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是攀枝花市的法律監督機關,主要職能是在市委和省院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監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民主監督下,堅持憲法原則,緊扣檢察主題,認真履行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廉政建設、加強訴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等各項檢察職能,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全市檢察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為攀枝花改革發展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二、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檢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收支總預算2154.9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收入預算2154.9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54.9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支出預算2154.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12萬元,占99.12%;項目支出18.86萬元,占0.88% 。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54.98萬元,全部為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43.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4.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7.8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154.9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92.72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工資福利支出增加112.43萬元;新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79.5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8.36萬元;因離退休人員統籌管理2017年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預算減少308.43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1743.01萬元,占80.8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4.17萬元,占,12.26%;住房保障支出147.80萬元,占6.8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1724.1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304.9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10.68萬元。

  2. 公共安全(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7年預算數為18.86萬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業務運行費15.86萬元,服裝費3萬元。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84.6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79.5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147.8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24.1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04.9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公用經費410.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48萬元,全部為公務員醫療補助。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63.5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6.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車輛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現有執法執勤用車23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7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及23輛執法執勤用車的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偵查監督、公訴、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監所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檢察及預防職務犯罪檢察等業務工作開展。

  七、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攀枝花市檢察院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檢察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24.04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94.54萬元,增長28.69%。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檢察院共有車輛24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3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檢察院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86萬元。

  附件:市檢察院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