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關于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6-03-0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綜合管理工作及行政處罰權。

  2016年市城管局按照“打牢基礎、統籌推進、鞏固提高、集中攻堅”的總體要求,緊貼民生熱點,提升品牌亮點,深化“五亂”治理,強化風貌塑造工作,全面改善城鄉環境。大力推進國家園林城市創建、開展花城景觀打造。立足城市管理職能職責,緊扣民生,創建和諧,全面推進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公用事業、城監執法等城市管理業務工作。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當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額為574.05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574.05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4.1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93.9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0.43萬元,專項支出5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業管理等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數字化城市管理、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配合國家森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康養旅游城市的創建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市管理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三)城鄉社區事務支出,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巡查、城市防洪、綜合執法、公益廣告宣傳維護、垃圾焚燒發電處理項目、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揚塵治理及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及五創聯動其他配合工作、掛包幫蹲點入戶、下村走訪等工作支出。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5.8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9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88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一)2016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沒有安排出國(境)計劃,無出國(境)經費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5年預算數下降2.5%,主要原因是逐年縮減“三公”經費預算。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用于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專家接待、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及配合五創聯動創建等相關單位業務往來所發生的費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5年預算數增長10.66%,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務車保險由財政統保變為單位自行繳納。

  2016年無新購車輛預算,單位車輛保有量為6輛。

  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88萬元,主要用于垃圾分類處理項目、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公益廣告宣傳維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配合五創聯動創建等工作公務用車車輛保險、維護維修、車輛燃油、過路過橋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