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19-02-03     來源: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職能簡介。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管轄范圍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對管轄范圍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案件,以及市人社局認為需要查處的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承辦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重點工作。

  完成2019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治欠保支)工作。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7.88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萬元。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收支總預算197.8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收入預算197.8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7.88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支出預算197.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4.08萬元,占98%;項目支出3.8萬元,占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97.8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7.88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3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7.88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34.9萬元,主要是有新進人員。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165.88萬元,占84%;商品和服務支出32萬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勞動保障監察2019年預算數為167.38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9年預算數為16.1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

  3.住房公積金2019年預算數為14.3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94.0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5.8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28.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發生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增長1.2%。主要原因是接待省領導來攀調研考核等。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省領導來攀調研考核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車運行的維修、過路費等。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8.2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5.53萬元,增長2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8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_[502002]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xls

                   [502002]攀枝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rar

                   502002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公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