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廣旅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市文廣旅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等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合作與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3.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市群眾文化藝術活動。
4.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藝術品種。
5.綜合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協調全市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鑒定、出境和宣傳以及傳承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承擔全市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組織實施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
6.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衛星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并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廣播電影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應用,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
7.監督管理社會文化市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8.按規定權限申報和實施全市對外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交流計劃和項目,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
9.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重點工作。
2019年,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將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市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全市“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聚焦區域文化高地建設,著力抓好以下各項工作:
1.著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范示區創建工作。
按照《攀枝花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規劃(2018-2020)》,重點從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建設、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等7個大類34個項目65個量化指標,扎實有序推進各項創建工作。積極探索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典型經驗,在西部地區以及全國十三個省區三線城市持續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2.著力打造三線建設文化品牌。
利用中國三線建設研究會等資源力量,發揮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論壇基地、中國三線建設研究基地、中國三線建設遺產保護基地作用,打造全國性的三線建設研究和教育培訓基地。以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為核心,啟動全市博物館聯盟暨總分館體系建設工作。加強三線建設工業遺址保護利用,講好三線建設故事,傳承三線建設精神,拓展三線建設文化內涵,彰顯攀枝花紅色基因、英雄本色。
3.著力推進鄉村文化振興。
圍繞全市鄉村振興工作部署,積極實施鄉村文化挖掘整理、搶救保護等十大行動,進一步培育鄉村文明新風、優化鄉村文化供給、厚植鄉村文化脈絡、增強鄉村文化發展動能。傳承發展優秀文化傳統,著力挖掘、提煉特色民俗文化,突出“鄉土、鄉情、鄉俗”,保持區域文化特色,激發傳統鄉村活力。
4.著力推動文藝事業振興發展。
圍繞新中國成立70周年、建黨100周年等重要時間節點,聚焦現實題材,規劃創作一批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深化金沙放歌、廣場大家唱、市民講壇等特色文化品牌提檔升級,推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制度化、長效化。
5.著力推進傳統文化創新發展。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工業遺產遺址的傳承保護利用,積極支持傳習基地、生產性保護基地建設。組織參加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彰顯攀枝花特色文化。加強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攀枝花開發紀念館及大田會議紀念館等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建設,推動讓文物資源“活”起來落到實處。
6.著力加強媒體制播能力建設。
推進“高清攀枝花、智慧廣電”建設,高清制播能力達100%,本地數字廣播電視節目綜合覆蓋率達到88%,綜合人口高清覆蓋率達到95%,廣播電視數字化覆蓋率達到99%。有線電視用戶可接收70套以上高清頻道,高清智能終端普及率達75%。推出1個在區域內有較強影響力的新媒體融合發展產品。
7.著力推動文化產業融合和轉型升級。
積推進文化與農業、旅游、體育、科技、陽光康養等產業融合發展,進一步形成 “文化+”產業發展的強大合力。持續抓好深入推進上網服務行業和文化娛樂行業轉型升級,鼓勵支持微電影、動漫游戲等新型業態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創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性生產與市場開發工作,探索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產品)轉化之路。
8.著力營造健康文化環境。
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逐步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依法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持續開展 “掃黃打非”五大專項行動,深入推進基層“掃黃打非”網格化管理,營造清朗干凈的網絡空間。全面加強依法治市、綜治維穩、安全保密等工作,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8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為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其他事業單位6個,為攀枝花市圖書館、攀枝花市文化館、攀枝花市文藝創評室、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攀枝花市廣播電視臺、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8717.8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收入預算8717.87萬元,無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29.87萬元,占80.64%;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688.00萬元,占19.36%。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支出預算8717.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19萬元,占57.61%;項目支出3695.68萬元,占42.3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717.8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29.8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688.00萬元。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785.2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1.5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688.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23.1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029.8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1017.94萬元,減少12.6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029.8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1017.94萬元,減少12.65%主要原因是2019年預算調整了部分預算資金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中安排。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785.2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的82.2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1.55萬元,占13.11%;住房保障支出323.12萬元,占4.6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869.32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及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人員工資、津補貼、醫療保險、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6.80萬元,主要用于:2019年局機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范示區創建、文化遺產保護、加強媒體制播能力建設、文化產業融合和轉型升級等業務工作支出。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2019年預算數為392.22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圖書館單位在職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項目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2019年預算數為65.31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內容。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2019年預算數為414.03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館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支出等內容。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2019年預算數為52.58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藝創評室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項目支出等內容。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2019年預算數為6.30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業務運行費。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行政運行(文物)(項)2019年預算數為52.60萬元,主要用于:市文物局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項目支出等內容。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2019年預算數為44.80萬元,主要用于:市文物局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2019年預算數為553.32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人員經費、辦公費及保證博物館正常運轉的水電費、安保物業費、聘用講解員勞務費、各項維修費。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其他新聞出版電影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8.00萬元,主要用于:監播系統運行,主要包括安全播控網絡的安全播出信息預警系統、調頻廣播監播系統、電視節目監播系統、衛星信號檢測系統、安保監控系統等為一體的廣播電視綜合信息實時在線監測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零星耗材及配件更換和升級改造費等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廣播(項)2019年預算數為3299.92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廣播電視臺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單位業務運行費經費等。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556.63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老同志的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64.9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323.12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022.1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374.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險繳費、機關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退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647.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0.8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9.7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91.0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兩年均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公務接待比較少且無特殊支出變化。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減少7.2萬元,減少7.33%。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9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2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8輛,越野車6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3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1.08萬元,用于49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其承擔的文化、文物、廣播影視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688.00萬元,其中:項目支出1688.00萬元。具體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主要用于: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團體表演定額補助1688.00萬元。該項預算上年下達在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中,故當年體現為新增項目。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及下屬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84.8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8.14萬元,增長10.88%。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有車輛49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輛。
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支出2007.6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688.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一般預算資金。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
3.基本支出: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一般設備購置費等費用開支。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院(團)等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其他新聞出版電影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新聞出版電影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廣播(項)反映廣播電臺、廣播發射臺、廣播轉播臺及有線廣播站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至6-20.(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5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系統)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