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體育中學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5-09-28     來源:市體育中學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確定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教育教學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開展青少年業余體育的選材和培訓工作;制定業余體育訓練參賽及管理制度,組隊參加省青少年體育競賽;向國家、省級運動隊輸送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

  2014年主要工作:科學備戰四川省第十二屆省運會,圓滿完成了省運會參賽任務;德育建設加強“活動育人”原則,做到了月月有活動,活動效果顯著;文化教學方面堅決落實“進步大于成績”教學理念,堅持因材施教和分層教學,教學質量穩步提升;后勤工作重點強化安全教育,注重日常安全檢查,做到了2014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落實物資采購制度,做到了有據可查,符合規定。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體育中學隸行政隸屬于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屬市直屬學校,單位在職職工48人,離退休人員28人,在校學生400余人。學校集體育訓練、文化教育教學和食宿生活為一體,體育訓練開設10個運動項目,承擔了攀枝花市近60%的省運會參賽任務;文化教學方面開辦10個教學班級,涵蓋小學高段、初中、高中(中職)和成人大專教育。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收入決算總額為2,324.9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641.73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615.8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882.71萬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撥攀枝花市青少年體育活動中心及攀枝花市體育中學射擊場改造經費。

  2014年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支出決算總額為2,324.9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48.77萬元,文化體育和傳媒支出876.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82萬元,其他支出70.6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88.01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882.71萬元,主要原因是我校代表攀枝花參加省十二屆青少年體育運動會,參賽經費增加所致。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體育中學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及培養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攀枝花市體育中學為完成市教育體育局交給的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以及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48.77萬元,主要用于: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免學雜費,貧困生補助,高中貧困生免學費及助學金,義務教育學校聘請食堂工作人員勞務費。

  (二)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778.13萬元,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561.63萬元,保障攀枝花市體育中學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2)項目支出216.50萬元,用于攀枝花市體育中學為完成市教育體育局交給的特定工作任務或體育事業發展目標以及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0.82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體育中學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70.60萬元,主要是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助體育彩票助學金、體育中學后備人才基地及訓練設施維修維護費。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3年決算持平。

  2014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0.1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99%,主要是我單位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相關規定。

  201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12人,共計支出0.1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接待省專業教練來攀指導基層教練科學訓練以及選材,兩批次,共0.1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20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31.14%,2014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1輛、載客汽車1輛。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4.2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招生選材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