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ㄒ唬﹩挝恢饕毮埽贺瀼貓绦悬h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ǘ?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有力維護了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內容略)
2、有力打擊了突出違法犯罪的囂張氣焰。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5.4個百分點;破獲“兩搶”、入室盜竊、盜竊機動車、扒竊破案率同比分別上升27.5、9.8、23.3、7.5個百分點;破案率連續6年保持100%;挽回經濟損失3133.9萬元;成功抓獲歷年逃犯率同比上升33.33%,破案打擊能力得到了新提升。
3、有力確保了社會治安和安全形勢平穩。案件高發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2.2%,其中八類嚴重暴力犯罪、入室盜竊、盜竊機動車、扒竊、詐騙發案同比分別下降19.5%、26.4%、41.9%、34.5%、2.9%;反詐騙中心為群眾止付挽損309.2萬元,止付金額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交通事故數、死人數,傷人數和經濟損失數同比分別下降8.7%、9.4%、30.2%、29.5%,其中死亡交通事故的起數、死亡人數連續8年下降;火災事故的起數、傷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3.4%、100%,實現了全年“零死人”目標;未發生民爆?;锲繁槐I、丟失事故和監管場所安全責任事故。
4、有力提升了基礎和信息化建設水平。重點建設項目加快推進,東區、西區兩個分局的業務技術用房和市局應急物資裝備庫按計劃完成主體施工,看守所遷建、交警指揮中心等項目正在強力推進,環川公安檢查站、警犬基地、警務技能暨反恐怖訓練基地等項目完成選址并全面啟動,完成了扁平化指揮通信系統建設,實現了自建北斗導航平臺、圖綜平臺、消防滅火救援與PGIS平臺的對接和上圖?;A信息采集工作進展明顯,寄遞渠道、社會管理等基礎數據采集率達90%以上。
5、有力推進了公安改革重點工作。反恐工作體系、涉穩情報搜集研判機制和社會治安風險評估機制不斷完善,縣級公安機關警務運行機制改革、實戰化指揮體系和情報應用體系以及一體化打防管控機制正在逐步構建,執法辦案制度、羈押監管制度和涉案財物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完善,“放管服”改革等惠及民生措施加快落地,重點行業、新興行業治安管理機制初步建立。
6、有力保持了隊伍建設良性發展。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持續強化公安隊伍素質、職業能力和作風建設,全年未發生冤假錯案、無罪判決和行政敗訴案件,受理的紀檢信訪舉報案件同比下降45.14%;涌現出先進集體23個、先進個人156人次;在“9.19”抗洪搶險中,公安機關眾志成城、鏖戰洪魔的英勇形象深入民心,全市群眾安全感達到99.27%,同比上升3.51個百分點,隊伍呈現出積極向上、風清氣正的良好局面。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四個,其中行政單位四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計4467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收入4100.78萬元,占9.18%;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8981.89萬元,占87.25%;其他收入1594.93萬元,占3.57%。2015年度總收入43437.04萬元, 2016年比2015年增加財政收入1240.56萬元,增收率2.85%。
2016年收入餅狀圖
2016年攀枝花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計41228.21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8362.83萬元,占68.77%;日常公用支出3594.51萬元,占8.72%;專項支出9279.28萬元,占全部經費支出的22.51%。支出決算總額較2015年增加1862.85萬元,增率4.7%,主要原因是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增加。
2016年支出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43082.67萬元,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42520.3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1775.43萬元,增長4.55%;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063.64萬元,增長5.1%。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452.2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063.64萬元,增長5.38%。
?。ǘ┮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452.2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4604.32萬元,占85.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21.28萬元,占9.6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萬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917.71萬元,占4.7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6萬元,占0.02%。
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餅圖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信訪事務:2016年決算數為5萬元,完成預算100%。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組織事務-其他組織事務支出:2016年決算數為1.96萬元,完成預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運行:2016年決算數為25977.74萬元,完成預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6年決算數為5676.89萬元,完成預算5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中央及省級轉移支付裝備正在采購中,環川公安檢查站正在建設中,未付款。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國內安全保衛:2016年決算數為15萬元,完成預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刑事偵查:2016年決算數為156萬元,完成預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經濟犯罪偵查:2016年決算數為5萬元,完成預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出入境管理:2016年決算數為42萬元,完成預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禁毒管理: 2016年決算數為271.5萬元,完成預算8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禁毒裝備正在采購中,未付款。
1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反恐怖:2016年決算數為86萬元,完成預算7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反恐處突裝備正在采購中。
1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拘押收教場所管理:2016年決算數為2079.8萬元,完成預算100%。
1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警犬繁育與馴養:2016年決算數為30萬元,完成預算100%。
1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業運行:2016年決算數為133.18萬元,完成預算100%。
1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16年決算數為6.4萬元,完成預算100%。
15.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決算數為124.8萬元,完成預算100%。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6年決算數為1067.56萬元,完成預算100%。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6年決算數為2688.22萬元,完成預算100%。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2016年決算數為164.11萬元,完成預算100%。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社會福利-兒童福利:2016年決算數為1.4萬元,完成預算100%。
