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財政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3-1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情況
攀枝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文學、書法、美術、攝影、音樂、舞蹈、曲藝、文藝評論、老年書畫、老年攝影、文藝志愿者等11個協(學、研究)會,共有會員近3000余人,其中國家級會員29人,省級會員350人。此外,還有仁和區、東區、西區、鹽邊縣、米易縣以及攀鋼、攀煤等7個基層文聯。市文聯機關設有組織聯絡部、辦公室2個職能部門和文學院、書畫院2個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2014年市文聯在職職工年末數17人(聘用人員未計),離退休年末數19人,其中:行政離休2人,行政退休10人;事業退休7人。
二、工作性質
(一)、攀枝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攀枝花市文聯)是中共攀枝花市委領導、由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和區、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及大型企業(行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共攀枝花市委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聯系文學家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二)、攀枝花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學術討論、對外交流、人才培訓、書刊出版、文藝評獎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三)、攀枝花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各民族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社會各界的聯系,加強同省、市(州)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流,并與政府各部門密切配合,促進我市文學藝術事業的發展。
(四)、攀枝花市文聯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五)、攀枝花市文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興辦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
三、2015年重點工作
1、著眼于區域性文化高地建設,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在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突顯攀枝花文化魅力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2、進一步抓好出作品、出人才。
進一步建立健全文藝人才培訓、培養制度。繼續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培訓高層次文藝人才。
重骨干、抓后備,不斷完善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體驗生活、開展文藝創作的相關制度,推出一批文藝精品力作,重點解決舞蹈、戲劇、曲藝、文藝評論發展滯后的狀況,全力支持其開展培訓、展賽和交流活動,力爭每個協會都創建有自己的文藝活動品牌。
4、持續抓好文藝惠民,促進城鄉文藝成果共享。
①以文藝志愿者協會為重點,組織好面相基層服務的文藝工作者隊伍。深入農村、面向基層開展文藝惠民活動。以文藝志愿者協會為載體,廣泛、深入、常態化的開展文藝惠民、文藝服務活動。小型的志愿服務活動計劃每月一次,上規模的文藝志愿服務活動一個季度一次。小范圍的志愿服務活動適時開展,根據服務對象需求而定。以文藝志愿服務的常態化,通過不同方式和載體,進一步發揮文藝工作者的作用,使之真正成為文藝面向群眾、面向社會,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主要路徑,把健康文明的文藝融入校園、融入社區、鄉村、融入社會各階層。用文藝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文藝惠民行動弘揚先進文化和時代主旋律。
②利用好攀枝花文藝創作中心這個平臺,面向市民開展常態化的文藝惠民活動。攀枝花文藝中心今年即將竣工交付使用,要利用好、發揮好,使其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作為文聯面向社會、密切聯系群眾,文藝成果與人民群眾共享的開放性、經常性的新平臺。把文藝中心作為文聯為民、惠民、樂民、進行文藝創作、開展交流、公民道德建設、文化惠民行動的主要公益服務陣地、服務社會的新窗口。結合攀枝花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會、學習型城市、文明城市創建、公民道德建設等目標任務,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通過開展常態化的文藝培訓、展覽、展示、交流活動。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建設成果。
③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真正深入各個社會群體。切實把滿足需求同提高素養結合起來,把文藝活動同社會效益、益民、惠民結合起來,更好更全面地反映社會生活、人民愿望。
5、統籌協調抓好綜合工作,堅持文藝事業和綜合工作兩促進。為促進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四、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文聯收入預算總額為426.8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400.47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6.42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426.89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80.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9.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萬元,。
五、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文聯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專業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
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文學院(《攀枝花文學》雜志社)、攀枝花市書畫院(市城市雕塑創作室)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務,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1、攀枝花文學院(《攀枝花文學》雜志社)工作經費;2、攀枝花市書畫院(市城市雕塑創作室)工作經費;3、協會經費;4、文藝中基本運行及文藝惠民活動經費;5、簽約作家經費;6、攀枝花文學藝術年鑒;7、 8、攀西圖片報;9、業務運行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關于攀枝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財政撥“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
攀枝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