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91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0個,涉及財政資金5476.9萬元,覆蓋率達到80%。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中:戰略規劃與實施指反映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宏觀管理與調控等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其他組織事務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8.科學技術中: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指反映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實用價值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中: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指反映社會保險業務管理和基金監督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指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放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兒童福利指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1.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行政運行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綜合醫院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部門所屬的城市綜合性醫院、獨立門診、教學醫院、療養院和縣醫院的支出;傳染病醫院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部門所屬的專門收治各類傳染病人醫院的支出;精神病醫院指反映專門收治精神病人醫院的支出;其他公立醫院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醫院方面的支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支出;衛生監督機構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的支出;婦幼保健機構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婦幼保健機構的支出;采供血機構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采供血機構的支出;重大公共衛生專項指反映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其他公共衛生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中醫(民族醫)藥專項指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計劃生育機構指反映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所屬計劃生育機構的支出;計劃生育服務指反映計劃生育服務支出;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食品安全事務指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其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14.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5.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楊澤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