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9-20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從下簡稱市經信委)是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部門和全市工業經濟、民營經濟及信息產業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我市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結構調整,組織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工業、信息化、無線電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市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發布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負責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編制下達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
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并實施行業監管;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全市工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并實施全市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研究制定并推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工業戰線狠抓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落實,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抓項目抓政策抓資金,大力推進“四個加快建設”,狠抓重大項目建設和新增長點培育,抓實抓細環保整改和安全生產工作,全市工業行業增長面達87%、主營業務收入增長22.7%。實現規上工業總產值1797億元、同比增長19.4%,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5%。全市工業經濟總體呈現“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的良好發展態勢。
1.“三抓”成效顯著,工業經濟穩步向前。抓實“項目年”活動,強化項目帶動。
2.深化保障服務,經濟效益大幅改善。要素保障充足有力。
3.聚焦產業培育,發展動能加快轉換
4.突出源頭治理,促進綠色生態發展。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二級單位3個,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2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本年收入合計2301.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01.66萬元,占99.99%;其他收入0.22萬元,占0.01%。2017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本年支出合計3555.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82萬元,占50%;項目支出1766.02萬元,占5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282.80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050.24萬元,增長32.49%。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55.8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9%。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50.32萬元,增長54.2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55.8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41.83萬元,占37.7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4.80萬元,占11.3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27萬元,占0.0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10.52萬元,占48.10%;住房保障支出98.4萬元,占2.77%。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21.1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09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事務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3.18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92.0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5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支出決算數為282.0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支出決算數為122.2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 支出決算數為0.5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0.2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款)其他制造業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1634.5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無線電監管(項):支出決算數為75.9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數為98.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89.8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32.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89.75萬元、津貼補貼558.81萬元、獎金18.6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61.01萬元、績效工資68.4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22.2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2.79萬元、離休費64.42萬元、退休費195.38萬元、生活補助4.97萬元、獎勵金0.8萬元、住房公積金98.4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26.41萬元。
公用經費157.7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0.94萬元、咨詢費0.9萬元、水費0.68萬元、電費7.26萬元、郵電費12.52萬元、物業管理費8.1萬元、差旅費10.38萬元、維修(護)費1.89萬元、租賃費3.16萬元、培訓費2.2萬元、公務接待費0.35萬元、勞務費1.11萬元、委托業務費0.9萬元、工會經費7.25萬元、福利費18.5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99萬元,其他交通費53.8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0.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5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3.7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63萬元,占70.0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11萬元,占29.91%。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63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橋車3輛、載客汽車3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63萬元。主要用于經信委及所屬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39.18萬元,下降75.42%。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減少。
3.公務接待費支出4.11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36批次,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4.11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接待上級部門及省內外其他地市州經信委來攀檢查、調研、對接、交流考察工作以及神州控股公司來攀與攀枝花市政府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等,支出4.11萬元;無外事接待。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87萬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是我委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3.13萬元,比2016年增加33.95萬元,增長34.23%。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9.78萬元,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1.9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的購置。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9.7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9.7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有車輛6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32個,涉及財政資金1766.02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2分,存在的問題:專項資金存在結轉情況,下一步改進措施:項目早規劃,早組織實施,按進度正常推進,爭取當年的專項經費當年實施完畢,當年完成支付。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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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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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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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決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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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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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5
|
|
目標管理(5分)
|
5
|
||
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1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1
|
||
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1
|
|
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1
|
|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2
|
||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1
|
|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1
|
||
資產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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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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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
決算公開(2分)
|
2
|
||
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
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2
|
|
評價結果應用(3分)
|
3
|
||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部門特性指標
|
18
|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4
|
||
人才培養(5分)
|
5
|
||
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3
|
|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3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省級技術改造與轉型升級專項資金費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95分,項目總體完成較好,項目做到專項專用。存在的問題是項目實施進度滯后。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強對項目資金進行實施管理,不斷完善、健全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完善項目資料。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項目決策
|
(10分) 科學決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據)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10) 績效目標
|
明確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項目管理
|
(7分) 資金管理
|
資金分配
|
3
|
3
|
資金使用
|
4
|
4
|
||
(3分) 項目執行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項目績效
|
(20) 項目完成
|
完成數量
|
5
|
5
|
完成質量
|
5
|
5
|
||
完成時效
|
5
|
3
|
||
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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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項目效益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
社會效益(可選項)
|
38
|
|||
生態效益(可選項)
|
||||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
公平效率(可選項)
|
||||
使用效率(可選項)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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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95分
|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指用于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事務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指其他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1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款)其他制造業支出(項):是指其他用于制造業方面的支出。
15.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無線電監管(項):是指無線電監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1.“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經信委).doc
2017年決算批復表(市經信委匯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