2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公共衛生-重大公共衛生專項:2016年決算數為2萬元,完成預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2016年決算數為1917.71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948.5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8354.4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171.43萬元、津貼補貼12950.68萬元、獎金3217.48萬元、伙食補助費0萬元、績效工資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688.22萬元、職業年金繳費21.9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130.2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離休費184.39萬元、退休費760.72萬元、撫恤金164.11萬元、生活補助32.78萬元、醫療費104.02萬元、獎勵金0萬元、住房公積金1917.71萬元、提租補貼0萬元、購房補貼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0.67萬元。
公用經費3594.1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43.41萬元、印刷費36.45萬元、咨詢費7.17萬元、手續費0.15萬元、水費100.31萬元、電費368.75萬元、郵電費151.05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79.17萬元、差旅費136.5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維修(護)費105.01萬元、租賃費3.12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22.57萬元、公務接待費7.89萬元、勞務費54.77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194.96萬元、福利費1106.59、被裝購置費3.05萬元、其他交通費516.8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7.30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6.8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26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13.82萬元,完成預算64.64%,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04.49萬元,完成預算63.9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9.33萬元,完成預算0.6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改革后車輛減少及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1095.09萬元,下降11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095.51萬元,下降12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改革后車輛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42萬元,增長4.7%。增長變動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外地來攀辦案人員有所增加,接待費略高于上年。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04.49萬元,占98.9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9.33萬元,占1.0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04.49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656輛,其中:轎車367輛、越野車108輛、載客汽車34輛,其他車輛23輛,摩托車124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04.49萬元。主要用于執勤巡邏、辦理各類案件、維護社會穩定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9.33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79批次,589人次,共計支出9.33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外地來攀辦理各類案件、各項專項工作交叉檢查、督導、上級及相關部門工作調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ㄒ唬C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94.11萬元,比2015年增加427.63萬元,增長13.5%。
?。ǘ┱少徶С銮闆r
2016年度,攀枝花市公安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94.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6.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68.6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專用設備、信息軟件等的購置。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公安局公有車輛656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98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53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5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ㄋ模╊A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7290萬元,覆蓋率達到27%。
攀枝花市公安局組織對口部門根據年初設定的項目及達到目標進行績效管理,截至2016年底基本上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績效管理目標及目標值;保障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平穩運行,切實為攀枝花社會的經濟發展及人民的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治安環境。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運行: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國內安全保衛: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國內安全保衛工作的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刑事偵查: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經濟犯罪偵查: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出入境管理: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國人遣返,出入境證照印制、管理及邊防檢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禁毒管理: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反恐怖:指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類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拘押收教場所管理:指各級公安機關所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警犬繁育及馴養:指各級公安機關警犬繁育及馴養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業運行: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社會福利-兒童福利: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20.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公共衛生-重大公共衛生專項:反映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衛生公共服務項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2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2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27.“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