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0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商務和糧食局是市政府工作職能部門,承擔全市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和糧食安全職責。具體負責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行業;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對商貿流通、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二手車交易、再生資源回收和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流通、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受理和依法處理商務、糧食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投訴、舉報;負責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全市餐飲、住宿、美容美發行業達標升級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外經合作、外商投資項目、加工貿易項目的引進和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協調工作,指導區(縣)服務業發展,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項目的收集、儲備和推進等綜合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管以攀枝花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協調外市在我市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負責指導、協調、實施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儲備糧體系建設,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在攀中央、省級儲備糧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保障市場需求和軍糧等政策性糧食的有效供應。

  2.局屬全額拔事業單位攀枝花市商貿流通服務中心,基本職能:全面貫徹省、市軍糧供應政策,堅持“以兵為本”,誠信為先,全心全意服務于部隊后勤建設,全面提升軍糧供應保障能力與服務水平。扎實做好軍糧供應規范化管理工作,嚴格購糧手續及軍用購糧卡系統設備的使用管理。樹立全心全意為部隊服務的思想,堅持實行服務承諾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之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保證軍糧供應政策和任務的落實。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 突出項目建設,重點工作加快推進

  1)攀枝花市電子商務示范項目。全面完成全市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建設。指導和幫助米易縣成功申報2016年度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全年建設智慧社區O2O項目站點60個。

  2)原糧低溫庫升級改造項目。攀枝花國儲庫和密地國儲庫原糧低溫庫升級改造,已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使用。

  3)“三大活動”深入實施。一是積極組織、引導我市本地企業、商會開展“惠民購物全川行動”等促銷活動,上半年共組織40余家轄區企業開展迎春購物月、歡樂陽光節、重慶啤酒節等大型促銷活動50余場,直接拉動本地消費近2億元。二是認真組織企業做好16屆西博會、第119屆廣交會、第4屆南博會暨第24屆昆交會、第5屆亞歐博覽會等國內國際性大型展會的參展工作,鼓勵支持企業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有效提升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

  4)向上爭取工作成效明顯。米易縣成功申報為2016年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獲得2000萬元國家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支持東區中心城區轉型發展項目申報成功,獲得300萬元項目資金。支持攀鋼生活公司成功申報2016年省級內貿流通服務業發展促進資金項目,獲得100萬元省級財政資金。

  2. 深挖增長潛力,努力擴大社消零總量

  一是制定完善了《攀枝花市促進消費增長七條措施》,目前已報市政府審批。二是組織企業開展各種促銷活動,努力制造消費熱點,充分釋放市場消費潛能,有效拉動本地消費,同時吸引帶動周邊地區來我市消費。三是清理和培育限額以上企業,重點清理建材、金銀珠寶、商務賓館、糧油等行業限上企業,擴大限額以上企業總量。在批發、餐飲、住宿行業培育一批新的限額以上企業,加大三大行業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的比重。四是強化市場運行監測。加強對全市64戶納入商務部監測樣本企業的監測、溝通、指導工作,按月對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

  3. 優化發展環境,加快推進服務業經濟發展

  一是堅持規劃先行。編制完成了《攀枝花市“十三五”服務業發展規劃》,正待通過專家評審后頒布實施。二是加強政策研究。向市政府報送了《攀枝花市促進服務業經濟穩定增長的十六條措施》,《攀枝花市“出攀”鈦精礦專項運費補貼方案》,從推進市場化改革、建立完善推進機制、推進重點領域發展等多方面提出了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三是加快推進重點現代服務業項目建設,密地物流園區二期等一批重要物流項目加快建設,攀枝花萬象城、御湖花都等大型商業綜合體,普達、阿暑達康養休閑基地等特色產業聚集區建設正有序推進。四是以政策資金保障為重點,營造服務業發展良好環境。認真做好2016年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配的各項工作,切實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確保資金使用發揮最大效益。五是強化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協調開展服務業統計培訓,對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服務業辦)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統計培訓,進一步強化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季度服務業發展情況預警預測、情況通達機制,提前掌握每季度發展情況,及時調整發展措施。

