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9-21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合作與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3.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市群眾文化藝術活動。
4.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藝術品種。
5.綜合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協調全市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鑒定、出境和宣傳以及傳承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承擔全市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組織實施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
6.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衛星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并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廣播電影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應用,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
7.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活動和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物和出版活動;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印刷企業和出版物發行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負責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聞記者證的審核、備案和管理;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8.監督管理社會文化市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9.按規定權限申報和實施全市對外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交流計劃和項目,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
10.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聚焦主題主線,為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2017年,我局始終把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 黨代會精神做為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頭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務,精心組織了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的宣傳報道,全力抓好迎接十九大氛圍營造和安播保障工作。突出氛圍營造,籌辦“歡慶國慶•喜迎十九大”主題晚會及群眾文化系列活動7場,組織群眾文藝演出20余場。開展專題宣傳,市廣播電視臺開辦“砥礪奮進的五年 喜迎黨的十九大”專欄,開設“喜迎十九大•黨代表風采”“中國夢實踐者•攀枝花工匠”等欄目,編發轉載廣播電視新聞稿件39條。組織主題展演,籌辦“喜看身邊變化•禮贊發展成就”主題展覽和美術、書畫、攝影展,開展《湄公河行動》等優秀國產電影公益展映20余部。強化安播保障,層層簽訂責任書,專題培訓 600 余人次,專項檢查 51 次,實現了“零停播”“零插播”“零失誤”的工作目標。
2.大力繁榮文化藝術創作生產
啟動“攀枝花市戲曲精品扶持工程”,實施優秀創作扶持計劃,繁榮發展攀枝花本土文藝。專業文藝創作成果豐碩,新創戲曲小品、美術書法等作品43件,《我們都是發現者》、《攀枝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藏》、《三線風云》(第三集)等書籍先后出版。京劇小戲《破曉紅云》,榮獲四川省第十六屆戲劇小品小戲比賽三等獎。網絡視聽作品創作成績喜人,微電影《吆山祭祀》攝制完成,《春夏秋冬又一春》榮獲亞洲微電影節金海棠獎。廣播電視創優工作成績斐然,對農廣播(汽車電臺FM91.0)媒體融合傳播指數列全國百強榜第五十位、四川省地(市)級電臺第一位。選送37件作品參加2015、2016年度四川廣播電視節目評審,9件作品獲優秀獎,21件作品獲提名獎,獲獎率達81%,受到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通報表揚。
3.積極推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抓項目、抓資金、抓政策”的工作部署,向上爭取國家相關政策4項,落實中央、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專項補助資金1745萬元,引進人才9人,選聘政府顧問1人。爭創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積極推進5A級文創小鎮、攀枝花市圖書館新館等項目建設,城鄉文化空間逐漸延展。博物館掛牌“中國三線建設研究基地”、“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論壇基地”,打造幸福美麗新村文化院壩19個,特色文化設施不斷完善。新建城市數字影院2家、鄉鎮室內數字電影固定放映點3個。建成網絡圖書館、手機圖書館和公共電子閱覽室,提供12萬冊、17T的數字資源線上閱讀與下載服務,數字文化建設初具規模。
4.堅持文化惠民,強力推進扶貧攻堅工作
做好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錯時延時開放,廣泛開展“暢享院壩”、“文化進萬家”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動。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全年免費接待各類讀者、觀眾82萬人次,建成電視“戶戶通”2500戶,免費放映公益電影6284場,民生工程全面完成。舉辦《攀枝花市民講壇》26場、開展“大家唱”247場、“大家跳”324場,組織第八屆“金沙放歌”、陽光花城系列音樂會等文化惠民演出122場次。舉辦“為愛朗讀”等系列活動6場,完成版權作品登記2720件。舉辦基層文化專干培訓班1期,派出業務干部400余人次輔導基層單位40余個、基層群眾15000人次,文化惠民形式多樣。投入49.18萬元,完成35個貧困村廣播“村村響”、2189戶減貧戶電視“戶戶通”工程,培訓貧困村文化輔導員35名,對我局幫扶的2016年已脫貧貧困村開展“回頭看”“回頭幫”。 32個貧困村文化室提升改造工程全面竣工,3個新建貧困村文化室已投入使用,文化脫貧成效明顯。
5.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力度不斷加強
全面落實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加大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力度。文物保護不斷加強,積極做好第九批省級文保單位申報工作,營盤山古軍營、拉鲊古渡等全國三國文化(攀枝花段)遺存野外調查工作順利結束,“劉家印子房”維修工程圓滿竣工,打造文物保護“惠民樣本”。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力不斷增強,市政協專題調研我市非遺保護工作,組織32名參加“四川大學非遺傳承人群普及培訓班(雕刻類)”培訓,開展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社區活動24場,組團參加第六屆成都國際“非遺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與陽光康養產業融合發展,結合民俗活動凸顯民俗亮點,定期舉辦傈僳族“約德節”、彝族“火把節”等特色節慶活動,推動文旅陽光康養產業發展。
6.積極推進媒體融合發展
搶抓“高清四川智慧廣電”發展機遇,深度推進媒體融合。強化設備升級改造,爭取中央資金近300萬元,對大黑山廣播電視發射臺和米易坪山廣播電視發射臺進行技術改造。投入600余萬元用于2個頻道高清化升級改造。加大新媒體建設力度,投入400余萬元用于廣播電視新媒體發展,建成包括攀枝花手機臺、攀枝花廣電傳媒網、攀枝花廣播電視臺微信矩陣、微博等傳播平臺組成的新媒體集群,用戶總數突破30萬人。其中,攀枝花手機臺下載用戶已突破13.5萬人,微信矩陣用戶超過10萬人。加快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以“智慧社區”建設為切入點,投入800萬元,完成綜合服務平臺建設。
7.著力推進依法治文建設
全面梳理行政審批事項,不斷完善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機制。積極推進簡政放權,下放行政審批項目1項,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項。按照“先照后證”的要求,取消行政審批前置條件4項,取消審批限額2項。加強文化市場監管,以查處網吧非法接待未成年人、歌舞娛樂場所噪音整治為重點,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市場監管。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工作,以查繳非法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為重點,開展迎接黨的十九大非法出版物集中整治和“五大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3706人次,檢查各類經營場所5399家次,責令改正129家次,行政處罰35起,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1000余冊。
8.文化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提升
