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市審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關于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審計局職能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審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府辦發〔2018〕號)文件規定,本部門主要職責是:
⑴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⑵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審計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相關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組織對全市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⑶ 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和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⑷ 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財政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⑸ 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⑹ 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⑺ 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⑻ 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⑼ 與縣(區)黨委、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⑽ 組織開展審計領域內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⑾ 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⑿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⒀ 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市縣兩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攀枝花市審計局2020年重點工作
按照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緊緊結合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及要求,2019年我局擬將圍繞以下八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一是持續開展政策跟蹤審計;二是推動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和部門決算審簽;三是加強重點民生資金項目審計;四是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五是推進重大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六是加大對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七是加快金審三期建設工作;八是做好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20年,我局審計項目計劃安排60個,按照審計署有重點的全覆蓋的工作要求,2020年的審計項目計劃要維持原有數量,但在審計內容、審計深度有所增加,項目總數預計將按署定3:省定3:市級4的比例劃分。
二、單位構成
市審計局為市級獨立核算預算單位,下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攀枝花市政府投資審計服務中心(未獨立核算)。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審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審計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1346.3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審計局2020年收入預算1346.33萬元,占全年預算收入100%,比上年增加114.24萬元,增幅為9.27%,主要原因為機構改革后增人增編。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審計局2020年支出預算1346.33萬元,比上年增加114.24萬元,增幅為9.27%。其中:基本支出1265.33萬元,占全年預算支出94%,比上年增加133.24萬元,增幅為11.77%,主要原因為機構改革后增人增編;項目支出81萬元,占全年預算支出6%,比上年減少19萬元,減幅為19%,主要原因為財政壓縮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46.3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46.33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7.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1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審計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46.331232.09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114.24萬元,主要是機改后增編增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7.4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8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7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11%、住房保障支出90.1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990.9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運行,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27.9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2.98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81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審計項目。
3.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35.53萬元,主要用于投資審計服務中心運行,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06萬元。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73.92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及獎金,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1.35萬元、退休費59.61萬元、醫療費補助2.96萬元。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2020年預算數為74.8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基本養老保險。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90.10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65.3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83.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39.41萬元、津貼補貼474.3萬元、獎金19.03萬元、績效工資14.4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74.8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54.0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32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1.7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9.10萬元、住房公積金90.10萬元、退休費59.61萬元、醫療補助2.96萬元。
公用經費181.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7.17萬元、水費1.72萬元、電費4.29萬元、郵電費7.36萬元、差旅費51.52萬元、公務接待費1.9萬元、工會經費14.94萬元、福利費10.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9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8.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8.08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7.8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99萬元。
(一)無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財政支出正常性壓減。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有正式接待公函的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9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財政支出正常性壓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7座以下商務車)1輛,越野車1輛。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99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以保障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市審計局以及下屬攀枝花市政府投資審計服務中心1家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81.39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2.58萬元,增長1.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市審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市審計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1萬元。
十、名詞解釋
市審計局單位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其他審計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審計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審計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主要用于機關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審計信息化建設及投資審計項目、經責審計等項目支出。
(二) 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