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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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司法局系納入公務員編制的機關法人。地址:攀枝花市東區佳聯路5號。法定代表人:蔣光忠。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市司法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領導、管理、監督司法強制戒毒工作;監督檢查對司法強制戒毒干警的執法活動。擬訂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的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和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承擔攀枝花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監督、管理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和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強制戒毒人員的安置幫教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指導法學函授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辦理仲裁登記工作。組織和管理司法鑒定和司法統一考試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服裝、槍支、彈藥、車輛等物資裝備以及國有資產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協助區、縣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干部。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人事警務和干部的培訓教育工作;管理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并指導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管理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案件。

 ?。ǘ┡手ㄊ兴痉ň?018年重點工作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政治引領,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按照“四個堅持四個推動”的工作要求,以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統攬,以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為重點,努力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力做好“釩鈦、陽光”兩篇文章、努力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貢獻司法行政力量。

  1、全面深入開展“七五”普法。建立完善法治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貫徹落實“誰執法 誰普法”責任制,組織開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導,積極推進“法律七進”,開展“1+10”法治宣傳教育專題活動,開展“三項示范創建”活動,建設平安法治攀枝花。

  2、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有序開展市、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建立統一協調聯動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形成實體、網絡、熱線三位一體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讓群眾遇事找法能得到及時回應,推動法律服務跟進重大決策、重點工作、重要項目等,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3、積極落實司法體制改革任務。研究制定深化司法體制改革2018年工作要點,特別是要深化“怎么看、怎么干”活動成果的運用和轉化,要堅持知行合一,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按照已制定的時間表、路線圖,切實抓好各項改革任務,抓好專項改革方案對接,確保中央、省上改革方案在我市落地實施。

  4、切實加強特殊人群安全穩控。完善創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務機制,推動建立我市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專項工作協調機構,加強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務,確保不脫管漏管,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5、開展法律服務助力脫貧攻堅。推進司法行政職能與脫貧攻堅深度融合,全面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廣泛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做好法律援助和定點幫扶,努力消除貧困地區法律盲點,為全市脫貧攻堅構建法治良序。

  6、加強司法行政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是抓好五個建設,即:信息化建設、市、縣(區)司法行政指揮中心建設、社區矯正中心建設、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遷建工程建設。

  7、扎實開展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走基層”和“兩轉一提”活動,繼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自覺踐行“四講四有”要求,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履行職責使命不懈奮斗。堅持嚴管厚愛結合,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扎實成效。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為行政機關,其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3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市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業單位1個(攀枝花公證處),社會團體1個(攀枝花市醫調委)。局機關主要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制科(行政審批科)、法制宣傳科、律師公證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工作科、國家司法考試科、司法鑒定管理科、計財裝備科、外來企業投訴科、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管理科、警務督察科、組織培訓科、人事警務科、政治部(警務部)、機關黨委。根據《攀枝花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暫行辦法》(2014年政府令第114號)新增加市醫調委。。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95.61萬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310.8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52.2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93.0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5.57萬元);項目支出業務運行費184.72萬元。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1495.61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司法局2018年收入預算1495.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95.61萬元,占100%;其中行政運行979.82萬元,占總預算的65.5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3.22萬元,占總預算的4.23%;普法宣傳4.50萬元,占總預算的0.30%;律師公證管理90.00萬元,占總預算的6.02%;法律援助27.00萬元,占總預算的1.81%;事業運行59.56萬元,占總預算的3.98%;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79.24萬元,占總預算的5.3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8.77萬元,占總預算的6.60%;住房公積金93.51萬元,占總預算的6.25%;因結轉結余資金還在進行可行性效能評估,尚未下達,所以暫不計入收入預算。

 ?。ǘ┲С鲱A算情況

  市司法局2018年支出預算1495.61萬元,其中:行政運行979.82萬元,占總預算的65.5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3.22萬元,占總預算的4.23%;普法宣傳4.50萬元,占總預算的0.30%;律師公證管理90.00萬元,占總預算的6.02%;法律援助27.00萬元,占總預算的1.81%;事業運行59.56萬元,占總預算的3.98%;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79.24萬元,占總預算的5.3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8.77萬元,占總預算的6.60%;住房公積金93.51萬元,占總預算的6.2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司法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495.61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95.61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03.3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3.5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ㄒ唬┮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95.61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168.19萬元,主要是增加2018年在職人員其他交通費用(公車改革后交通補助),項目經費中增加法治宣傳、服裝費、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

 ?。ǘ┮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95.61萬元,占100%;行政運行979.82萬元,占總預算的65.51%;事業運行59.56萬元,占總預算的3.98%;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79.24萬元,占總預算的5.3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8.77萬元,占總預算的6.60%;住房公積金93.51萬元,占總預算的6.25%;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3.22萬元,占總預算的4.23%;普法宣傳4.50萬元,占總預算的0.30%;律師公證管理90.00萬元,占總預算的6.02%;法律援助27.00萬元,占總預算的1.81%。

 ?。ㄈ┮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979.82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行政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以及單位行政辦公運行的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水電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員工資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63.22萬元,主要用于:市醫調委運行經費、社區矯正平臺經費、人民調解經費、政法專網租賃費、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物業管理費、司法警察服裝費;主要是完成各項業務對應工作任務,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3. 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2018年預算數為90.00萬元,主要用于:公證業務支出和公證臨聘人員勞務薪酬,完成公證業務收費的工作目標。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2018年預算數為27.00萬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和民生工程開展所需的經費保障,完成管理并實施幫扶。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59.5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人員的工資、績效支出,保障單位事業工作開展的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務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8年預算數為79.2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獎金、福利及對家庭和個人補助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98.77萬元,主要是完成單位的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單位部分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93.51萬元,主要完成單位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10.8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17.8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93.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差旅費、車輛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1.2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2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00萬元。

 ?。ㄒ唬┮蚬鰢ň常┙涃M較2017年預算無變化。主要原因是無經費預算。

 ?。ǘ┕珓战哟M較2017年預算減少0.36萬元,下降比例為11.0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儉嚴格控制經費。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上級部門業務工作檢查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減少2.00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務車輛改革后已經按程序處置,不在需要對應費用。

  單位實有車輛7輛,其中未參改車輛3輛(公證處及法律援助中心車輛編制),局機關應急公務車輛1輛,執法執勤車輛3輛。現實際保留車輛中:轎車4輛,7座商務車1輛,越野車2輛。

  2018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用。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00萬元,用于7輛車的燃油、維修、保險、車船稅及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單位遠距離辦理司法業務、扶貧幫困、執法執勤及公證業務證據取證,調查、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ㄒ唬C關運行經費

  2018年,攀枝花市司法局下屬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市醫調委3家非獨立預算機構。日常公用經費193.04萬元,較2017年減少15.74萬元,主要是占編人員退休,導致年末人數下降;二下屬非獨立預算機構中的臨聘人員又不在公用經費的預算范疇。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以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輛,應急公務車1輛,未參改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3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ㄈ┛冃繕嗽O置情況

  2018年攀枝花市司法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4.72萬元。

  十、名詞解釋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項扶貧助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對重點人群的幫扶及維權等工作。

  人民監督員:

  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可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的公眾代表。

  公證:

  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醫調委:

  醫調委主要是從事第三方醫患矛盾糾紛化解的調解機構。

  附件: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預算公開報表.xls

                 125001-市司法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125001-市司法局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