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攀枝花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一是擬訂執行攀枝花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政策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擬訂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宏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市重大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全市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市財政工作。二是研究、擬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和辦法,并組織實施;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轉貸的特種國債。三是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并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擬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及財政專戶;核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制定和規范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四是聯系、協調國稅、地稅、海關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組織稅政檢查;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參與地方稅制改革,會同稅務等部門上報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擬訂和審議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規定和有關稅款退庫及提退事項。五是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計劃和有關國際收支事項;執行并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六是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參與研究、擬定養老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級醫療保險的政策。七是擬訂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改革方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清產核資和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轉讓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國有資產及集體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集體企業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項工作;指導資產評估業務;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相關財務會計制度。八是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貿、農業支出、挖潛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級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資金;審查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監管地方商業銀行、保險、證券、擔保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國際協辦銀行和國際農發基金會等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九是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和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有關具體辦法和補充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十是負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反映財政收支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十一是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實施財政業務和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 始終抓好財源建設這個基礎,實現新常態下財政收入平穩增長。強化組織調度、加強稅源管控、全面落實國家各項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有效彌補了我市財力缺口,緩解了財政運行困難。2.始終樹立民生優先這個理念,切實把民生建設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全力保障重點民生建設。重點保障了教育、 科技、 農業、 文化、 社會保障、 醫療衛生和公共安全等領域的資金需求。 3. 始終堅持產業興攀這個戰略,大力做好平臺支撐經濟轉型發展工作。重點支持了農田水利基礎設施、 幸福美麗新村、 扶貧開發、 林業生態等項目建設; 圍繞建設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加大投入的同時創新財政支持方式,用好應急轉貸資金,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以國家級陽光康養產業發展試驗區為平臺,安排下達服務業發展資金及旅游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現代物流、現代金融、電子商務、科技服務、養老健康服務業等新興先導型服務業項目。4.始終扭住拓寬融資渠道這個抓手,努力增強財政保障能力。通過積極向國內金融機構尋求融資支持,全年共爭取地方債務置換債券 25.34 億元。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危舊房棚戶區改造貸款 10.88 億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PPP ) 各項工作, 以初期建立 20 億元 “ 攀枝花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 (PPP) 項目財政支持基金 ” 為載體, 搭建項目融資平臺, 加快我市一系列重點項目的建設5.始終強化財政管理這個根本,不斷提高財政科學化管理水平。全面推進預、 決算和 “ 三公 ” 經費公開工作,陽光財政工作 , 擴大專項資金公開公示范圍。繼續全面推進公務卡管理制度改革 , 全面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加大力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控制專戶設置,強化專戶資金管理。加強財政資金監管,牽頭組織開展了私設 “ 小金庫 ” 及濫發錢物問題專項整治、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檢查、財政資金安全檢查等工作。嚴格財政投資評審、強化資產管理、落實政府采購制度,提高全市會計從業人員業務水平。6. 始終抓住黨員干部這個關鍵, 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全面落實 2016 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 兩學一做 ”學習教育,繼續做好 “ 走基層 ” 工作和精準扶貧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財政局下屬二級單位7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5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合計3548.7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98.74萬元,占81.68%;上年結轉收入643.54萬元,占18.13%。;其他收入6.49萬元,占0.18%。

  2016年支出合計2656.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45萬元,占73.94%;項目支出692.4萬元,占26.06%;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3459.74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30.24萬元,增長3.91%。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33.1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11%。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8.7萬元,下降1.0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33.1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13.14萬元,占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8.79萬元,占10.97%;住房保障支出131.18萬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款)***(項):2016年決算數為2213.14萬元,完成預算87.52%。其中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決算數40萬元,完成預算100%;財政事務中行政運行決算數1526.04萬元,完成預算98.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節約支出;財政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854萬元,完成預算60.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獎補資金年中下達滾動支出;財政事務事業運行決算數為103.68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他組織事務支出5.04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款)***(項):2016年決算數為288.79萬元,完成預算124.59%.其中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決算數10萬,完成預算的333%,原因是上年結算項目;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掛歷事務支出5.2萬元,完成預算100%;未歸口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數84.2萬元,完成預算10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決算數115.04萬元,完成預算100%:死亡撫恤決算數22.94萬元,完成預算100%。兒童福利決算數1.4萬元,完成預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類)221(款)02(項)01:住房公積金2016年決算數為131.1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64.4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支出1662.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支出375.65萬元、津貼補貼支出758.76萬元、獎金支出56.1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15.0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支出122.1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70.79萬元、退休費支出70.79萬元、撫恤金支出22.94萬元、生活補助支出2.78萬元、醫療費支出6.9萬元、獎勵金支出0.24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31.18萬元。

