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市林業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林業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應的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發展及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規劃的實施完成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3、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規劃、年度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造林綠化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編制森林城市建設規劃和方案,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規劃、方案的實施,統籌規劃城鄉綠化一體化建設;負責全市種苗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4、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和監督管理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森林采伐限額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監督限額采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林地和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工作;加強對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資源管理,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

  5、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濕地保護規劃及其相關的標準規定,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6、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及其標準和規定;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理。

  7、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審核審批工作。

  9、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市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

  10、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依法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重大林業改革的相關實施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全市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11、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及其產業標準,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林業綜合開發。

  12、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武警森林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林業執法體系建設;負責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重大案件的查處。

  13、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經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執行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補償制度。提出市級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負責權限內的市級林業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提出全市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資金的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核報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產業發展、重點工程發展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

  14、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生態文化建設,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15、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重點工作。

  2017年,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全面啟動大規模綠化全市工作,全力推動“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進一步加大森林資源保護,確保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和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深入推進天保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繼續鞏固全市30.3萬畝退耕還林成果,完成2016年度新一輪退耕還林任務,完成上級下達的營造林任務;全力推進國有林場、國有林區、集體林權制度、生態紅線劃定等林業改革;狠抓核桃產業發展,重點推進特色經果、林下種養業、花卉苗木及工業原料、生態旅游產業,力爭實現林業總產值35億元,農民人均從林業獲得收入1950元。

  (一)深入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按照創森總體規劃和國家林業局對創森工作新的要求,進一步調整完善工作思路、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創建工作有的放矢。一是深入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迎接國家森林城市檢查驗收,確保2018年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全面啟動和開展大規模綠化攀枝花行動,繼續開展金沙江流域、安寧河流域、大河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以及干旱半干旱地區生態治理,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二是繼續鞏固全市27.5萬畝退耕還林成果,完成新一輪退耕還林任務。三是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采取建基地、認建認養等方式,切實開展好義務植樹活動。

  (二)深入推進大規模綠化全市。印發實施《大規模綠化攀枝花 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總體規劃(2016—2020 年)》,分解落實造林綠化任務;根據規劃,結合各縣區、各部門綠化工作情況,落實并優選生態功能區治理、城區公園綠地建設、礦山跡地治理、道路及水系生態廊道建設等一批工程項目,重點實施好萬寶營森林康養體驗區、花城森林公園二期、天星湖公園等19個重點年度項目,全力掀起綠化全市高潮。

  (三)大力發展林業產業。繼續堅持“產業發展生態化,生態建設產業化”林業產業發展思路,突出重點,落實措施,全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一是繼續推進以核桃為龍頭,特色經果、林下種養業、花卉苗木及工業原料、生態旅游為重點的“1+4”產業發展,特別是在品種選育、良種應用、示范種植(養殖)、標準化建設、新技術探索推廣等方面加大力度,提高產業基地建設質量。二是繼續推進米易縣、鹽邊縣現代林業產業重點縣建設,整合資金項目,集中連片打造現代產業基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三是全力推進二灘國家森林公園、萬寶營森林康養基地等建設,進一步完善旅游、康養基礎設施,大力發展森林生態旅游、森林康養等第三產業。

  (四)強化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一是開展天保工程“四到市、州”自查和“四到縣(區)局”考核工作,開展森林采伐限額監查和林地林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縣區按質按時實施林地變更內外業調查,并組織質量驗收等相關工作,積極配合開展第九次森林資源清查。組織開展2016年度縣(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工作,層層簽訂2017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年度目標責任和2017-2021年任期目標責任書。組織開展木竹材經營加工單位清理整頓工作,理清木竹材經營加工秩序。二是精心組織科學開展計劃燒除,完成作業面積60萬畝以上。進一步加強農事用火管理,并加大對非法用火的查處力度。加強森林防火督查和隱患排查力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繼續開展森林防火社會化服務試點。加快推進三期項目初步驗收和省級防火示范縣建設,積極開展聯防工作,加強與周邊地區聯系,建立高效有序的邊界火災預防撲救長效機制。三是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執法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利用管理。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督促加快和規范項目建設,做好項目儲備和申報工作。加強濕地保護工作,完成攀枝花市濕地資源保護與利用中長期規劃,申報建設濕地公園。積極配合創森、創園等重點工作,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提供相關材料。

  (五)進一步深化林業重點改革。繼續完善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是繼續加快推進鹽邊縣林權抵押貸款省級試點工作,開展經濟林木(果)權證和林權流轉登記證的登記發放,打破制約林業產業發展的資金瓶頸。二是繼續開展林改“回頭看”,對全市未發放林權證的集體林進行補換發證,督促仁和區深化林權清理整頓工作;三是加大林權糾紛調處力度,規范林權流轉秩序,強化平臺建設和使用;四是加快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完成省下達年度改革目標任務,適時啟動國有林區改革。五是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拓寬全社會投資林業的渠道。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林業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科技推廣站,林業執法稽查隊。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林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1214.2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收入預算1214.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4.2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支出預算1214.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22萬元,占93%;項目支出87萬元,占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14.2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4.2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6.57萬元,農林水支出960.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6.7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14.2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213.4萬元,主要是離退休費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6.57萬元,占14.5%;農林水支出960.92萬元,占79%;住房保障支出76.73萬元,占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92.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83.67萬元,主要用于:我局離退休人員支出。

  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747.53萬元,主要用于:我局機關基本支出含(稽查隊)。

  4.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事業機構(項)2017年預算數為126.39萬元,主要用于:林業科技推廣站基本支出。

  5.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防災減災(項)2017年預算數為20萬元,主要用于:預防撲救救治森林火災發生的支出等。

  6.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其他林業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6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林業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76.73萬元,主要用于: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127.2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28.8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改革支出。

  公用經費198.3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8.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萬元。

  (一) 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均無此項安排。

  (二) 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創森工作安排。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下降69%。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車輛被收回。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創森,森林資源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及森林防火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林業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林業局以及下屬科技推廣站、稽查隊等一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一家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98.36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9.97萬元,增長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林業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3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林業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7萬元。

  十、名詞解釋

  無

  附件:林業局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