  4. 深化開放合作,不斷增強外向型經濟發展動力

  一是著力抓好出口穩定增長。加強與外貿重點企業鞍鋼國貿攀枝花公司的對接,鼓勵公司用好政策拓展業務,積極爭取訂單,力爭進出口企穩向好;支持攀鋼釩業公司在攀鋼集團釩產品營銷體系調整后加大五氧化二釩出口,積極申辦釩鐵出口資質,做大在攀釩產品出口規模;鼓勵四川長磯、米易家啦等公司盡快開展出口業務。二是著力抓好信貿合作平臺建設。積極促成我市與中信保四川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搭建全市信貿合作平臺。三是著力開展國際市場拓展活動。支持東方鈦業、鈦海科技公司參加中東涂料展和美國涂料展,鼓勵攀枝花陽光詩社文化傳播公司參加第119屆廣交會,組織帶領天成絲綢、華森糖業、鴻鵠農業、樂石藝術和鑫苑工藝等公司參加第4屆南博會暨第24屆昆交會。四是著力抓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為推動攀枝花特色水果出口,積極配合市檢驗檢疫局,指導鹽邊縣成功創建為攀西首個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市銳華農業公司的“攀枝花”芒果出口新加坡,攀枝花特色水果自營、自主品牌出口實現“雙突破”。五是加大外資項目服務力度。六是認真做好中國•攀枝花—東盟國際商貿洽談會暨東盟商團入駐東盟國際商貿城活動的籌辦工作。

  5. 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市場秩序

  牽頭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管理、打擊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對全市6戶發卡備案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查處侵權和制假案件76起,查沒各類假冒偽劣商品1428件。受理處置“12312”各類投訴、咨詢25件,并依法依程序完成了轉交和回復。認真組織開展2016年度糧食庫存交叉檢查工作,全市糧食儲備總體情況較好,數量真實、質量可靠、賬實相符。

  6. 夯實基礎建設,助力電子商務加快發展

  制定了《攀枝花市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工作方案》和《攀枝花市2016年電子商務工作重點》,進一步明確了我市近期電商發展的目標任務,更加充實了工作內容和措施。認真做好電子商務專題培訓,全年共開展電子商務專業培訓10余次,累計培訓800人次以上。電子商務園區二期將在年內開園,京東、淘寶特色中國館、四川無聲科技、大數據中心、去哪網等一批國內知名電商企業,攀小花、中川科技和陽光味道等5家市內電商企業,將入駐園區。米易縣電子商務孵化中心正式營運,入駐企業41家。組織市電商協會、米易電商孵化園及釩鈦交易中心、26度果園、花城UU、善果農業等22家本土電子商務企業參加中國(四川)電子商務發展峰會,鼓勵支持企業走出去開拓眼界、積累經驗,搭建有效合作平臺和渠道,助推我市電商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7. 強化糧食宏觀調控,筑牢糧食安全基礎

  一是制定實施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并配套制定了《攀枝花市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辦法》,將糧食安全工作納入對縣(區)政府及市級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編制完成“十三五”糧食應急規劃,進一步健全糧食安全保障機制。二是切實加強儲備糧油輪換管理,督促、指導企業有序開展輪換工作,2016年度省級儲備小麥輪換工作已經完成。三是嚴格糧食質量管理,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簽訂了《攀枝花市地方儲備糧油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委托協議書》,由市質檢所定期對全市各級儲備糧油進行日常質量檢測和輪換入庫質量檢測。四是穩步推進倉儲設施建設,原糧低溫升級改造項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大水井省儲庫糧庫信息化建設前期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倉房屋頂200KW分布式光伏電站,目前已完成方案設計和財政評審,正在進行項目招標。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其他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本年收入合計2310.4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09.21萬元,占99.95%;其他收入1.24萬元,占0.05%。(餅狀圖)

  2016年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本年支出合計2770.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04萬元,占48.48%;項目支出1427.38萬元,占51.52%。(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3609.53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34.56萬元,增長0.97%。(柱狀圖)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70.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495.73萬元,增長21.79%。(柱狀圖)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70.4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4.16萬元,占39.8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7.52萬元,占15.43%;醫療衛生支出1.08萬元,占0.0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2.68萬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71.78萬元,占2.59%;糧油物資儲備支出1113.20萬元,占40.18%。(餅狀圖)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04(款)04(項):2016年決算數為4萬元,完成預算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01(項):2016年決算數為759.07萬元,完成預算98.5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開源節流,正常經費結余。

