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3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簡介……………………………3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重點工作…………………..4
二、單位構成情況…………………………………………….5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6
(一)收入預算情況………………………………………….6
(二)支出預算情況………………………………………….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6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7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7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7
(四) 政府采購安排情況……………………………………7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8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9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9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0
(一)機關運行經費……………………………………………1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10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10
十、名詞解釋……………………………………………….…1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包括: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起草案。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承擔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編纂、翻譯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市以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制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并指導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監督司法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導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監督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支持和協助。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警用物資裝備。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計劃財務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制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人民警察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調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負責并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重點工作。
1、強化政治引領,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
深刻認識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意義,把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全系統重大政治任務,引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干部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2、圍繞隊伍教育整頓,持續推動隊伍建設上臺階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旗幟鮮明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為重點,努力打造一支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司法行政隊伍,以優異的成績向建黨100周年獻禮。
3、圍繞常態化疫情防控,持續推動依法防控疫情
清醒認識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持續做好內部防控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平戰結合法律服務保障機制,推動疫情依法防控常態運行。同時以啟動“八五”普法為契機,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普法宣傳教育,為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4、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持續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加快編制我市2021—2025年法治建設工作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及時為市委、市政府出臺政策、制定措施、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科學完備的市域治理“四大體系”建設,森林草原防滅火法治保障,深化法治改革、強化依法行政、優化營商環境等,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單位構成情況
根據《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攀委辦〔2019〕29號,“三定方案”的內設機構為:市司法局機關現有辦公室、法治調研科、法制督察科、立法科、合法性審查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行政復議與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外來企業投訴科)、律師工作科(法律顧問辦公室)、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戒毒工作指導科、科技信息科、裝備財務保障科、機關黨委辦公室、政治部、組織干部科、人事警務科。根據《攀枝花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暫行辦法》(2014年政府令第114號)增加市醫調委代管職能,2021年開始攀枝花仲裁委委員會秘書處撤銷二級預算單位合并到市司法局。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94.29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4.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0.19萬元。攀枝花市司法局(本級)2021年收支總預算1894.29萬元,與2020年比較略有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機構合并后人員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預算1894.29萬元,其中:無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94.29萬元,占100%;按功能科目分別是:行政運行1442.08萬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5.90萬元,占8.23%;事業運行86.12萬元,占4.55%;行政單位離退休93.79萬元,占4.95%;事業單位離退休7.34萬元,占0.39%;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09.06萬元,占5.76%。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預算1894.29萬元,其中:行政運行1442.08萬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5.90萬元,占8.23%;事業運行86.12萬元,占4.55%;行政單位離退休93.79萬元,占4.95%;事業單位離退休7.34萬元,占0.39%;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09.06萬元,占5.7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894.2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94.29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4.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0.1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94.29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156.09萬元,主要是增加仲裁委員會秘書處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94.29萬元,占100%;其中:行政運行14420840.4元,占76.1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59000元,占8.23%;事業運行861168.92元,占4.55%;行政單位離退休937891.88元,占4.95%;事業單位離退休73435.52元,占0.39%;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090604元,占5.7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442.0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行政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以及單位行政辦公運行的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水電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員工資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1年預算數為155.09萬元,主要用于:公證業務運行,仲裁委員會案件補助、市醫調委運行經費及勞務報酬、法律援助、民生幫扶、人民調解、政法專網租賃、物業管理費、法律顧問、司法被裝費等;主要是完成各項業務對應工作任務,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86.1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人員的工資、績效支出,保障單位事業工作開展的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務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93.79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房帖、績效目標獎、公用經費及醫療補助。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7.3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退休人員房帖、績效目標獎、公用經費及醫療補助。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09.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經費支出。
(四) 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當年無政府采購預算及安排。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38.3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87.2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86號聘用人員勞務報酬、退休費。公用經費251.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手續費、公務車輛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及其他公用經費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0.2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7.0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該項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增長4.52%。2021年公務接待費3.24萬元,2020年公務接待費3.10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個下屬單位預算(合并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業務工作檢查、同級地市州交流等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10.53%。2020年公務用車運行費15.39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運行費17.01萬元,主要原因是合并法治辦后,增加一輛公務用車。
單位現有公車6輛,1輛一般公務用車,1年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執法執勤車、1年業務用車,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越野車3輛。
2021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01萬元,用于全局輛公務用車的車船稅、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執法執勤、涉密公務、處突調解、監考監督、援助民生、扶貧幫困、公證調查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以及下屬攀枝花公證處、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法律援助中心、市醫調委等非獨立預算單位,其中局機關本級為行政單位、法律援助中心和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家為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市醫調委為代管機構,攀枝花公證處為事業單位。全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738.39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232.15萬元,增長15.41%,增長原因主要是合并了二級預算單位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5.90萬元。
十、名詞解釋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項扶貧助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對重點人群的幫扶及維權等工作。
人民監督員: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可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的公眾代表。
公證: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醫調委:醫調委主要是從事第三方醫患矛盾糾紛化解的調解機構。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