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coffeezulin.com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職能簡介....................................................1

(二)2021年重點工作.......................................1

二、機構設置情況................................................2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2

(一)收入預算情況............................................3

(二)支出預算情況............................................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3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3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5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5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6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7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7

 

(一)機關運行經費............................................7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7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7

政府采購情況............................................7

十、名詞解釋........................................................8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職能簡介。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依法取得的市本級、東區和西區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執法職責和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境內現行國省道路的路政執法職責。

(二)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重點工作。

1、強化隊伍建設

以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為目標,提升隊伍支撐

力。突出效能建設、廉政建設、紀律建設和能力培養,增強隊伍對綜合執法的整體適應性;加強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建設,引導年輕干部積極主動作為。

2、安全監管

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體系,以“兩客一危”“一重”為重點,突出源頭日常監管,狠抓重點時段(政治熱點、節假日、春運、汛期)路面監管,盯緊盯牢“人”這一核心,努力確保不發生責任性安全監管不到位事故。

3、行業亂象整治

以整治道路旅客運輸非法營運、擅自超限運輸、巡游出租汽車拒載議價、網約車巡游、工程項目建設強買強賣為重點,不斷規范行業秩序,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努力構建交通運輸好的營商環境,助力經濟和社會發展。

4、常態化疫情防控

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立足支隊職責,繼續做好客運班線、出租車、客運站點等重點環節防疫措施的監督檢查,抓好冷鏈運輸車輛的查驗登記移送等工作,做好隊伍自身的防疫工作。

5、法制宣傳工作

繼續抓好執法人員學法用法, 確保依法履職等制度貫徹落實。以行業從業者為重點,深化普法教育,營造良好氛圍環境。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重大案件“一案多查”,推進信用機制在行政執法中的應用,讓違法行為人一處受限處處受限,發揮聯合懲戒的威懾作用

二、機構設置情況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其前身為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該支隊成立于199911月,是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20094月經四川省人事廳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因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于201712月將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更名為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支隊核定編制120名,內設6個業務科室和10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具體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安全與綜合業務科、人事財務科、客運科、貨運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七大隊、特勤大隊、海事行政執法大隊、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大隊,其中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七大隊實行派駐制,工作接受轄區地方政府的指導和監督,隊伍相對固定且定期輪崗交流。工作目前在編正式隊員92名;聘用人員86名,其中協助執法隊員83人、后勤服務人員名3。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68.1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5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405.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2萬元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2年收支總預算1668.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400.21萬元,主要是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人員增加,增加了工資、津補貼及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收入預算1668.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68.1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支出預算1668.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10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668.10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68.1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68.10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5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405.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68.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236.76萬元,主要是因項目改變支出方式導致。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52萬元,占8.24%;交通運輸支出1405.86萬元,占84.28%;住房保障支出124.72萬元,占7.4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19.49萬元,主要用于:離休人員離休費、目標獎;退休人員社保統籌外退休費、目標獎;離退休人員福利費及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18.0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3.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公路)(項)2021年預算為1405.8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補貼、獎金發放;醫保、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繳納;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工會經費、福利費、黨建經費等公用經費開支。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124.72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68.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34.9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71.12萬元、津貼補貼641.23萬元、獎金26.9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18.0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80.0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7.3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7.84萬元、住房公積金124.72萬元、退休費16.84萬元、醫療費補助0.8萬元。

公用經費233.1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4.08萬元、水費2.82萬元、電費7.04萬元、郵電費6.21萬元、差旅費56.30萬元、公務接待費2.19萬元、工會經費20.79萬元、福利費11.3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7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4.82、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黨建經費)15.86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3.9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1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1.7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為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略減。計劃用于檢查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接待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0年預算略增。我支隊現公務用車9輛,其中:貨車3輛(皮卡)、特種專業用車6輛。

2021年無公車購置計劃。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71萬元,用于9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道路運輸監管工作和下企業檢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33.15萬元,比2020年預算177.03萬元增加56.12萬元,增加31.7%,原因為機構改革人員增加,導致的計提類公用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黨建經費)的適當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共有車輛9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未在年初預算批復。

()政府采購情況

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公路)(項):反映公路水路運輸類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運輸管理(項):反映公路運輸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

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305004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x

2021預算公開(攀枝花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xls

 

                           

   2021年2月18日