  公用經費301.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支出31.76萬元、手續費支出0.04萬元、水費支出4.4萬元、電費支出11萬元、郵電費支出16.26萬元、物業管理費支出0.19萬元、差旅費支出115.49萬元、培訓費支出1.4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05萬元、工會經費支出9.59萬元、福利費支出14.8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6.82萬元、其他交通費支出45.1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3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9.87萬元,完成預算60.7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6.82萬元,完成預算61.7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05萬元,完成預算50.8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1、接待嚴格按照接待管理辦法執行,嚴格控制接待的標準和條件,接待費用減少。2、車改后車輛減少,嚴格控制用車條件和標準,費用大大減少。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23.41萬元,下降36.99%,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22.49萬元,下降37.9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92萬元,下降23.17%。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1、接待人數和餐次減少,嚴格控制接待的標準和條件,接待費用減少。2、車改后車輛減少,嚴格控制用車條件和標準,費用大大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6.82萬元,占92.3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05萬元,占7.65%。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6.82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3輛、載客汽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6.82萬元。主要用于各業務科室外出下鄉調研、績效考核、項目驗收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3.05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國內公務接待26批次,140人,共計支出3.05萬元,具體內容包括:

  1、企業科接待省財政廳企業處支出1054元。

  2、辦公室接待雅安市政府辦、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財政局支出1900元。

  3、辦公室接待宜昌市政協、市財政局,宜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昌市國土局、宜昌市第一人民醫院、宜昌城建控股集團、宜昌市房投公司、宜昌市財政局社保科支出1701元。

  4、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接待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支出730。

  5、辦公室接待米易縣財政局支出1600元。

  6、國庫科接待省財政廳支出1360元。

  7、綜合科接待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發改委支出450元。

  8、經建科接待甘孜州財政局支出798元。

  9、企業科接待省財政廳企業處支出716元。

  10、非稅科接待眉山市財政局支出943元。

  11、投資科接待西昌市政府、涼山州財政局、西昌市財政局支出2002元。

  12、投資科接待省財政廳支出1000元。

  13、預算科接待米易縣財政局支出1174元。

  14、債務科接待四川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支出1060元。

  15、企業科接待四川省財政廳企業處支出618元。

  16、企業科接待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支出399元。

  17、企業科接待鹽邊縣財政局支出560元。

  18、投資科接待西區財政局支出704元。

  19、農發辦接待省專員辦、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支出1359元。

  20、社保科接待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計委支出 1120元。

  21、國庫科接待眉山市財政局支出1300元。

  22、經建科接待遂寧市財政局、遂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遂寧市工業投資公司支出 2366元。

  23、國庫科接待瀘州市財政局、瀘州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支出1269元。

  24、辦公室接待省人大常委會、資陽市人大常委會支出2000元。

  25、財政監督檢查局接待省財政廳支出1260元。

  26、財政監督檢查局, 省財政廳支出 1260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01.88萬元,比2015年減少6.73萬元,下降2.18%。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6.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6.58萬元、主要用于會計無紙化考試硬件設備、辦公用電腦、打印機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車輛1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6輛。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款)…(項):指……。

  8.教育(類)…(款)…(項):指……。

  9.科學技術(類)…(款)…(項):指……。

  10.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款)…(項):指……。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款)…(項):指……。

  ……

  ……

  ……

  (解釋本部門決算報表中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參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12.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9.……。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財政局(本級).XLS

審核: 李正洪   責任編輯: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