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枝花市農牧局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6-02-19     來源: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現將市農牧局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如下: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種植業、養殖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領域(以下簡稱農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涉農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2﹒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3﹒指導農作物、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工作,組織落實促進農作物、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擬訂農業開發規劃并監督實施,協助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意見,編報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并指導實施,參與組織實施種糧農民補貼、畜牧水產良種補貼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等工作。

  4﹒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優勢特色效益農業發展、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等政策與規劃并組織實施,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口建議,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特色農產品品牌;負責指導全市休閑農業發展;負責生豬屠宰管理;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

  5﹒負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組織開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質量追溯,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

  6﹒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草種、種畜禽、水產種苗、農藥、獸藥(魚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范和農資打假工作;承擔漁政、漁港、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職責;調解和處理漁業糾紛,查處漁政案件;指導漁港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7﹒負責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裝備開發,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建設和技術工作,指導農村機電提灌、機耕道建設,承擔農業機械使用安全監管的責任。

  8﹒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從市外(國內)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的有關工作,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組織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藥檢工作。

  9﹒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10﹒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11﹒擬訂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示范;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

  12﹒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并指導實施;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

  13﹒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農業資源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閑農業等發展;會同有關部門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民的農業科技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15﹒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業“引進來”和“走出去”戰略,協助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農業貿易促進工作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16﹒負責全市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17﹒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6年,是“十三五”發展的開局之年,是農業高點強攻、高位護盤的關鍵之年,是全面建成農業小康、促進現代農業轉型升級、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之年,攀枝花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十屆六次、七次全會的安排部署,圍繞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的總目標,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著力在產業發展、農村改革、產品成名、主體培育和質量監管上尋求新的突破,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再上新臺階。力爭2016年實現農林牧漁總產值57億元、增長3.6%,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14000元、增長9%。

  1. 抓產業發展,在強基地促產融上挖掘新潛力。繼續推行稻菜輪作、種養循環模式,以蔬菜、水果標準化示范園建設為著力點,因地制宜做大做強特色優勢產業。依托現代特色農業產業基地建設,以旅游新村、臺創園和攀西南亞熱帶植物園為載體,加強一、二、三產業互動,大力發展觀光休閑農業。加快農產品精深加工建設進度,不斷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農產品附加值。

  2. 抓農村改革,在調結構轉方式上尋求新突破。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爭取在年底全市確權登記工作全面完成。建立農村土地交易平臺,因地制宜選擇流轉方式,推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強與郵政儲蓄銀行、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業擔保體系。做好米易縣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試點縣工作。

  3. 抓產品營銷,在拓市場增效益上開辟新途徑。加快建設農產品“線上線下”交易平臺和攀西農產品交易中心,充分用好鹽邊縣萬噸果蔬氣調庫冷鏈物流中心,為農產品營銷打牢平臺基礎。以與成都市戰略合作為契機,深化在蓉 “農超對接” 和“直銷直供”模式,錯季做實成都“菜籃子”和“果盤子”支撐,提高攀枝花農產品在成都的市場占有率。繼續組織企業、農民合作社等參加農交會、西博會等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以及特色農產品主題文化營銷活動,加大農產品市場開拓力度。

  4. 抓主體培育,在塑能力促規范上取得新進展。堅持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發展的導向,大力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項培育示范工程,全面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治理和現代管理、標準生產和集約經營、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面向市場和開放合作的能力,促進新型主體規范化發展,為攀枝花市現代特色農業的全產業鏈發展提供組織支撐。深化主體間合作模式,大力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基地”、“龍頭企業+聯合社+農戶”、“大園區+小業主”等模式。

  5. 抓質量監管,在抓示范強執法上取得新成效。堅持“產”“管”結合確保“舌尖上安全”。推進農業標準化,抓好“三品一標”工作,保證“產出來”的質量安全;加大綜合執法和專項整治力度,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逐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健全從農田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體系,切實將質量安全“管出來”。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農牧局收入預算總額為2669.41萬元,均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2669.41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2669.41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309.3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17.8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57.15萬元,專項支出28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農牧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主要職責。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各業務處室站等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56.5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攀枝花“臺灣”農民創業園區建設、市院校合作、農業產業化發展、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儲備救災備荒種子、農業及農村工作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動物重大疫病防控、實用技術與人才培訓和農牧業新品種引進試驗示范及推廣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2.8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7.5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8.3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9.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9.24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全年預算為零。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9%,主要原因是我市作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和特色優勢產業的發展壯大,接待各部門和各級各類工作檢查,行業和部門間的業務往來增加。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49%,主要原因是市水務局的水產漁政行政管理職責、市商務和糧食局的生豬屠宰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農牧局,移交時增加了2臺車輛和漁政執法用船2艘。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9.24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農業工作的正常開展。

  附件:2016年財政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