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職能簡介。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于1997年3月19日正式組建的公斷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依法獨立行使終局裁決權的準司法行政的非營利性仲裁機構。作為仲裁委的辦事機構,秘書處具體負責辦理接待咨詢、受理案件、組織仲裁、文書檔案管理、理論研究和仲裁員管理等工作。

  (二)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重點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是:盡力完成50萬元的收入額,大力拓展案源,多元化、多樣化解決仲裁案件,增加仲裁收入, 宣傳仲裁。

  二、單位構成情況

  本部門由1個參公事業單位組成。本部門由1個參公事業單位組成,人員及重要資產情況如下表: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經費管理方式 編制數 實有在職人數 離退休人數 長期聘用人員數 辦公用房面積(平方米) 實有車輛數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參公事業 全額 7 7 1 1 193 0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收支總預算124.5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收入預算124.5萬元,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124.5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支出預算12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6.5萬元,占85.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1萬元,占8.76%;住房保障支出7.09萬元,占5.7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4.5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4.5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4.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了23.75萬元,主要是增長因素是:2016年案件數量較小, 2017年的案件數量不可預測,預計完成5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72.28萬元,占58%;商品和服務支出43.30萬元,占35%;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8.36萬元,占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0.5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81.2萬元,基本工資22.42萬元、津貼補貼35.67萬元、獎金1.02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3.6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5萬元。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機關服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42.74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其他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4.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1.2萬元,主要包括: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物63.34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10.77萬元,住房改革支出7.09萬元。

  公用經費17.3萬元,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物17.16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0.14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1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1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沒有使用因公出國(境)經費安排的支出。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增長43%。主要原因是仲裁業務的不斷拓展。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仲裁業務接待。

  (三)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沒有使用公務用車安排的支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3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了9.24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6萬元,其中仲裁員報酬15萬元,業務運行費11萬元。

  十、名詞解釋

  無

  附件: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