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司法局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市司法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領導、管理、監督司法強制戒毒工作;監督檢查對司法強制戒毒干警的執法活動。擬訂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的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和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承擔攀枝花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監督、管理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和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強制戒毒人員的安置幫教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指導法學函授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辦理仲裁登記工作。組織和管理司法鑒定和司法統一考試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服裝、槍支、彈藥、車輛等物資裝備以及國有資產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協助區、縣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干部。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人事警務和干部的培訓教育工作;管理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并指導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管理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案件。

(二)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重點工作。

2019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關鍵之年。對于司法行政來說,司法體制改革攻堅克難、持續深化,機構改革層層推進、勢在必行,在新時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中,司法行政職能必將更加完善、更加重要、更加有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是: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準確把握司法部“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總體布局,實踐深化司法廳“四三二一”初步設想,圍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聚焦“一個任務、四個加快推進”,聚力推動新舊職能疊加融合、集成放大,積極扛起新使命、凝聚新動能、塑造新形象、展現新作為,傾力打造全新司法行政機關,為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貢獻力量。

二、單位構成情況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司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9號,“三定方案”的內設機構為:市司法局機關現有辦公室、法制科(行政審批科)、法制宣傳科、律師公證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科、國家司法考試科、司法鑒定管理科、計財裝備科、外來企業投訴科、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管理科、警務督察科、組織培訓科、人事警務科、政治部(警務部)、機關黨委。根據《攀枝花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暫行辦法》(2014年政府令第114號)新增加市醫調委。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61736.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760231.00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1697.00元住房保障支出859808.00元。攀枝花市司法局(本級)2019年收支總預算1446.1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預算1446.17萬元,其中:無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6.17萬元,占100%;按功能科目分別是:行政運行932.52萬元,占64.48%;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7.62萬元,占3.98%;普法宣傳4.00萬元,占0.28%;律師公證管理90.00萬元,占6.22%;法律援助27.00萬元,占1.87%;社區矯正0.90萬元,占0.06%;事業運行63.98萬元,占4.42%;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97.25萬元,占6.7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86.92萬元,占6.10%;住房公積金85.98萬元。對比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收入預算1495.61萬元,2019年預算收入減少49.44萬元,減少原因為年末在職實有人數減少和響應財政厲行節約號召對經費進行壓縮所致。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預算1446.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65萬元,占87.59%;項目支出179.52萬元,占12.41%。對比攀枝花市司法局2018年支出預算1495.61萬元,2019年預算收入減少49.44萬元,減少原因為年末在職實有人數減少和響應財政厲行節約號召對經費進行壓縮所致。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446.1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6.17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76.0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5.98萬元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46.1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49.44萬元,主要是年末在職實有人數減少以及項目經費壓減所致。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6.17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932.52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行政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以及單位行政辦公運行的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水電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主要是完成全年人員工資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57.62萬元,主要用于:市醫調委運行經費、社區矯正平臺經費、人民調解經費、政法專網租賃費、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物業管理費、司法警察服裝費;主要是完成各項業務對應工作任務,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2019年預算數為4.00萬元,主要用于市內法治宣傳工作,重點落實“6.26”、“12.4”等活動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律師公證管理(項)2019年預算數為90.00萬元,主要用于:公證業務支出和公證臨聘人員勞務薪酬,完成公證業務收費的工作目標。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律援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27.00萬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和民生工程開展所需的經費保障,完成管理并實施幫扶。

6. 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2019年預算數為0.90萬元,主要用于:社區矯正人員定位系統網絡費用及完成全年社區矯正工作相關開支。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63.9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事業人員的工資、績效支出,保障單位事業工作開展的基本支出和商品服務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97.2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獎金、福利及對家庭和個人補助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86.92萬元,主要是完成單位的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單位部分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85.98萬元,主要完成單位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的支出。

(根據公開表3具體支出功能分類的類、款、項級科目進行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46.1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66.8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退休費、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199.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7.6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2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40萬元。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不存在沒有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

我單位無此項經費收支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業務工作檢查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實際保有公務車輛減少。

單位賬面保留車輛7輛,實有車輛5輛,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車輛改革后拍賣了2輛,但批復文件尚未收到,無法在賬面進行核銷。現有車輛分別為:局機關應急公務車輛1輛,執法執勤車輛3輛,公證處業務用車1輛。現實際保留車輛中:轎車2輛,7座商務車1輛,越野車2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40萬元,用于5輛車的燃油、維修、保險、車船稅及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單位遠距離辦理司法業務、扶貧幫困、執法執勤及公證業務證據取證,調查、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攀枝花市司法局下屬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市醫調委3家非獨立預算機構。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40.40萬元,與2018年預算相比無增減變動。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司法局以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實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輛,應急公務車1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司法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9.52萬元。

十、名詞解釋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項扶貧助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對重點人群的幫扶及維權等工作。

人民監督員:

人民監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可對檢察機關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的公眾代表。

公證:

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

醫調委:

醫調委主要是從事第三方醫患矛盾糾紛化解的調解機構。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125001]攀枝花市司法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ar

部門預算公開表_[125001]攀枝花市司法局.xls

攀枝花市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125001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