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2-03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西區公安分局主要職能簡介: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承辦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西區公安分局二○一九年重點工作:
2019年,分局將在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基礎上,圍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和省公安廳“一三五”發展戰略,緊扣“防風險、保平安、護發展”工作主線,以深化公安改革、掃黑除惡、“創文”、“康養警務”等工作為引領,統籌開展各項公安工作,實現爭創“三個一流”創建目標。主要工作:1.緊密圍繞政治安全,狠抓維穩處突工作,確保轄區社會大局平穩。2.緊密圍繞群眾安全,狠抓打擊監管工作,保持社會治安總體平安。3.緊密圍繞上級部署,狠抓省市重點工作,實現跨入一流方陣目標。4.緊密圍繞工作實際,狠抓各項基礎工作,夯實公安工作發展根基。5.緊密圍繞群眾需求,狠抓便民利民工作,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6.緊密圍繞隊伍現狀,狠抓教育管理工作,推動素質能力再上臺階。
二、單位構成情況:
西區公安分局是市公安局下屬的獨立核算二級單位,內設行政機構20個,分別是:政工科、紀檢監察室、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情報信息大隊、法制大隊、國保大隊、刑警大隊、治安大隊、特巡警大隊、交警大隊、禁毒大隊、清香坪派出所、玉泉派出所、河門口派出所、格里坪派出所、摩梭河派出所、寶鼎中路派出所、寶鼎派出所、小寶鼎派出所。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西區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6186.1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收入預算6186.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86.17萬元,占全部收入的100%;無其他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支出預算6186.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67萬元,占全部支出的95%;項目支出326.50萬元,占全部支出的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186.1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86.17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59.3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9.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7.7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186.1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5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205.25萬元,公用經費增加48.75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行政運行支出4732.88萬元,占總支出的7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326.50萬元,占總支出的5%,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249.26萬元,占總支出的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69.81萬元,占總支出的7%,住房公積金支出407.71萬元,占總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19預算數為5858.67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及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預算數為326.5萬元,主要用于:公安特別業務費322.50萬元,援彝干部人才補助經費4萬元。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249.26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經費開支。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469.8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開支。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407.71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859.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147.6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編內聘用人員工資及五金。
公用經費712.0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費、黨建經費、其他交通費用、派駐紀檢經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西區公安分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3.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5.00萬元。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協調、接待外地公安機關及上級相關部門到西區分局開展檢查、考核及辦案等工作支出。
(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55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4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5萬元,用于55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派出所、刑偵、禁毒、國保、交警、治安特巡警等部門開展業務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無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西區公安分局共有車輛117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55輛。。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西區公安分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6.5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4.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128003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