  3.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02(項):2016年決算數為12.50萬元,完成預算45.4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沒有完成,要根據2017年項目完成情況及工作需要來支付該項目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50(項):2016年決算數為84.17萬元,完成預算100%。

  5.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99(項):2016年決算數為244.00萬元,完成預算71.8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沒有完成,要根據2017年項目完成情況及工作需要來支付該項目資金。

  6.一般公共服務(類)32(款)99(項):2016年決算數為0.42萬元,完成預算100%。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5(款)04(項):2016年決算數為299.03萬元,完成預算1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5(款)05(項):2016年決算數為59.33萬元,完成預算100%。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8(款)01(項):2016年決算數為:68.57萬元,完成預算100%。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10(款)01(項):2016年決算數為:0.6萬元,完成預算100%。

  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04(款)09(項):2016年決算數為:1.00萬元,完成預算100%。

  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05(款)99(項):2016年決算數為:0.08萬元,完成預算100%。

  13.商業服務業(類)02(款)99(項):2016年決算數為:22.68萬元,完成預算79.0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沒有完成,要根據2017年項目完成情況及工作需要來支付該項目資金。

  14.商業服務業(類)99(款)99(項):2016年決算數為:30萬元,完成預算100%。

  15.住房保障(類)02(款)01(項):2016年決算數為:71.78萬元,完成預算100%。

  16.糧油物資儲備(類)04(款)03(項):2016年決算數為:1113.20萬元,完成預算63.1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沒有完成,要根據2017年項目完成情況及工作需要支付該項目資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43.0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62.3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6.50萬元、津貼補貼352.54萬元、獎金13.86萬元、績效工資41.1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萬元本養老保險繳費59.3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76.40、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06萬元、離休費104.44萬元、退休費154.60萬元、撫恤金68.57萬元、生活補助8.03萬元、醫療費0.08萬元、獎勵金1.33萬元、住房公積金71.7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68萬元。

  公用經費180.6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9.63萬元、印刷費1.03萬元、手續費0.04萬元、水費0.60萬元、電費6.33萬元、郵電費16.00萬元、差旅費26.39萬元、維修(護)費27.94萬元、租賃費3.25萬元、會議費1.83萬元、培訓費0.16萬元、公務接待費2.20萬元、勞務費0.09萬元、工會經費6.76萬元、福利費13.8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23萬元、其他交通費24.8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4.0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19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58萬元,完成預算31.7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08萬元,完成預算24.9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5萬元,完成預算71.4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取消了公務用車,實際使用車輛費用開支減少,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有關要求,規范公務接待活動,減少了相關支出。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9.57萬元,下降55.8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15年決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9.10萬元,下降64.1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47萬元,下降15.82%。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公車改革,實際使用車輛費用開支減少,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有關要求,規范公務接待活動,減少了相關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5.08萬元,占67.0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5萬元,占32.98%。具體情況如下:

  (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無安排因公出國(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08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無更新購置公務用車輛。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7輛、越野車2輛、載客汽車2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08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公務活動需求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2.5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30批次,280人,共計支出2.5萬元,具體內容包括:省級部門接待9批次43人金額6193元;其他地市州商務部門4批次19人金額2163元;區縣部門18批次218人16644元等。其中:全年無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9.04萬元,比2015年增加12.92萬元,增長8.28%。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7.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7.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通過財政直接支付,用于購置:商務在線監管會商平臺設備、復印機、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辦公設備62.08萬元,空調2.65萬元,辦沙發、文件柜2.8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商務和糧食局公有車輛1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1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無。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42.5萬元,覆蓋率達到74%。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04(款)04(項):指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宏觀管理與調控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01(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02(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50(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一般公共服務(類)13(款)99(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類)32(款)99(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5(款)04(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指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5(款)05(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08(款)01(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10(款)01(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04(款)09(項):指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1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05(款)99(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16.商業服務業(類)02(款)99(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17.商業服務業(類)06(款)99(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18.商業服務業(類)99(款)99(項):指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中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9.住房保障(類)02(款)01(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0.糧油物資儲備(類)04(款)03(項):指儲備糧油倉儲設施建設方面的支出。

  21.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22.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2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