搶抓康養產業發展的歷史機遇,積極推動文化產業與康養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推動文化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演藝娛樂、互聯網上網服務等傳統行業不斷提升改造。加快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加大優勢文化企業、優秀文化品牌項目的宣傳推介力度,組織優秀文化企業參加2017中國—東盟博覽會和第十三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積極推動文旅康養融合發展,組織博物館創建國家4A級旅游景區,“攀枝花故事”鈦系列產品研發成功填補了我市文創產品的空白,攀枝花陽光康養旅游文化研究課題《身意輕安》出版發行,為我市康養產業發展注入文化活力。
9.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
制定出臺《攀枝花市建設高清攀枝花智慧廣電實施方案》、《攀枝花市廣電節目廣告中心改革實施方案》和《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攀枝花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攀枝花市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專項方案(試行)》《攀枝花市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等三個專項方案年度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市廣電節目廣告中心改革和市有線電視信息中心改革工作穩步推進。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二級單位8個,局機關為行政單位,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6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7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本年收入合計 9,431.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09.37萬元,占97.6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221.75萬元,占2.35%。
2017年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本年支出合計9,604.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62萬元,占73.81%;項目支出2,514.96萬元,占26.1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599.03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50.35萬元、685.44萬元,各上升8.87%、7.87%。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389.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76%。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685.43萬元,上升7.8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389.6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71萬元,0.03%;教育支出14.75萬元,占0.1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078.24萬元,占86.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7.83萬元,占10.5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75萬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303.38萬元,占3.23%。
-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2.71萬元,完成預算100%。
2.教育(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 支出決算為14.75萬元,完成預算100%。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決算數為743.77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決算數為21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圖書館(項):2017年決算數為452.94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藝術表演團體(項):2017年決算數為1696.03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群眾文化(項):2017年決算數為437.26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2017年決算數為81.46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文化市場管理(項):2017年決算數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 其他文化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303.84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決算數為40.66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2017年決算數為113.5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2017年決算數為753.84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廣播(項):2017年決算數為3109.81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其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196.52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70.00萬元,完成預算10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61.62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30.16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決算數為155.91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642.21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93.00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死亡撫恤(項):2017年決算數為64.79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兒童福利(項):2017年決算數為1.76萬元,完成預算100%。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2017年決算數為2.00萬元,完成預算10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0.75萬元,完成預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決算數為303.3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939.8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798.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141.1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30.14萬元,完成預算95.58%。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單位車輛減少,同時因公務來攀的批次較往年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22.47萬元,占94.1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67萬元,占5.8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22.47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2輛。其中:轎車29輛、越野6輛、載客汽車7輛,其他車輛1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22.47萬元。主要用于下鄉、出差、公務接待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24.5萬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車改革,車輛減少。
