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攀枝花市文廣旅局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市文廣旅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文廣旅局職能簡介。
1.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政策措施、規范性文件,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文化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2.組織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宣傳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與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游。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事業,推動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作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及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5.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和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7.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負責文化旅游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8.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監督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推進全市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9.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內容進行管理。負責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三網”融合。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電視體系建設。
10.承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文物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11.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轉變。
(1)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協調推動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優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功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打造區域文化高地。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市文物局承擔的行政職責,交由市文廣旅局承擔。
(二)市文廣旅局2020年重點工作。
緊緊圍繞省、市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和區域文化高地的戰略部署,按照市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以及市委“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產業融合,推動安寧河流域和金沙江沿岸農文旅融合發展,加快建設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和區域文化高地,推動“兩城”高質量建設。推動旅游收入增長20%以上。
1.進一步繁榮文化事業。建設國家級三線精神示范窗口,打造“三線文化”IP,打響“三線文化”品牌;進一步完善市、縣、鄉三級公共文化服務功能,按標準配備工作人員,不斷查漏補缺,基本通過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驗收;不斷集聚文化名流名家,加大文藝精品創作力度,擦亮做響本土文藝品牌,做優廣播電視節目,推動建設文化設施完備、文化功能突出、文化特色鮮明、文化氛圍濃厚、文化影響廣泛的區域文化高地。
2.進一步壯大文旅產業。不斷延伸以“三線文化”和陽光康養文化為內涵的文旅產業鏈,加快大力實施“5115”工程,打造攀枝花阿署達康養旅游度假區、金沙畫廊康養旅游度假區、普達陽光國際康養度假區、金杯半山·米易太陽谷康養度假區、紅格國際運動康養溫泉度假區等5個國際康養旅游度假區,東區阿署達村、西區金家村、仁和區迤沙拉村、米易縣新山村、鹽邊縣昔格達村等10個特色康養村,加固文旅產業鏈。
3.進一步拓展文旅市場。以歡樂陽光節、“三線文化周”為引領,舉辦系列文旅活動,做熱本地文旅市場;以清涼夏季和冬季陽光為重要宣傳節點,多措并舉,充分利用好融媒體平臺,加強宣傳營銷,形成四季旅游新格局;成渝滇核心客源市場不斷鞏固,華東、華中、華南等傳統市場不斷擴大,西北、東部、境外等機會客源市場不斷拓展。整合本地和周邊地區文旅資源,開發設計市內和跨區域游線,大力發展自駕游和團隊游,全面促進文旅市場經濟創收。
4.進一步提升文旅質量。以創建“高清四川 智慧廣電”、天府名縣、文旅融合發展示范園區、全域旅游示范區等為抓手,加強行業標準化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開展從業人員培訓,運用好智慧旅游、攀枝花“文化云”、12301、12318等管理平臺,確保全年無重大文化旅游投訴和安全事故發生,實現“零停播”“零插播”“零失誤”。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文廣旅局無非獨立核算二級單位,下屬獨立核算單位8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為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代政府管理事業單位1個,為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其他事業單位6個,分別為市圖書館、市文化館、市文藝創評室、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務中心、市文化藝術中心、市廣播電視臺。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文廣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廣旅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9625.8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文廣旅局2020年收入預算9625.84萬元,較2019年增加907.97萬元,增長10.42%。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720.84.萬元,占69.82%,較2019年減少309.03萬元,減少4.4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905.00萬元,占30.18%,較2019年增加1217萬元,增長72.1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文廣旅局2020年支出預算9625.84萬元,較2019年增加907.97萬元,增長10.42%。其中:基本支出6049.26萬元,占62.84%,較2019年增加1027.07萬元,增長20.45%;項目支出3576.58萬元,占37.16%,較2019年減少119.10萬元,減少3.2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文廣旅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625.8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720.8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905.0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342.3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7.8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905.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6.6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文廣旅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720.84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309.03萬元,減少4.40%,主要是2020年廣播電視臺項目支出由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改變為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導致一般公共當年預算撥款數減少;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機構改革,原市旅游局與原市文廣新局組建成立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造成當年預算撥款數額變化。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00萬元,占0.2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342.31萬元,占79.4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7.88萬元,占14.25%;住房保障支出406.65萬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4.00萬元,主要用于2020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補助經費。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1298.71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廣旅局、市旅游執法支隊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0年預算數為33.10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廣旅局單位業務運行費和監播運行經費等。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2020年預算數為467.31萬元,主要用于市圖書館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2020年預算數為44.20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藝術中心單位工資福利支出等內容。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團體(項)2020年預算數為451.47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館單位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2020年預算數為62.04萬元,主要用于市文藝創評室單位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2020年預算數為5.50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經費等。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65.69萬元,主要用于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務中心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編外合同制用工項目支出等內容。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2020年預算數為622.90萬元,主要用于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業務運行、后勤保障項目支出等內容。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廣播(項)2020年預算數為2191.39萬元,主要用于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161.1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參公事業單位離退休費、醫療費補助及離退休公用經費等。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389.0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費、醫療費補助及離退休公用經費等。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407.65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單位繳款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406.65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文廣旅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049.26萬元,較2019年增加1027.07萬元,增長20.45%。其中:
人員經費5333.29萬元,較2019年增加958.78萬元,增長21.9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等。
公用經費715.97萬元,較2019年增加68.29萬元,增長10.54%。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包含黨建經費、編制內聘用人員公用經費、離退休公用經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文廣旅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1.2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0.4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8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9年預算持平,原因為2019年、2020年均未安排預算。
2020年市文廣旅局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增長7.18%。主要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原市旅游局與原市文廣新局組建成立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造成當年預算撥款數額增加。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文化廣播電視旅游事業部門交流學習及調研考察等接待費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0.31%。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縮“三公”經費支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2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8輛,越野車7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3輛。
2020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0.80萬元,用于5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本系統承擔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文廣旅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2905.00萬元,其中:項目支出2905.00萬元,具體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主要用于:市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團體表演定額補助1688.00萬元;市廣播電視臺1217萬元(包括2020年業務運行費1132.00萬元、動力費60.00萬元、陽光問廉欄目運行經費25.0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市文廣旅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28.52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43.64萬元,增長23.6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市旅游局與原市文廣新局組建成立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造成當年預算撥款數額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市文廣旅局共有車輛5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市文廣旅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71.5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905.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一般預算資金。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7.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院(團)等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廣播(項)反映廣播電臺、廣播發射臺、廣播轉播臺及有線廣播站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至表6-20.(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5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系統)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說明.doc
(205-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