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紅十字會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紅十字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
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概況
- 基本職能
- 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職能介紹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主要職能職責是開展救災救援、應急救護培訓,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工作,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公益活動,依法開展募捐活動,組織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等。
二、2023年重點工作
全市紅十字系統將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紅十字會工作要求,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履行新時代人道使命,繼續做優做強主責主業,深入打造“攀枝花紅十字會救護培訓”品牌,學習借鑒籌資經驗,持續推進六個一重點工作,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為做好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全省共同富裕試驗區貢獻紅十字力量。
(一)凝聚人道資源力量,拓展籌資能力。市、縣兩級廣泛動員,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國際性和廣泛性的優勢,線上線下同步發力,積極爭取上級紅十字會支持,學習兄弟市州先進經驗,動員社會更多力量支持紅十字事業發展,廣泛募集資金,擴大人道救助覆蓋面,讓困難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進一步促進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
(二)高質量發展核心業務,履行人道使命。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高紅十字賑濟救援隊救災能力;聯合教體系統、市直機關工委、企事業單位,繼續開展急救知識普及培訓,提高群眾在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發揮應急救護培訓基地及生命安全體驗室功能作用,加大AED推廣和應用。
(三)深化六個一重點工程,融入城鄉基層治理。督促和指導后進縣(區)在鄉鎮、村(社區)、學校設立紅十字基層組織;建好用好“紅十字服務站”“紅十字救護站”“應急救護培訓基地”等基層陣地,搭建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平臺,積極融入城鄉社區治理,打造群眾身邊的紅十字會;大力發展紅十字志愿者、會員,廣泛開展人道領域志愿服務活動,弘揚紅十字“人道、博愛、奉獻”精神,守護生命與健康,共創美好生活。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紅十字會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紅十字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8.84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1萬元。市紅十字會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28.84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0.6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預算增加,二是養老保險預算增加,三是增加物業管理項目,四是新增一臺公務用車。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紅十字會2023年收入預算128.8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8.8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元,占0%;事業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紅十字會2023年支出預算128.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4萬元,占99.61%;項目支出0.50萬元,占0.39%。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28.84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0.6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預算增加,二是養老保險預算增加,三是增加物業管理項目,四是新增一臺公務用車。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8.84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1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紅十字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8.84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0.6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預算增加,二是養老保險預算增加,三是增加物業管理項目,四是新增一臺公務用車。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45萬元,占85.73%;衛生健康支出8.88萬元,占6.90%;住房保障支出10.64萬元,占7.3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1.2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機關服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99.20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79.42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6.35萬元、津貼補貼20.72萬元、績效工資32.2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1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9.27萬元,其中:辦公費1.53萬元、水費0.15萬元、電費0.38萬元、郵電費1.52萬元、差旅費4.59萬元、公務接待費0.9萬元、工會經費1.59萬元、福利費0.79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94萬元。用于保障職工人員經費、機關日常運轉等,確保完成職能工作。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0.50萬元,主要用于:物業管理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6.1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7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9.5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8.3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9.0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6.35萬元、津貼補貼20.72萬元、績效工資32.2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1.2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6.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7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15元、住房公積金9.51萬元。
公用經費19.27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3萬元、水費0.15萬元、電費0.38萬元、郵電費1.52萬元、差旅費4.59萬元、公務接待費0.9萬元、工會經費1.59萬元、福利費0.79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94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2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9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據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行公務接待費壓減。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日常公務接待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增加100%,新增1.3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省紅十字會劃撥一臺救災指揮車輛,根據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常規壓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務出行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紅十字會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紅十字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9.77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2.5萬元,增長12.65%。主要原因是郵電費增加、物業管理費增加和新增一臺公務用車。
(二)政府采購情況
市紅十字會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紅十字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紅十字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預算0.5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運轉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0.5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 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