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6-10-14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攀枝花市民政局基本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承擔對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監察責任;承擔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攀所設機構的登記管理、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接受省民政廳的委托,對全省性社會組織在攀辦事機構進行委托滿園內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社會團體分支機構及跨縣(區)社會團體的審核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群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報批工作,指導全市烈士紀念建筑物的管理,負責新建和擴建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指導軍供工作。

  (四)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的就業工作。

  (五)擬訂自然災害救災工作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求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綜合防災減災應急指揮體系工作,承辦災情核查、上報和發布工作;在辦中央、省、市級救災(含捐贈)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負責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分配、調撥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工作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承辦勘界資料的檔案管理及全市行政區域界線詳圖集的編制工作;負責地名命名、更名、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規范全市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編制城市地名規劃,組織地名調查,發布全市標準地名,負責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工作。

  (八)擬定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培訓工作。

  (九)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各類社會福利機構設施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認定和宏觀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救災捐贈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殯葬管理、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社會工作政策和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承擔全市取得職業資格證的社會工作者的登記、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介紹

  六個特色社區建設

  (一)領導重視。7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開了全市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推進會,市委書記張剡就著力抓好“六個特色”社區建設工作作了重要講話。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柳康健任組長的“攀枝花市鞏固提升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各牽頭單位明確了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建立了工作情況月報制度,市級牽頭部門每月25日前,將當月牽頭工作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年初,市民政局牽頭召開了“六個特色”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年中,召開了“六個特色”社區建設年中推進會,對上半年工作進行了總結,對下半年工作進行了安排。

  (二)突出制度引領。年初,市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印發了《推進“六個特色社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攀社建[2015]1號),明確了指導思想、推進步驟、建設標準、工作要求。上半年我局深入開展基層調研,形成了《關于全面提升城鄉社區建設水平的意見》(草擬稿),在征求區(縣)意見的基礎上,征求了市級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進行修改完善。《意見》已由市委、市政府正式下發。

  (三)明確工作職責。明確了民政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推進“六個特色”社區建設,統籌社區治理,指導居民自治;政法部門牽頭負責“平安和諧”社區建設,注重發揮網格管理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健全”社區建設,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宣傳部門牽頭負責“文明祥和”社區建設,注重圍繞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挖掘典型,營造氛圍;司法部門牽頭負責“民主法治”社區建設,注重圍繞法治進社區(村),教育引導居民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交通、商糧等部門負責“便民利民”社區建設,注重圍繞交通便利、商務服務周全等服務居民群眾;城管、住建、環保等部門負責“環境優美”社區建設,注重從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入手,積極開展綠化、美化等工作。各區(縣)黨委政府、釩鈦高新園區作為城鄉社區建設主體,做好本轄區城鄉社區建設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和人才隊伍建設,確保經費投入。

  (四)加強督促落實。根據各縣(區)社區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擇優先行的方式,明確了2015年“六個特色”社區建設任務,并落實到具體社區。我局把該項工作納入了市局業務科室和各縣(區)民政局2015年目標考核任務。同時,市民政局積極深入社區,對今年“高水平綜合性社區”的建設點進行了具體指導,積極發現和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三、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8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7個。

  四、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民政局系統收入決算總額為10656.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7225.6萬元,其他收入284.2萬元,上年結轉收入3146.9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1191.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級下達項目資金量大。

  2015年攀枝花市民政局支出決算總額為1065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6143.5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1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77.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9萬元,其他支出20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078.6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1191.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各類專項支出增多。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民政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省民政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萬元。主要用于:派駐紀檢機構業務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143.5萬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臨時救助等方面支出。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萬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衛生專項支出。

  (四)商業服務業等支出77.6萬元,主要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支出和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4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六)其他支出205萬元,主要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

  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攀枝花市民政局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10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增長37%。主要原因是2015年接待了大批全國各地來我市學習考察養康養產業發展及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人員。

  2015年公務接待費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用餐費。國內公務接待103批次,1022人次,共計支出10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省民政廳、省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來我局調研、檢查工作支出0.61萬元,其他市(州)來我局學習考察養老服務社會化建設、社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等支出4.37萬元,接待護送受助人員來我市的各救助站點工作人員支出2.99萬元,其他單位到下屬事業單位考察學習支出2.03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2.6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3%,主要原因是各單位繼續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

  2015年我局系統無更新購置公務用車。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33輛,其中:轎車18輛、越野車5輛、小型載客汽車4輛、其他車型6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82.6萬元,用于保障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攀枝花市民政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169.58萬元。(財決CS05表)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我局系統政府采購共計支出246.5萬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35.8萬元,專用設備購置178萬元,政府儲備物資32.7萬元,我局系統在政府采購中嚴格按照年初財政下達政府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各單位均設立了專職采購人員負責政府采購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制度,按《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確定采購方式,不存在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規避公開招標或規避政府采購行為。政府采購項目全部報經市財政局采購管理部門審批,并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采購預算、采購方式及程序執行。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我局系統2015年無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財決CS05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