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服務中心職能簡介。

  基本職能:⑴負責城市道路、城市橋梁、城市主干道排水設施、城市雕塑的維護、管理;⑵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污水接管及市政配套設施的管理;⑶負責城市照明及城市光彩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⑷負責城市防洪設施的維護管理及防洪工作;(5)組織起草本市市政行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區縣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參與市政設施的規劃、市政工程建設前期論證、市政工程建設、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等

  (二)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重點工作。

  承擔著全市131.59萬m2城市道路、41.96萬m2人行道、123.2km排水管道、23.9km排水溝、7293座檢查井及雨水井、4.17萬m人行護欄及道路中間隔離欄、21座城市橋梁、13座隧道,16座地下通道,9座人行天橋、4座城市雕塑、103塊燈箱式標準地名牌、340條休閑座椅、468.8公里路燈線纜、17517盞路燈、12528米光彩燈飾,30987盞光彩燈具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政服務中心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直屬全額撥款的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為市級二級預算單位,其下無獨立預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政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257.2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01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2.3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755.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0.11萬元。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收支總預算4458.2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收入預算4458.23萬元。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257.23萬元,占95.49%;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01萬元,占4.51%。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支出預算4458.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23萬元,占60.52%;項目支出1760萬元,占39.48%。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458.2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257.23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01萬元;支出包括3755.7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2.3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755.7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0.1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257.23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1511.99萬元,主要因路燈電費及維護材料費和市政設施維修費項目經費本年在一般公共預算中安排。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2.33萬元、占11.72%,城鄉社區支出3755.79萬元、占84.24%,住房保障支出180.11萬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2021年預算數為3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退休職工的退休費、日常公用經費、醫療補助和遺屬生活補助。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21年預算數為186.3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3、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2021年預算數為3554.79萬元,主要用于:(1)單位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費、日常公用經費和醫療補助;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2)用于路燈電費及維護材料費和市政設施維修費項目,保障市政公用設施正常運轉。

  4.住房公積金支出,2021年預算數為180.1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698.2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38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退休費、社會保障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遺屬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住房公積金等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311.2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公務用車維護運行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黨建經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6.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2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5.99萬元(不含車輛保險費)。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76%。下降原因:公務接待較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以及聘請專家會商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報廢車輛2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7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4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42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5.99萬元,用于47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市政設施維修維護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服務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01萬元,其中:項目支出201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1年,市政服務中心未安排業務運行經費。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政服務中心共有車輛47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市政服務中心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59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指城鄉社區道路、橋涵、燃氣道路照明燈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2021年2月18日

審核: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責任編輯: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