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包括: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起草案。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承擔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編纂、翻譯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報送市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市以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制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并指導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監督司法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導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監督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支持和協助。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警用物資裝備。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計劃財務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制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人民警察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調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負責并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重點工作。

2020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關鍵之年。對于司法行政來說,司法體制改革攻堅克難、持續深化,機構改革層層推進、勢在必行,在新時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中,司法行政職能必將更加完善、更加重要、更加有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是: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準確把握司法部“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總體布局,實踐深化司法廳“四三二一”初步設想,圍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聚焦“一個任務、四個加快推進”,聚力推動新舊職能疊加融合、集成放大,積極扛起新使命、凝聚新動能、塑造新形象、展現新作為,傾力打造全新司法行政機關,為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貢獻力量。

二、單位構成情況

根據《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攀委辦〔2019〕29號,“三定方案”的內設機構為:市司法局機關現有辦公室、法治調研科、法制督察科、立法科、合法性審查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行政復議與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外來企業投訴科)、律師工作科(法律顧問辦公室)、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戒毒工作指導科、科技信息科、裝備財務保障科、機關黨委辦公室、政治部、組織干部科、人事警務科。根據《攀枝花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暫行辦法》(2014年政府令第114號)新增加市醫調委。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382041.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55257.00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528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498.00元。攀枝花市司法局(本級)2020年收支總預算17382041.00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預算17382041.00元,其中:無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382041.00元,占100%;按功能科目分別是:行政運行11360567.00元,占65.3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140600.00元,占6.56%;律師公證管理900000.00元,占5.18%;法律援助270000.00元,占1.55%;社區矯正9000.00元,占0.05%;事業運行775090.00元,占4.46%;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904869.00元,占5.2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940417.00元,占5.41%;住房公積金1081498.00元,占6.22%。對比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預算14461736.00元,2020年預算收入增加2920305.00元,增加原因為機構改革原司法局和原法治辦合并導致年末是有人數增加和業務量增加所致。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預算173820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2441.00元,占86.66%;項目支出2319600.00元,占13.34%。對比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預算14461736.00元,2020年預算支出增加2920305.00元,增加原因為機構改革原司法局和原法治辦合并人數增加和業務量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和項目增加所致。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7382041.0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382041.00元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55257.00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528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498.00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382041.00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2920305.00元,主要是機改后人員及業務量增多所致。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382041.00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11360567.00元,主要用于:在職行政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以及單位行政辦公運行的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水電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員工資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1140600.00元,主要用于:市醫調委運行經費、社區矯正平臺經費、人民調解經費、政法專網租賃費、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物業管理費、司法警察服裝費;主要是完成各項業務對應工作任務,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其他司法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2020年預算數為9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證業務支出和公證臨聘人員勞務薪酬,完成公證業務收費的工作目標。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2020年預算數為27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和民生工程開展所需的經費保障,完成管理并實施幫扶。

5. 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2020年預算數為9000.00元,主要用于:社區矯正人員定位系統網絡費用及完成全年社區矯正工作相關開支。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775090.00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人員的工資、績效支出,保障單位事業工作開展的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務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904869.00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獎金、福利及對家庭和個人補助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940417.00元,主要是完成單位的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單位部分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1081498.00元,主要完成單位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382041.00元,其中:

人員經費12176485.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退休費、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2114367.00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84851.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元,公務接待費30951.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3900.00元。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不存在沒有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9年預算持平。

我單位無此項經費收支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基本持平。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業務工作檢查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9年預算上漲6.88%。主要原因是機改后公務車輛撥入。

單位賬面保留車輛6輛,實有車輛6輛。現有車輛分別為:局機關應急公務車輛2輛,執法執勤車輛3輛,公證處業務用車1輛。現實際保留車輛中:轎車3輛,7座商務車1輛,越野車2輛。

2020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3900.00元,用于6輛車的燃油、維修、保險、車船稅及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單位遠距離辦理司法業務、扶貧幫困、執法執勤及公證業務證據取證,調查、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0年,攀枝花市司法局下屬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市醫調委3家非獨立預算機構。業務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380000.00元,與2019年預算相比減少24000.00元。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以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實有車輛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輛,應急公務車2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攀枝花市司法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19600.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項扶貧助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對重點人群的幫扶及維權等工作。

人民監督員: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可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的公眾代表。

公證: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醫調委:醫調委主要是從事第三方醫患矛盾糾紛化解的調解機構。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2020年市司法局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含仲裁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