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水保監測站職能簡介
市水保監測站負責水土流失監測監控工作,并承擔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服務工作。
(二)市水保監測站2021年重點工作
1、全國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公告項目典型監測點工作:按規范開展監測、數據分析、整編、匯總,年底完成監測總結報告及數據整編資料,通過長江委監測中心站驗收。
2、重點防治區動態監測工作,按照上級部署,全力協助長江委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開展轄區內動態監測工作。
3、監督性監測工作,按省政府對我市2020年的考核任務,完成監督性監測任務,做好涉及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目標考核任務的迎檢工作。
4、根據已簽訂的水土保持監測合同和工程建設進度,渝黔鐵路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現場核查、向家壩灌區隧洞工程等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配合建設單位完成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及備案工作。按照合同及項目進度計劃開展金沙電站等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水保監測站是攀枝花市水利局直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市財政二級預算單位,無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水保監測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支出;農林水利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收支總預算227.89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收入預算227.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7.89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支出預算227.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9萬元,占56%;項目支出100萬元,占4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27.8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7.89萬元;本支出包括:社會保障支出9.89萬元;農林水利支出208.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6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27.89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64.85萬元,主要是本單位人員減少。
社會保障支出9.89萬元占4.34%;農林水利支出208.33萬元占91.42%;住房保障支出9.67萬元占4.24%。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9.89萬元,主要用于:職工養老保險支出。
2.農林水利支出(類)水利(款)水土保持(項)2021年預算數為208.33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工資、津貼、績效、其他社保保險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9.67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27.8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2.2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社會保險繳費。公用經費15.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離退休公用經費。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2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2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2021年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6%。
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嚴格控制該項預算規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
中央省市嚴格控制該項預算規模。單位現有公務用車兩輛,其中:越野車一輛,皮卡車一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5萬元,用于兩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以及車輛通行費用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土保持監測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水保監測分站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2021年,市水保監測分站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5.62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4.66萬元,下降23%。
截至2020年底,市水保監測分站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兩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1年市水保監測分站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