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編制、執行全市和市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貸款計劃;負責記載全市各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核定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督促各單位按期匯繳住房公積金;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支取、轉移及貸款;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貸款及利息情況的報告;負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負責對縣區各辦事處的管理和檢查指導。
(二)2018年重點工作
1、繼續實施寬松的公積金政策,積極支持住房消費,助推城市棚戶區改造,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2、防范資金風險,確保公積金運行安全。
3、圍繞“釩鈦”“陽光”兩篇文章,研究支持“康養+”產業的政策措施
4、融入全市大數據平臺,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務水平
5、政務審批下沉,提高公積金服務效能
6、進一步加大催建、催繳力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7、助推貧困村產業發展,繼續抓好對桐子林村對口幫扶工作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總預算1196.1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預算1196.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96.1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預算1196.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3萬元,占75.54%;項目支出292.61萬元,占24.4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196.1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96.14萬元,支出包括:住房保障支出1196.1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96.14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91.89萬元,主要是2018年信息系統建設完畢,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信息系統運維費55萬元。其次為員工增加導致的人工費用和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住房保障支出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住房保障支出(類)城鄉社區住宅(款)公積金管理(項)2018年預算數為1196.14萬元,主要用于: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運行需要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03.5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81.5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
公用經費121.9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1.8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8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預計接待次數和人數減少。
(二)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考察本單位信息系統運行情況的省級領導。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7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8萬元,用于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積金各管理部之間的憑證、檔案等傳遞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事業運行經費
2018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21.94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2.55萬元,下降2%。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有車輛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92.61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的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信訪業務運行(含市長信箱)、信訪專項維穩、12345政府購買服務等。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主要用于本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運轉支出以及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福利支出及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支出。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會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
804001-市公積金中心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804001-市公積金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