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城市防洪、燃氣供應等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綜合管理工作及行政處罰權。

  (二)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以中央、省委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態、健全機制”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和創造性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優化城市結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全力做好推進城市管理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城市精細化管理、花城景觀打造、市政設施改造及維護、數字城管便民服務等工作。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為獨立核算單位的行政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總預算627.6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收入預算627.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27.63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支出預算62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3萬元,占92.03%;項目支出50萬元,占7.9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27.6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27.63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0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26.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1.7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27.6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53.58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動、工資變動及增加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03萬元,占9.41%;城鄉社區支出526.81萬元,占83.94%;住房保障支出41.79萬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7年預算數為8.4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及福利費。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7年預算數為50.6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 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行政運行2017年預算數為476.8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日常支出。

  4.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7年預算數為50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城市巡查、城市防洪、綜合執法、公益廣告宣傳維護、垃圾處理、數字化城管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揚塵治理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及五創聯動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2017年預算數為41.79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77.6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9.2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108.3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咨詢費、手續費、差旅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6.9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9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未安排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2016年預算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專家接待、垃圾分類處理項目、數字化城管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及配合五創聯動創建等相關單位業務往來。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79.06%。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車改革,公務用車保有量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越野車1輛。

  2017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垃圾分類處理、數字化城管、公益廣告宣傳維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配合五創聯動創建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8.37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14.46萬元,增長15.4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