3.公務接待費支出7.67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200批次,1625人(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7.67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上級部門來攀檢查、調研工作以及省內外其他地市州來攀交流考察工作,無外事接待。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64萬元,下降7.7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上級部門來攀檢查、調研工作減少。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1.16萬元,比2016年增加23.14萬元,增長18.08%。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9.5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76.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有車輛52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52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9個,涉及財政資金9389.66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8分,存在的問題:一是中期評估執行不到位,二是工作的方式方法還需不斷創新。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將中期評估納入常態化工作,二是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得分 |
部門決策(25分) |
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
明確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5 |
|
目標管理(5分) |
5 |
||
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1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1 |
||
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1 |
|
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2 |
|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3 |
||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1 |
|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1 |
||
資產管理(6分) |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
||
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
決算公開(2分) |
2 |
||
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
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2 |
|
評價結果應用(3分) |
3 |
||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推動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
5 |
繁榮文化藝術創作生產 |
5 |
||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
5 |
||
提升文化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 |
5 |
||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4 |
||
人才培養(5分) |
5 |
||
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3 |
|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4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兩館一站和博物館)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98分,存在的問題:由于相關人員配備不足,項目完成的質量和群眾服務的滿意度還需進一步提高。下一步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人員配置,提高業務人員專業水平和工作效率,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免費開放服務。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兩館一站和博物館) |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確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資金分配 |
3 |
3 |
資金使用 |
4 |
4 |
||
(3分)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
(20) |
完成數量 |
5 |
5 |
完成質量 |
5 |
4 |
||
完成時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
|
社會效益(可選項) |
20 |
|||
生態效益(可選項) |
|
|||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20 |
|||
公平效率(可選項) |
|
|||
使用效率(可選項) |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9 |
||
總分 |
98 |
-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演出收入、文化場館服務收入、技術服務收入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非本級撥款等。
5.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8.教育(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指用于出農村中小學、城市中學等以外的教育費附加支出。
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
:指局機關、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市文物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務的機關服務中心的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局機關、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市文物局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圖書館(項),指:市圖書館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藝術表演團體(項),指:文化藝術中心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群眾文化(項),指:市文化館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等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我局在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文化市場管理(項):指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文化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指:上述項目以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指: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指博物館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廣播(項),指:市廣播電視臺用于人員經費、機構運轉經費以及開展專業業務活動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款)其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支出(項),指:上述項目以外用于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方面的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指:國家有關政策支持宣傳文化單位發展的專項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局機關、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市文物局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局機關及局屬預算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局機關及局屬預算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死亡撫恤(項):指病故職工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指反映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指:上述項目以外的醫療保障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局機關及局屬預算單位按照市人社局、財政局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的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5.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四川省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部門決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